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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党员干部“吃拿卡要”再任性

2016年01月14日 10:58

 

【事件介绍】

吃拿卡要是典型的“四风”陋习

2016年1月4日,湖北省纪委通过官方网站推出的“每周一案”第11期讲到:2015年6月,H市某民营公司为在车辆送检时获得关照,送给市交通局机动车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王某及中心副主任、纪检委员乐某各一张面值500元的购物卡。车检即将完毕之际,该公司又将6张面值各100元的购物卡分送给6名车检人员。后来,王某又打电话要求补送100元现金以分发给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于是,该公司又分别向王某和乐某各送100元现金。

2015年7月,乐某主动将违规收受的购物卡及现金上交,市交通局党委迅速调查。王某私下与那家公司的业务员订立“攻守联盟”,欺骗组织称已于7月2日将购物卡及现金退还,而实际退还日期为7月20日。

经该市交通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王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乐某作为纪检委员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违规收受购物卡、现金,局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人员收受的购物卡、现金予以收缴。

湖北省纪委剖析此案后指出,“吃拿卡要”是典型的“四风”陋习。在一些基层干部眼中,吃一点拿一点,似乎是“小事一桩”,殊不知,这对老百姓而言,有切肤之痛。及时查处这些违纪党员干部,让他们“吃”到后悔,“拿”得扎手,“卡”住前途,“要”到处分,是反“四风”的一项重要任务。

有一种微腐败叫“吃拿卡要”

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谋取利益,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这次省纪委推出的“每周一案”中,王某违规收受购物卡、现金,显然属于“吃拿卡要”行为,是典型的“四风”陋习,是一种容易被人忽视的“微腐败”。

相比于“大腐败”而言,“吃拿卡要”这种微腐败往往显得微不足道,当事人对此缺乏足够的警觉,社会对其存在也有一定的容忍度,认为这是人之常情,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很容易使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侥幸心理,进而把手中为民服务的权力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以至于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深为群众诟病。

殊不知,“吃拿卡要”这种微腐败,与作风问题互为缠绕,其背后隐藏的是直接腐败的跟进,是欲壑难填的开端,更是腐蚀堕落的温床。久而久之,这些党员干部就会渐渐失去警觉,从过节、过生日等一件件小事小节上开始失守,逐渐迷失自己,积小错成大错,积小腐成大腐,一步步滑进万劫不复的腐败深渊。

其实,“微腐败”的危害一点也“不微”,与“大腐败”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将公权异化为“私权”,都是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事实上,一些“吃拿卡要”的微腐败,看似是不起眼的小事,实则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潜规则,腐蚀着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了社会公众的价值观,败坏了我们的党风政风,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不容小觑。

毋庸讳言,对待“吃拿卡要”这种微腐败,必须无微不“治”。要坚持有病马上治,抓早抓小,早发现、早处置,不能养痈遗患,防止小错酿大祸。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旗帜鲜明地查处和打击“微腐败”,让微腐败者“吃”到后悔,“拿”得扎手,“卡”住前途,“要”到处分,做到警钟长鸣。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存敬畏,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把为官底线,坚守法纪红线,筑牢拒腐防线,切莫心存侥幸,忽视“吃拿卡要”这种微腐败的存在及危害。一旦积小贪成大贪,等到党纪国法来算总帐的时候,必是后悔莫及。

 

治理“吃拿卡要” 亟需“简政放权”

官员在为民办事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现象,饱受民众诟病。媒体对于这类“四风”顽疾也是老生常谈了。可是,为何年年说,月月讲,“吃拿卡要”之风还能在官场久禁不绝呢?当然,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要想从根本上加以治理,恐怕还得回到制度层面去寻找原因。

回到新闻,H市某民营公司为在车辆送检时获得关照,于是对市交通局机动车检测中心的官员进行了一番上下打点。虽然钱财不多,但是就是这点蝇头小利却叩开车检的方便之门。那么,为什么该公司愿意主动的接受官员们的“吃拿卡要”呢?是该公司钱多了撑得慌吗?显然不是。既然是商人,那肯定是奔着利益去的。表面上看,该公司又是送购物卡,又是送现金的,好似亏大发了,可是实际上该公司是在花小钱办大事儿。

机动车检测中心每天都有大量的车辆需要检测,而且检测的程序又非常的繁复,如果该公司采用正常的流程办理车检,可能金钱花费要少一些,但是这个环节势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而时间于一个公司而言就是金钱,车辆早检测完一天,就可以早一天上路行驶,早一天发挥其经济价值。假如该公司有大量的车需要车检,那么通过花小钱行贿走关系,无疑将给公司缩减时间成本,而这些时间里车辆所创造的价值,或许远远大于给官员行贿的钱财。更有甚者,即使被检测的部分车辆不合格,也因为官员“拿人手短”,予以加盖了检测合格的公章。这么一考虑,治理“吃拿卡要”,抓违纪干部恐怕就是治标不治本的了,更多的还要从制度上着眼,以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一个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同样,一个坏的制度也可以让好人变坏。如果车检制度进一步改革,不断的简政放权,不停削减不必要的车检程序,能做到省时高效的为民办事,自然就能够铲除官员“吃拿卡要”的土壤。

降低群众的办事成本,说来容易,可是要真正的落实,其实很难。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办事程序,这需要多方面的改革齐头并进。比如,网络上屡屡出现“奇葩证明”的新闻,之所以奇葩,就在于办事程序繁琐,垫高了群众办事的成本。在这种情景之下,群众只有托关系,走后门,甚至是公然行贿,群众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但说到根儿上是被不合理的制度给逼出来的。因此,只有机关单位不断的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干部“吃拿卡要”的现象,才能从源头上得到治理。

莫让“吃拿卡要”成群众“切肤之痛”

收了500元的购物卡,还在调查时与业务员订立“攻守联盟”,王某就因为这样的小钱、小事而被撤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样是发生在身边的腐败,群众遭遇“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几率,远远高于遭遇其他腐败问题的几率。对部分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群众有着最直接最深切的感受,可谓“切肤之痛”。

一些基层干部,手中有点小权,就想为自己捞点,群众来办事“卡”着,应办不办。于是服务对象害怕“卡”得严重,拖得太久,只得赶紧“表示”。孟德斯鸠的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揭示了权力与腐败的深刻联系。腐败没有什么“大小多少”之分,与“级别高低”也不直接挂钩。从众多的“小官员大腐败案”来看,真可谓是“官不在大,能贪就行”。

就像是王某只是拿了500元的购物卡一样,很多干部的贪腐起初也只是收价值几百元、几千元的小礼物而已。有的基层干部拿群众一筐花生、一袋蔬菜、几只土鸡……感觉就是顺手的小事而已。孰不知,星火可以燎原,贪念一起,贪手一伸,私欲与日俱增,吃拿卡要就会肆无忌惮、变本加厉,这是“炼”成大贪、巨贪的的必由之路。

“许可证”要“吃”出来,“手续费”中“拿”好处,“工程项目”由“要”而来……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易发多发的问题依然严峻,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让他们‘吃’到后悔,‘拿’到扎手,被‘卡’前途,‘要’到处分”。对于“吃拿卡要”腐败行为的发生,要注意抓早抓小,让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官员在腐败的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更要从制度、管理、源头等方面扎紧反腐“篱笆”,进一步规范、强化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小权力”也设防、“小权力”也能正确有效透明行使,从而逐步堵塞“小官大贪”问题的诸多漏洞,让腐败无空可钻。

 

【启示与思考】

日常生活中,这样滥用小权的事情并不少。比如,专程请假去某部门办事,迎来的却是一句“快下班了,明天再来吧”;办理某证,递上几张购物卡,流程明显快了许多;外出检查,收到一盒烟,责令整改的事项会少上几条……诸如此类,人们或多或少都会亲身经历或耳闻目见一二,谈论起来,似乎也是见怪不怪,可细想一下,总觉得有点不是滋味,挫败感、被剥夺感和愤怒感油然而生。

的确,在平等、公正、法治的背景下,作为公共服务承担者的公职人员,为广大群众提供各项服务,本就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是谁赋予他们额外的权力,向服务对象收受不当的钱物呢?如此拷问,给好处才办事的做法实在站不住脚,“吃拿卡要”更是赤裸裸的腐败。而且由于这一行为往往发生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节点上,处理不好就会由腠理之急演化为膏肓之病,以致积重难返,使干群关系疏离、恶化,危害社会稳定。

如此,广大干群要扭转思维定势,深切认识到“吃拿卡要”并不是“小事一桩”,而是典型的“四风”陋习,名副其实的腐败。握有权力者,无论其大小,都应该常怀敬畏之心,将此种习以为常的“小事”视作悬在头顶的利剑,时刻牢记“慎张嘴、怯伸手、忌乱卡、不能要”,否则定将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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