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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乘公交遭拒载 背后难言之隐如何解?

2016年01月12日 10:34

 

【事件介绍】

老太乘公交遭拒载 司机:家人不愿意送让司机“尽孝”

近日,四川资阳一名老太乘公交遭拒载事件在当地引发热议。公交司机认为无人陪同老人乘车,老人下错站走丢了怎么办?老太乘公交遭拒载,司机表示“就算公司罚我款,我下次还是会这样做。”他还认为:“自己的家人自己都不愿送,让公交司机帮忙‘尽孝’,太可笑了。”老太乘公交遭拒载,如何处理好其中关系,需要考虑。

遇到这样的尴尬事,小周觉得十分委屈,随后在当地论坛发帖表达不满,引发网友围观。

1月6日,资阳市公交运输总公司回应称,当班司机确实存在态度生硬的问题,已对其进行相应处罚;但老太太无亲人陪同,公交司机拒绝搭载,公司对此表示理解。

一方面处罚司机,另一方面又理解其对老人的“拒载”,公交公司何以徘徊在两难之间?

事发经过

八旬老太被公交拒载 上车之后又被司机喊下车

2015年12月31日早上8时许,肖女士和女儿小周送母亲在资阳市建设南路二段搭乘15路公交车,前往沱三桥北。两人把老人送上车,小周投币后刚下车,两人就听到司机大喊:“个人(注:方言,自己的意思)下去!”同时,有乘客大声说:“老年人,喊你下车!”

肖女士赶紧折回,发现公交司机是让她母亲下车,于是上车将母亲扶下车,司机退还了2元车票钱。“当时觉得很尴尬,妈妈气得眼睛都红了。”肖女士说。

当天上午9时30分,小周在当地论坛发帖,称15路公交车司机“驱赶一位老人下车”,而且老人完全有自理能力,公交车司机没有尊老爱幼。

1月6日,资阳市公交运输总公司公布的涉事公交监控视频显示,当日上午8时16分,老太太由一名中年女子搀扶着,离公交站台尚有10多米距离,另一名年轻女子跑上来,从前门投币后下车。老太太随后赶到前门,两名女子将其扶上车,老人走到公交车后门座位坐下。

随后,两名女子下车准备离开,公交司机问道:“你们不陪她?”一名女子回答说:“到站后有人接。”两名女子继续往车尾走,驾驶员大喊要求老人下车,并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两元钱,放到驾驶室平台上。

此时,两名女子走上公交车,拿走驾驶室平台上的2元钱,然后扶着老人从后门下车,双方未发生争吵,整个过程历时1分多钟。

亲人愤怒

感觉当众受到了歧视 没规定老人坐公交要人陪

事发当天,小周告诉记者,外婆今年80岁,当天准备去她们在沱三桥北的店铺。“10多分钟就到了,路程并不算远。”小周说,当时她要上班,而母亲要给店里买菜,所以无法陪同外婆乘坐公交车。

“我外婆没什么病痛,健健康康的,没有老到走路都要人搀扶的地步,当时都是跑着上的公交车。”小周说,当时她已电话通知店里的姐姐,让她到公交站等着接外婆。

肖女士说,15路公交车司机的行为让她感到愤怒,“我们坐车给了钱,也没有任何规定说80岁的老人非要人陪着才能坐公交。”肖女士说,当时她在公交车门口和司机解释了一通,可司机仍不肯搭载,母亲被扶下车后眼睛红了,“这样老人怎么受得了?感觉当众受到了歧视。”

肖女士说,母亲此前也曾独自坐过2-3次15路公交车,并未出现过问题,“公交车本来就是为市民服务的,为什么就不能给老年人便利?”

司机回应

担心老太走丢而拒载 就算罚款下次还会这样做

6日中午,记者联系上正在午休的当事公交司机许培升,他觉得自己当时的处理并无不当,“就算公司罚我款,我下次还是会这样做。”

许培升说,当时他看老太太年龄比较大,而且是两个人送到车站的,“从常识上判断,这个老太太可能不认识路。接的人要是错过了,老人下错站走丢了怎么办?”

因担心老太太走丢而拒载,对许培升而言已不是头一次,“她都是第三例了。”许培升说,2014年7月,他还在开农村客运公交时,同事开一辆资阳至成都金堂的农村客运班车,一名78岁的老人因不认识路,坐过站后被售票员赶下车。两天后,老人在野外被家人找到时已死亡,家人向运输公司索赔,当事司机和售票员均承担了责任。

“乘客上了公交车,司机要对他们的安全负责,这无可厚非,但是下车了还要司机担责,我宁可不冒这样的险。”许培升说,就算有监护人让他到站后提醒老人下车,他也会拒绝,“一车几十个人,开了几个小时的车,我怕记不住。而且就在城区内,自己的家人自己都不愿送,让公交司机帮忙‘尽孝’,太可笑了。”

公司无奈

去年多位老人下车走失 每年数十例家属索赔案例

6日上午,资阳市公交运输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调取涉事公交车监控视频,公司初步认定涉事司机态度比较生硬,并对其进行了相应扣分,“这要在工资里面体现,我们也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如何看待公交司机拒载老人的行为?该负责人说,他们对司机的做法比较理解,因为有太多的前车之鉴,让公交公司感到很无奈。

“近几年来,每年都会有数十例家属索赔的案例发生。家属突然找到公司,说老人坐了我们的公交车,腿骨折了,或者肩胛骨骨折了。”该负责人说,公交公司调取视频,发现老人确实坐了公交车,“至于损伤究竟是不是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我们不得而知,但为了息事宁人,只能作出赔偿。”

2015年,公交公司接到多起老人下车后走失的报告,派出大量人员帮忙寻找。“一位走丢的老大爷,儿子就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走丢了也说是公交司机的责任。”上述负责人说,报警后,公司派出大量员工寻找几个小时,最终才将老人寻回,“乘客下车后出事本不是我们的责任,可公司还要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来处理这些事。”

 

公交司机拒载八旬老人是一种风险恐惧

老年人乘车,于情于理都不该拒载:正如俗话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况且相关政策法规对此都有明确规定。但面对一个无人陪护的八旬老人,基于其可能带来的巨大潜在风险,这位司机还是选择了拒载。当然,接下来的后果显而易见:老人女儿愤而投诉,而公交公司尽管进退两难,也只得依规对当事司机进行了处罚。 

老人女儿的愤懑可以理解:老母亲虽然年过八旬,但身体健康,何况上车有人送,到站有人接,乘坐公交车完全没有问题。而且现行法规没有哪一条哪一款规定老年人不得单独乘车,公交司机凭什么剥夺其出行的权利?更让人揪心的是,老母亲被“喊”下车时眼睛都是红的,显然拒载已让她感受到了人格上的侮辱。 

而当事司机“理智”的成分更多一些:对于年迈的尤其是无人陪护的老人,一是即便看似精神,实则随时都可能出意外;二是公交车行驶中,有时难免发生避让刹车或车身抖动等情况,造成险情;三是车上没有乘务员,而自己要专心开车,无暇顾及老人安全。最要命的是,即便一路平安,若下车后走失,照样祸及自身。而任何一类事故,都将是一场灾难。因而,他选择了宁愿违规受罚,也不愿为此担惊受怕。 

至于公交公司,则更是面临“里外不是人”的尴尬:一方面是按照现行规定保障老年人的乘车权利,并尽到确保沿途平安的责任。为此,不得不秉公处罚违规拒载司机。但另一方面,公司每年多达数十起的赔付案例,又让他们后怕,从而打心里理解并认同司机的拒载行为,只是无法公开宣示而已。

显然,公交司机拒载这位八旬老人,出自于对其潜在风险的恐惧,说穿了也是一种自我防卫本能。据说,几年前,他的一位司机及售票员同事,因让一位坐过站的78岁老人下车,两天后,老人因迷路在野外被家人找到时已死亡。正是这次事故以及其后的巨额赔偿,成为众多司机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加上在其多年的开车生涯中,常常看到公司为了息事宁人,而不得不屡屡承受“狮子大开口”似的赔偿,更是强化了他的这种心理,那就是宁可受罚、也不愿去担惊受怕。 

结果就造成了现在这种尴尬的局面:高龄老人要乘车的权利,更要维护自身的尊严;而公交公司及司机既要服务老人,又要顾及自身利益,实在进退两难。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去指责公交司机不人道或欺凌老人等等,是失之偏颇的。而最要紧的,是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既让老人乘车无忧,又不使公交公司及司机有后顾之忧,才能消解这类拒载老人的尴尬。 

基于不能限制更不能阻止高龄老人乘车这个前提,故途径只能是改善公交车的服务这“华山一条道”。依据现有情况,要开行适宜高龄老人专用的公交车,无论人力财力都不现实。笔者想,是否能在每一条线路选定一定数量的公交车,增设专座,配备专门的乘务员,来满足这类老年人的乘车需求。或许,这是一种较为经济适用的解决办法。 

当然,相关的配套措施及管理一定要跟上:譬如,这类公交车的发车车次、线路、间隔时间等都要考虑周详;有关标志要在车身及站台标牌上醒目标识;明确规定高龄老人乘车要有亲人陪护;个别需要乘务员照看的老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联系资料,并做到下车有人接。至于这类服务是否需要适当提高票价,或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可考虑召开听证会协商决定。

此外,对于这类老人在乘车出行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譬如,乘车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老人突发病风险及下车后出现走失等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相关政策都应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使双方吃下“定心丸”,让高龄老人的出行难及公交司机的风险恐惧都得到化解。显然,这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启示与思考】

公交是公共服务设施,当是以服务公众为己任不假。老人也是相对特殊的公众群体,在和谐社会往往受到“特殊”关照。而现实中,几乎每年都有公交司机拒载老人的新闻爆出,心塞的网民每每也是乐此不疲,老调重弹,把法与理的论题建立在“司机拒载老人该不该”的问题上。既然同样的现象总是重蹈覆辙,只能说明问题的症结没有解除。

诚然,公交司机拒载的原因并不难发现。一方面,老年人行动比较缓慢,安全保护意识薄弱,若是在公交车上发生意外,司机也将可能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此前老人独行走失或意外后的追偿追责现象,衍生出“有病推定”的拒载行为。有些司机哪怕明知有错,却还是我行我素,执意拒载。对此,我们设身处地站在公交司机的立场,虽然于法不容,倒也不难感受到他们的苦衷。

就法而言,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司机,就要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不能因为老年人腿脚不便,就扬长而去。《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的通常、合理的要求。由此可见,公交司机的拒载行为,已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强制缔约义务。

更为怪异的现象是,居然还有老人为应对公交司机的拒载行为,试图和年轻人站在一起,“佯装”成年轻人,借此“混”上公交车。合法权益竟然显得如此唯唯诺诺,这到底有多么的可笑?又是怎样的尴尬?个中滋味不言而喻。说到底,频现公交车拒载老人的现象,最根本原因还是机制问题。其次是驾驶员队伍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

我们不能只是口头念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古训,更要体现在切切实实的生活中。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出于安全考虑,坐车最好是结伴而行或者有子女陪同。其次,公交公司不妨设立投诉机制、完善服务机制,对拒载的司机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和实际处罚。表面上显得立竿见影,倒也可以有效遏止。再者,运营公司要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培训,特别是在服务态度上。同时,如果可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有关方案,为乘车的老年人购买保险,以消除公交公司及司机的后顾之忧。否则,“被拒”的悲剧难免还会再次上演,同样的争论又将是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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