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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草鱼遭处分,反腐理应防微杜渐

2016年01月13日 09:09

 

事件介绍】

廉风劲吹 恶小莫为:河南官员收受19条草鱼

河南官员收受价值1727元的19条草鱼被党内警告!对于违纪者而言,今后面对的只会是一个季节,那就是寒风凛冽、冰冻彻骨的“冬天”!

党规党纪就是高压线,在大力整顿党风党纪的关口,任何触线行为都应受到严肃追查,不可姑息。十几条鱼,一千多块钱看似鸡毛小事,但用党规党纪来衡量,就是天大的事,不注重小节,便会败坏党风,损害执政党的公信力。反腐倡廉一定要防微杜渐,避免蚁穴溃堤。

有道是:一钱斩吏古今传,收鱼受处党纪严。小错坚决不放过,才会避免出大偏。另有诗为证:大权在握任意行,党纪国法不容情。收受贿赂被处分,反腐警钟要长鸣。

“收草鱼被处分”并非小题大做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一些“大老虎”纷纷被打落下马,人们也习惯为中纪委通报的“大老虎”欢欣鼓舞,巨大的贪腐数额与“位高权重”联系在一起,让人为之一惊。然而,中纪委和各地纪委也不放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蝇腐”问题,对其集中亮剑,挖根刨树,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的同时,更使广大党员明规矩、知敬畏。

梳理河南省通报的典型案例不难看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组织公款旅游,设立账外账,违规报销等都是“四风”问题泛滥的明证,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和违规执法等问题仍屡禁不止,通报中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收受施工单位价值1727元的 “草鱼”也被党内警告处分。这让人想起“山东巨野县田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魏衍顺因吃拿商户2个苹果未交钱被诫勉谈话”,在党纪国法面前,“吃拿卡要”并无大小之分,更没有高低贵贱之别,收受19条草鱼被处分的官员一点都不冤。

宋朝吕元膺在做东都留守时,一次与一位掌管钱粮的下级弈棋。当吕元膺抽身去处理紧急公务时,这位钱粮官趁机偷换了一颗棋子,最后赢得了这盘棋。吕元膺当时对此虽有察觉,但并未吭声。过了一段时间,吕元膺借故把此人调离身边,并预言此人终将因贪污而获罪。后来果然被言中!人们在赞叹吕元膺慧眼识人并抱怨其未直言相劝的同时,不禁由那位钱粮官的蜕变而想起一句古话:“不矜细行,必累大德。”意思是说,平时不注重小节,必将有损于道德修养,甚至丧失大节。

当前曝出的基层腐败中,小贪一旦成患,其害势必如虎,更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破坏党的执政基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笔者认为,“收草鱼被处分”并非小题大做,对“收草鱼”官员及时警告提醒是对官员的一种爱护。党员干部不要认为平时的小礼是小事,其实那都是慢性毒药,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

小事小节也是一面镜子,不仅能够反映人品,更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守住小节是对为官者修养的一个基本要求,为官首先是要讲大节,但绝不能因此而忽视小事小节。“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必须把握自己,管好自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强化自我约束,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在大是大非面前严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永葆共产党员廉洁本色。

 

收受19条草鱼被处分,到底冤不冤?

乍一看,与动辄收受巨额礼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损组织规矩等行为相比,这起事件确实不能同日而语。当事人受到的处理看似严苛、不近情面,但仔细分析,这个处分其实一点也不冤。

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出台,再至传统节假日下发重申廉政纪律、廉洁过节的专门文件,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务必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不触红线、不踩雷池。但少数干部依然是不管不顾,我行我素,视纪律、禁令为“儿戏”,对于无视组织纪律、没有党性原则、毅然以身试法者,就应按章办事,严肃处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乃为官从政之职责根本。党委、政府的形象从哪里来?威信又该怎么树立?关键就在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体现在解决群众民生冷暖的一件件小事、推动发展的一个个项目里。作风是形象,更是生命。对收受草鱼的官员进行处理,重点不在于商品本身的价值,而是要坚决扼杀这种不良作风,树立起风清气正的好形象。

老虎苍蝇一起打。作风建设新常态下,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行为,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必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打击、治理的重点。“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奉劝各级官员,不要再抱任何幻想,不要再怀侥幸,做一个真正的官者。

19条草鱼换来的处分值得警醒

19条草鱼也好,两个苹果也罢,都来自于广大群众,来自于党员干部服务的对象手里,只要收受,就是违纪违规。按照人们看到的以往报道和处分惯例,感觉收两条鱼、吃两个苹果这些事都是约谈时进行口头批评,诫勉谈话时警告“下不为例”,甚至认为这些事还达不到“上纲上线”的标准,这样看似可以忽略的小事,现在一样会被问责,被处分。随着执纪问责的力度越来越大,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进行追责,从细从小处落实,让党员干部对“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有了全新的认识,对党中央在加强作风建设中坚持从严、从长,从细、从小入手上有了更为具体的理解,也让广大群众对中央加强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支持。

“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透过近年来被查出的干部,都是从吃一顿饭、收点小礼品等开始,撕破了自己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着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细节小事看似无关紧要,实则埋藏着放纵贪欲、违法违纪的祸根。如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注意自己的言语、不规范自己的举止,在交往中不注意分寸,不从思想上筑牢防线,管住细节小事,便会对自我要求失之以宽,进而一步一步引发量变到质变、渐变到突变。正因为如此,中央从十八大以来,抓紧了制度的出台,相继颁布实施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正因为如此,中央每逢春节、中秋、元旦等节假日,都会下发通知重申廉政纪律、廉洁过节的要求。这些做法,目的就是要让各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和警醒,从行动上加以认真领会、从严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当从一条条党纪法规中得到教育,从一个个案例中得到警醒和反思,时时刻刻崩紧思想上的弦,时时处处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做到不触红线、不碰底线、不踩雷池。

“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收受19条草鱼换来的处分值得反思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当时刻严以律己,将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贯穿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为民服务之责,真正把心思放到为民服务上,把行动落在提升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上,把形象树在群众的口碑中。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不抱幻想,不心存侥幸,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才能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谱写在服务群众的路上。

 

【启示与思考】

古有“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教训,敢侵吞“一日一钱”是小恶,但“千日千钱”便成了大恶。所以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土地平整施工单位提供帮助,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草鱼19条,价值1727元看起来不是大恶,也算大恶之源的小恶。

也许有人会为张勇打抱不平,不过是19条草鱼罢了,价值也不过一千多元,这是不是小题大做、太较真了一些?但不要忘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张勇之所以被给予草鱼是有“为土地平整施工单位提供帮助”这个前提。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任何问题都是积少成多,由量变产生质变的。这些党员干部贪得、占得虽然都是蝇头小利,不足挂齿,但与其党员的身份严重不符。如果不能及时处理,会让群众对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和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产生质疑,又会让这些为了点小利就动“歪脑筋”的干部产生侥幸心理,在侵占群众利益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认为“收鱼”不是“收礼”,无异于“偷书不算偷”的自欺欺人、自我麻痹,毕竟“小官巨贪”不是一天养成,而是在无数次姑息纵容、监管不力中长成。

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党纪严于国法”,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处理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上不能仅着眼于数额大小,寻求大案要案的“感官刺激”。而是要切实做到“抓大不放小”,对所有违反党纪国法、“八项规定”的行为一视同仁。唯有切实做好“小病严治”、“治未病”,让正风肃纪走向常态化、高压化、制度化,才能让党纪国法、纪律规则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思想里绝对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把“收鱼”、“吃苹果”等苗头性问题遏止在萌芽状态,在干部队伍中营造“清白做官、廉洁做事”的正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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