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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两孩无需审批 体现简政放权

2016年01月11日 15:14

 

【事件介绍】

生两孩无需审批 取消准生证

根据2016年1月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这一文件是在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不久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修改后,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进一步规定。文件充分肯定了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了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措施。

决定指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部署。

决定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为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决定提出,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决定同时要求,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决定指出,计划生育政策推行40多年来,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资源、环境压力有效缓解,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极大改善,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世界人口发展和减贫作出了重大贡献。

 

废除准生证还需打破现实的“肠梗阻”

生孩子由“审批”过渡为“备案”,这种流程转变和当下实施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类似。后者压缩工商登记现有前置审批事项,逐步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不管是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改革,还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两者都属于降低某个领域准入“门槛”的举措,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体现,也是为人民群众进行某种资源配置的“大局操作”。不过,在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升级版”中,我们更关注“准生证”的退出进程。毕竟,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主体应是家庭,要回归这种属性,就需要破解“准生证”的硬性束缚。

事实上,笔者最近就有一次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亲身经历。因为生育需求,笔者前往当地居委会街道办理相关事宜,当时就被告知可以不办理准生证,而是进行登记就可以。在有感于便民快捷的效率提高之际,对方接着表示,因为文件还是处于下达初期,很多细节经办人并不太了解,最后对方委婉地表示“要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去看看?”。

再回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当时,经办人表示,不办准生证改成登记,笔者是该街道第二个。显然,笔者之所以“吃螃蟹”,在于相关制度改革还没全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很多群众还是信息不对称。工作人员也表示,对于这个新政策,他们还在学习中。

然而,没过两个月,笔者还是回到街道办理了准生证。因为,女方在社保局咨询生育险报销的细节时,被明确告知要出具准生证。当笔者表示现在可以不要办理准生证,对方回应是“结婚要结婚证,生小孩要准生证。要报销生育险,没准生证不行。”后面想想也是,地方在修订地方计生条例过程中,传达接收的速度难免快慢不一,各方反应也不尽相同。

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出台之后,准生证被废除也在“加速中”。而政策落地,往往存在着上直下曲的状况。要打破这其中的“肠梗阻”,需要在部门配合、具体落实和信息对称中进行同步。否则,很可能出现执行的掉链子,群众的权益也可能被打折。

 

废了准生证,还需剔除“审批心态”

这实际上是废除了之前饱受诟病的“准生证”,也是把生育自主权还给了民众。不过,这一政策如何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边,地方计生部门要从之前的严格审批,转化为服务于生育,化“审批登记”为“登记服务”,还有不少细节有待夯实。

首先,没有了“准生证”,也需要夫妻生育在政府部门登记,但是,如何登记,新生儿如何落户等流程,也关系政策的善意能否兑现。

应该看到,虽然这次废除了“准生证”,但是很多地方之前就没有了“准生证”,而是叫“生育服务证”。可见废一个名字很容易,难的是地方政府真正放权到位。而且现代化的母婴保健、优生优育机制,注定了生育过程需要地方政府的参与和服务,包括安排孕检、产床资源的调配。即便废除了“准生证”,将来夫妇生育仍有赖于政府调配公共资源,还是需要在政府部门做登记的,但这个登记应该是服务,而不是审批。

这就带来第二个问题:在全面放开二胎之后,怎么能避免“登记服务”沦为变相的“登记审批”?怎么避免个别基层部门“穿新鞋走老路”?虽然,目前已“全面放开二孩”,但并不是“全面放开生育”,这意味着:即使在中央明确不再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实行审批的情况下,还存在一个“合法性审批”:怎么证明你生育的不是二孩以上的?

这决定着一些地方的计生部门或许不会轻易放松任何一个审批的机会。事实上,之前很多完全符合生育条件的初婚初育家庭,在办理“准生证”(生育服务证)时,就遭遇过各种各样的刁难。

所以,在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之后,还需杜绝公民将来可能遭遇的自证“我生的不是三孩”的尴尬,这是各方决策层要先想一招的地方。要知道,之前一些基层人口计生部门习惯了“严管、严查”的工作方式,工作的重心就是把不合规的生育“挡在外面”;现在中央决策层全面调整人口政策,计生部门的工作重心要全面转变为提供更好的生育服务,这不啻于180度的大转弯。

有废也当有立。各级人口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等职能单位,在废除了有形的“准生证”之后,还要在心理废除传统的“审批”心态,要想方设法为夫妇生育服务,包括不将计生、生育登记等与落户挂钩等。

 

【启示与思考】

准生证的存在,除了对民众的折腾,还成为一些政府人员和机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在一些地方,形成了须得托关系“走后门”才能办成的潜规则,还可能收取这样那样的费用。这种折腾,甚至催生了对准生证的买卖,在网络上,就有专门买卖准生证的利益链。这些不正常现象,不仅增加了民众的负担,影响了政府的公信,让民间多有烦言。

取消准生证,体现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准生证在过去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但其实际效果除了体现折腾性,对于控制人口并没有多少助益,真正想超生的人,根本不在乎这个证,却把合法生育者折腾得够呛。

现在取消了准生证,政府不再有这项服务,不仅减少各种折腾,还会省出多少人力物力,减轻公共财政的负担。同时,每个家庭也因此省出许多精力和时间,省出很多金钱,不再为此在路上奔波,不再求情下话,心情自然会好很多,家庭会因此和睦许多,幸福感会增长许多,社会矛盾要减少许多。整个社会节省的这些人力物力、时间精力,会放到更多具有建设性的事情上来。

可见,取消准生证,对政府和民间都是一件好事。接下来,取消了准生证,未来取而代之的可能是生育服务证。希望各地能够尽快扫清“准生证思维”所带来的不良习气,消除各种潜规则,搞好生育服务,要避免将生育服务证异化成准生证的变种,避免将生育服务证与报户口挂钩,避免各种替代性的土政策卷土重来。要发挥互联网+的精神,让民众一点鼠标就能得到有效的服务,真正做到便民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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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0111/859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