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经典案例 网络纵横

从“钓鱼红包”看企业管理制度

2016年01月14日 10:58

 

【事件介绍】

长沙员工上班抢红包被罚3000元

成都一家单位的董事长在公司微信群里发了一个红包,结果在上班时间抢到红包的3名员工每人被罚款500元,领导坦言发红包的目的就是想看看谁没有认真上班。6日,此事在网上传开后引起网友热议。

你是否也利用上班时间抢过红包?记者在多个长沙本地的网络社交群发起调查,在45岁以下的人群中,近80%的受访者坦言,自己曾利用上班时间抢过微信或QQ红包。

调查显示

领导“钓鱼”罚款,85%的网友不认同

该公司元旦前宣布了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的规定。新年上班后,董事长罗先生在微信群里发了一个60元的拼手气红包,马上有3名员工动手抢了,其他的红包6日中午下班后才被抢走。6日下午,罗先生通知办公室对上班期间抢红包的人进行处罚。有员工表示,每个月工资才三四千元,一下罚掉500元罚太重了。

1月6日,“新浪调查”栏目就此发起一份调查问卷。其中,约15%的网友把票投给了“员工占用上班时间抢红包是不对的”选项,约42%的网友认为“领导引蛇出洞的方式,容易引起员工反感”,超过43%的网友认为“领导先违规,应该先处罚领导”。也就是说,超过85%的网友不认同这家单位领导“钓鱼”罚款的做法。

大众观点

有人觉得无可厚非,多数人认为不妥

就在上个月,长沙某实业公司职员小林,也因上班时间抢红包而被强制罚款3000元,拒缴则会被领导要求主动离职。当时,此事也引起网友热议。

网友“小镇菇凉”认为,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这未尝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市民蔡先生认为,既然公司有规定在先,员工上班时间玩微信、抢红包确实不应该,受到处罚无可厚非,但处罚方式和金额不能任凭领导拍脑袋决定。

“上班时收到微信消息,很多人都会看一眼,顺手抢个红包不能粗暴地与工作不认真画等号。”网友“锦江小飞侠”认为,这两家公司老板的做法都不妥,特别是长沙公司的做法,让人感觉是年底变相“炒鱿鱼”。多数市民和网友认为,老板“钓鱼”罚款,消费的是员工的信任,只会让员工与自己越行越远。

律师见解

做工作外的事属违约,处罚须遵劳动法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潘艺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基于契约的劳务雇佣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支付了工资福利、提供了工作条件,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就是一种违反契约的行为,公司有权利进行警告和实行劳动法范围内的处分,但处罚应该有评估、有上限,不能太随意,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

劳动者抢红包的行为,在没有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下,两家公司分别处以500元和3000元罚款,甚至要求自行离职,处罚明显过重,涉嫌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他山之石

罚款变成发“红包”,员工点赞

在长沙某百货公司上班的肖小姐说,元旦假期是单位的经营旺季,少数员工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中,在公司微信群里发祝福,发红包。单位领导发现后,没有直接批评,而是主动在群里发了一个红包,上面留言“好好上班,争创佳绩”。员工看到后,立即放下手机,专心投入工作。

在长沙某公司工作的小陈,在巡检单位一台出现漏点的压缩机后未做记录。按照规定,小陈要在部门微信群发50元的微信红包。而部门原来的考核规定是,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要交一定额度的罚款。部门利用当前流行的微信红包形式,将罚款变为部门员工的红包福利,既起到了教育考核作用,员工也更乐于接受。

 

董事长的“钓鱼红包”戏弄了谁?

每个单位虽然都有各自的管理制度,但董事长用这种“钓鱼红包”去测试员工就有点戏弄员工的味道了。员工在上班时间抢红包确实不对,违反了单位的规定。但这个红包是董事长发的,员工误以为是领导对员工的关爱,是领导与员工难得的互动交流机会。如果不抢,如果大家不捧场,这不是对董事长的关爱不领情吗?是让董事长难堪吗?做梦也想不到董事长用这种“钓鱼红包”测试和戏弄他们。

这三位在上班时间抢红包的员工是公司的中层。中层干部一般在办公室里上班,平时由于工作的需要,用手机与外界交流和联系比较多,公司也没有限制他们使用手机。所以,有人发来微信红包,本以为是客户发来的,不可能不看,一看是董事长发来的,也就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以为是董事长奖励他们,用这种方式肯定他们的工作,所以也就抢了。实事求是地讲,这些中层干部虽然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但也没有影响什么工作。

尽管中层干部在上班时间抢红包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但这种错误是轻微的,也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而不能对他们进行重罚,抢了10多元的红包却被罚了500元,这样的处罚也太重了,显得这位董事长不近人情。职工平时只有三四千的工资,一下被罚掉了500元,能不心痛吗?尽管董事长与员工之间是雇佣关系,公司处罚员工也要遵循《劳动法》,罚款需要有评估、有上限,不能太随意,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

董事长“钓鱼处罚”,这种引蛇出洞的方式看似聪明,实际上是戏弄员工,是对员工的不信任、不尊重,容易引起员工反感。会增加领导与员工之间的不信任感,最后影响的是公司的利益。试想,以后董事长用微信或者短信给员工发指令,或者公司通过手机发通知、安排工作等谁还敢相信。

实际上,最应该受处罚的是这位董事长,公司规定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而这位董事长自己带头违反公司的规定,在上班时间“发红包”。不以身作则,怎么能让员工信任呢?所以,作为一位聪明的企业领导,应该建立更多沟通渠道,保持向上和向下沟通畅通,这样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

“钓鱼执法”伤了员工的心

老板好不容易发个红包,还得犹豫抢还是不抢,不抢还好,一抢就中招,想想真有点“白色恐怖”的感觉。微信时代的红包虽然多了很多层含义,但总归不应该有“炸弹”这一层。在企业内部,老板既可以通过发红包的方式奖励员工,花最少的钱表最足的心意;也可以通过发红包的方式鼓舞士气,比开大会的效果不知道要好多少。但是,老板用这个“新颖”的方法测试员工是不是上班时间玩手机,那就龌龊得不是一点点了。

确实,民企都是老板说了算,你非要把员工当猴耍,也没人能怎么着你,但是有一点,员工以怎样的心态对待工作,恐怕也是老板管不着的,阳奉阴违谁还不会?假使有一天您老落难了,还指望谁会对你死心塌地?钓鱼执法虽然确实钓到了鱼,但是那些有智商的鱼,都被深深地伤害了;几条鱼被钓起,所有的鱼都跟着丧失尊严,真正有本事的鱼或许该要另寻鱼塘了。

站在老板的立场,自己怎么管理企业是自己的事,怎么罚好像都是理所应当的。过去刚“阔起来”的老板们大概都这样,但现在都互联网时代了,总该有点现代企业的样子。如果真是特殊企业的特殊岗位,那就应该禁止带手机上岗,而不是发个红包测试大家有没有玩手机。同一条公司禁令之下,自己上班时间可以发红包,员工却不能抢红包,这不分明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不到,甚至以自己违规的方式测试别人是否违规,这样的企业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臣民式管理——老板就是皇上,员工都是臣子。

企业管理说到底是人的管理,大家都是平等的人,不因为你是老板就高人一等,更不因为我是员工就低人一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很多企业为了留住人才,都在讲“自我实现的需求”了,这家企业却仍旧将员工想象在“生理需求”的层次上,没有一点平等观念,没有一点尊重意识,没有一点诚信精神,这样的企业如果还能走得很远,那只能说是中国经济环境出了问题,以至于不需要企业家,只需要关系户与暴发户。

 

【启示与思考】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钓鱼执法”吗?设个诱饵,然后引大家上钩,再以此为借口实施惩戒,此举常被一些执法单位视为对付“刁民”的利器,没想到被搬到了企业管理之中。公司的领导层与员工层得彼此不信任到怎样的地步,才会想到用这样的办法管理员工?董事长自以为发明了惩治偷懒员工的好办法,又是张榜公布又是自诩新颖,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可这一个红包到底试出了什么?

安全无价,人有感情。领导想尽一切办法,包括“钓鱼执法”抓安全,应该说都是有道理的。然而,如果领导管理员工仅是冷冰冰的一个“罚”字和赤裸裸的一个“钱”字,势必太没人情味了,既不利于上下级沟通联系,也很容易引起职工反感,与领导预期的效果适得其反。

再说,公司的管理制度,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更不能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公司的制度得到强有力执行,制定制度前不妨集思广益。对于抢个红包罚500元这事儿就有员工表示,平时就三四千工资,一下被罚掉500元还是有些痛心,可见员工并不认罚。

公司发展壮大离不开员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只有上下一心,既有制度纪律的他律,又有广大员工的自律,建立更多的沟通渠道,才能让领导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才能共同促进企业财源滚滚。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0114/8598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