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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晕倒哥”透支了社会爱心
2016年01月25日 11:02
【事件介绍】
“晕倒哥”辗转全国多地装晕 为获捐助乱编悲惨经历
1月3日上午,浙江省江山市峡口镇的集市上,一名男子突然昏倒在路边。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当地市民为这名叫杨祖映的男子提供了救助,并给他凑了路费回家。但此后,民警搜索相关信息却发现,杨祖映的名字出现在广东、河北等地的新闻中,且都发生昏倒街头的情况。此消息一出,有网友给该男子冠以“晕倒哥”的名号。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在2013年救助过杨祖映的民警透露,当时他承认是假装昏倒,以获得同情和别人的捐助款。但因其情节轻微,民警无法以犯罪论处。而法律人士表示,假设杨祖映存在多次假装晕倒的情况,涉及的金额可累积计算。但因杨祖映系在多地晕倒,所以取证较为困难。
男子昏倒在浙江街头 市民捐钱让其回家
1月3日,江山市峡口派出所的毛警官参与了救助杨祖映。她告诉记者,到达现场后,她和同事看到一名30多岁、身材瘦小的男子倒在街边,周边围有不少市民。“当时他没有意识,我们叫他他也没有回应,在场的医生给他做了检查,说是身体脱水,血糖比较低。”四五分钟后,该男子醒了过来,被人扶着,靠在民警的膝盖上。
毛警官称,当时男子身上只有一个包,包里有衣服、一本地图、两张照片,还有一个皮夹,而皮夹内,只有他本人的身份证,没有钱。
毛警官和同事问该男子哪里不舒服,该男子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比划着表示自己口渴,旁边的一位热心市民便立刻端来一杯水给他喝。毛警官回忆,当时周围的市民很热情,拿了水果给他吃,民警还给他买了盒饭。
休息片刻后,该男子拿出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该男子名叫杨祖映,住址为四川省渠县。毛警官称,杨祖映开口后告诉身边的人,自己是出来找妻子的,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他说他妻子一年前出走,为了找她,走了很多个地方,然后走到了我们这里”,“他还说,他想回四川老家”。但他拒绝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治。
听到杨祖映的遭遇后,周围的市民给他送来了食物,还有的市民自发给他捐钱,“有人给十块,还有人给二十块”。毛警官大概计算了一下,最后捐到杨祖映手中的钱有近两百元。
随后,毛警官和同事帮杨祖映买了一张去往四川达州的火车票,并开车送他去火车站乘车。
两个小时后,毛警官和同事回到派出所,“我同事觉得有点不对劲,就网上搜了一下,发现杨祖映在广东、河北等地都昏倒过,不少媒体都报道了。”
毛警官表示,因为当时杨祖映给他们展示了身份证,而且他们查询发现,该男子的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上的住址一致,此前也没有前科,加上此前派出所也救助过很多这样的人,“所以一开始没有怀疑他”。
毛警官同时透露,当时杨祖映身上有一部手机,但没有装卡。所以,目前也无法联系上他。
男子至少8次“晕倒”街头 曾承认为获取捐助假装晕倒
记者搜索发现,在这次晕倒获救之前,杨祖映曾在浙江、广东、河南等地至少昏倒过7次。但其中一次,他曾被民警“拆穿”。
2013年4月,杨祖映昏倒在广东梅州五华县城。当时参与救助的五华县公安局魏警官告诉记者,杨祖映昏倒后,热心市民报了警,还给他捐了一百多块钱。
杨祖映告诉魏警官他们,他被人以 “介绍工作”为名带到五华,最后被骗了600多元的介绍费和一部手机,由于身无分文,3天没吃东西以致饿倒在街头。最后,民警给他买了回家的车票。
回到办公室时,魏警官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她搜索后发现,杨祖映出现在多地的报道中,都是昏倒在街头。“想着杨祖映可能还没有出五华县,我马上联系了客车必经路段的岐岭派出所,让他们把他拦截下来。”
魏警官向记者表示,在岐岭派出所,杨祖映称其早年患有肺结核,“我们马上把他送到当地卫生院检查,结果显示他身体健康,没有肺结核”。之后,杨祖映说出了实情。他告诉民警,他确实有过一次被骗的经历,民警和群众给予他帮助,他从中尝到了甜头,于是才假装晕倒,以博取同情,获取别人的捐助款。
在杨祖映晕倒各地的新闻中,关于原因的说辞多为遭遇欠薪或钱财丢失。据媒体报道,2011年2月,杨祖映昏倒在浙江建德寿昌农贸市场。醒来后他告诉民警,他到浙江找工作时钱包被偷,已经3天没有吃东西了。当时热心的市民给他买来食物,还凑了310元送给他当作回家的路费。
2012年9月,杨祖映晕倒在湖北黄石东方装饰城里,他称自己工作的餐馆倒闭,老板把他骗到黄石,还把身上仅有的8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骗走。最后一位好心人帮他买票回家。
2013年5月29日中午,石家庄黄河大道警务站接到报警称,开发区路边有名男子晕倒。该男子自称为杨祖映,在辽宁打工遭遇老板欠薪,又与同乡走散,因体力不支晕倒在路边。最后,一位好心人资助其300元回家。
杨祖映数次晕倒街头的经历被发现后,有网友直接给他起名为“晕倒哥”,并且质疑杨祖映每次是否为真的晕倒。
疑问
若故意晕倒为何难以处罚
在交代自己为假装昏倒以骗取救助后,为何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魏警官对此表示,骗取少量财物,情节显著轻微的,不应以犯罪论处,视其情节可予以批评教育或者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所以我们当时对杨祖映进行了教育批评,就让他回家了。”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每次杨某昏倒都是故意为之,那么他从他人处骗取来的金额是可以累积的。而累积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数额较低,警方可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最高可处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同时韩律师也称,此事累积取证较难,“因为他昏倒的地方都是不固定的,流动性大,很难找到当时给他钱的人进行取证,而且取证成本也高”。
不能让“晕倒哥”转懵了爱心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到的。社会上一些人懒惰成性,妄想着躺在床上就能发财、生存,于是乎想尽办法,穷尽歪脑筋,像新闻中的“晕倒哥”,就是此类人中的奇葩。
很多人都会将矛头指向执法部门,也会有部分社会舆论指向那些施以爱心的民众,但仔细想想,那都是一些气头上的话,找不到主儿的责怪,更多的指向是对于此种行为的指责和痛恨。爱心有错吗,扶助晕倒的路人有错吗,当然没有,任何有爱心的人都不会在等到有关部门现场鉴定后,才对有需要帮助的人施心爱心。
或许在得知此类行为的存在,部分好心人并不会当一回事,毕竟爱心的付出并不求回报,是自己的一种主动无偿行为。但从整个社会层面来看,类似“晕倒哥”的行为却在无形中撬动着人们内心底处固守的爱心联盟,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时,这份爱会传递,会延伸到世界每个需要帮助的角落,你帮我、我帮你,人人奉献一分爱,这个世界将会是美好的人间。
一旦民众献爱心成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的话,那么,可以想象一下,我们所生存的社会环境将会有多么恐怖:有人跌倒没人扶,有人求助没人伸手,有人发生意外没人敢挺身而出。因为所有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在心里反复地打着问号“这个人是骗钱的吧”、“万一他讹我怎么办”?
不能让“晕倒哥”转懵了爱心。当我们的社会群体思维出现问题,当我们的爱心遭遇反复欺骗时,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等闲视之,要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让正能量能回归,成为社会民众的主导思想。对于“晕倒哥”类靠骗取民众爱心生存、发财的人,要坚决予以曝光、打击、升格处理,因为表面看上去仅仅是骗取了数量不多的爱心款项,实则会让社会民众心底燃烧的爱心火苗摇摆不定,甚至被吹灭。
社会不是“晕倒哥”好逸恶劳的走秀场
常言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纷繁的社会出现一些“奇葩人”和“奇葩事”自然也不奇怪。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多元,用编造各种“悲惨境遇”获取救助施舍,或是处心积虑“碰瓷”讹人等手段,成为不少好逸恶劳者谋生甚至发家致富的方式。他们把社会当成狂飙演技的大舞台,以各种奇葩行为来博得善良者的施舍,抛弃尊严不以为耻更不愿收敛。一但被揭穿又跑另一地故伎重演,这种“寄生”社会善良的灰色生活方式,不但是对爱心救助的一种欺骗,更给社会释放出令人“窒息”的价值观念和负能量。这些行为正呈现出某种蔓延趋势,必需通过法治手段进行有效遏制与清除。
其实,类似像“晕倒哥”这样的事件在各个城市街头乃至人员流动密集的公共场合都不鲜见,装晕者有之,装重病者有之,甚至还有“装残疾”、“装破产”、“装被盗”、“装被抢”等等。目的就是为博得围观者的同情,从而获得施舍和资助。实际上这里面的许多人是受到某些畸形价值观的影响,甘愿放弃劳动和人格尊严来“享受”这种不劳而获的“生活”。
以“晕倒哥”为例,尽管他身材瘦小,但作为30岁的青壮年男子,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双手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境遇。但遗憾的是在他第一次“装晕”得到救助并尝到甜头之后就一发而不可收,先后在全国多地城市“晕倒”,即使被警方揭穿受到了批评教育,依然还是换个地方再次“装晕”。这些寄生社会者除了自身人格扭曲因素之外,更在于其行为“道德管不住,法律管不了”。警方也指出,类似“晕倒哥”这样的人虽然在各地“装晕”骗钱,但一次所骗金额构不成犯罪,在其他一些地方的所骗的数额既难以掌握也不容易取证,只能对其批评教育一番走人了事。
显然,“晕倒哥”又不等同于“专业乞丐”或街头流浪人员,他们这是根据街头场景和身上的钱财状况,随时随地上演“苦情戏”,既不会固定时间更不会固定地点,整个社会都是他们“飙戏敛财”的大舞台。虽然他们的行为尚不构成违法犯罪,但这样的消极生活态度给社会带来的污染显然也不可小觑。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总会有人因各种因素造成突遇困境需要紧急救助,在政府各种救助机制有待完善之前,路人释放爱心在消除他们临时困难的同时,更彰显出人性的闪光和社会的温馨与和谐。
但是当这种欺骗充斥在城市街头,注定会极大灼伤人们的爱心释放,加剧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逼迫”社会走向冷漠。尤其值得思考和认清的是,无论社会经济如何发展,时代如何进步,政府和社会都没有承担对不劳而获者的供养义务,爱心既不应对这种人释放,更不能被其欺骗所灼伤。
健康文明社会不应成为不劳而获者表演“苦情戏”敛财的大舞台。如何完善制度保障和让“晕倒哥”幡然醒悟,确实需要引起社会各方乃至政府相关部门的思考和积极应对。否者,任由“晕倒哥”们在街头倾情演绎并继续欺骗下去,最终会导致真正需要安心救助的人陷入“绝望”。
【启示与思考】
当一个人习惯于用这种方式赢得社会关注,他也侵占了其他人接受救助的机会。类似新闻的出现,让我们面对街头困难群体时,很难再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这些需要帮助的可怜面孔,到底是真是假?“晕倒哥”会把很多善良人的内心柔软处锻造得愈来愈加坚硬。
实际上“晕倒哥”辗转全国各地屡屡获得成功,证明我们这个社会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缺乏爱心、同情心。相反,大多数市民遇到了“晕倒哥”,会选择上去帮一把,给予财物救济,并不会让“晕倒哥”遭受摔倒老人无人扶的境遇。从这点上说,“晕倒哥”的产生,反证出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温暖的。
然而,严重的问题是,在信任稀缺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社会道德经不住“晕倒哥”的透支,“晕倒哥”只会让人们的爱心和社会的善意进一步滑坡。因为“晕倒哥”多了,人们都知道了这种新骗局,就会演变成“狼来了”的故事。热心市民对路上晕倒的人,就会保留一颗警惕心,在伸出援助之手之前不得不考虑这是不是一位骗钱的“晕倒哥”。如此一来,可能让一些真正晕倒的流浪汉、底层民众得不到人们的援助之手,感受不到社会的温暖,酿成悲剧。
“晕倒哥”钻的是公共救助机制的空子。如果公共救助机制也能有“互联网思维”,给被救助对象存好档,规范好救助资金的支出与使用,通过动态化管理甄别受助对象,就不难鉴别出“晕倒哥”,而这也是对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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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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