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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实名制是摆脱欠薪的佳音

2016年01月27日 14:53

 

【事件介绍】

人社部: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就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目前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执行刚性不足,发挥作用不到位。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最高罚款不超过两万元,与用人单位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邱小平说,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同时,加工制造、采矿等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逐步增多。邱小平指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必须依靠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意见》提出,要强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不得以包代管;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

《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健全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针对企业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要求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农民工实名制还须打消顾虑

为解决欠薪问题,早在2012年人社部、住建部等6部委就下发通知,推行农民工实名制。随后,很多地方采取了这一做法,从实践看,此举不仅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治理,而且还有利于解决农民工生活保障和维权等问题。因而,上述《意见》提出“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之所以会有效,一是可预防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或少发。比如分包方曾虚报农民工数量、截留农民工工资,可预防这类现象;二是欠薪发生后有利于解决。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本人和仲裁部门就有据可查,提高了解决效率;三是与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相结合,不给工资拖欠空间。

不过,农民工实名制的实施情况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据报道,辽宁省沈阳市尝试了各种形式的农民工实名制卡,包括银行卡、手机卡、IC卡……这不仅让农民工使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也让他们担心个人隐私被泄露。坦率地说,这样的农民工实名制有随意扩大、滥用之嫌。

而且,还听到一种声音,即农民工实名制也是一种约束、管理农民工的制度,比如让农民工缴纳社保、纳税等,还能预防农民工违法犯罪。这样一来,部分农民工就对农民工实名制有了两种情绪,既喜欢实名制又害怕被实名制束缚。比如实名制后要缴纳社保,但社保转移接续仍存在不便。

更重要的是,一些农民工有疑问:农民工实名制之后就能解决欠薪问题吗?比如,一些地方早已实行农民工实名制,但欠薪现象仍然存在,这不免引发忧虑。网络上,也有人发出“农民工实名制能否终结讨薪潮”的质疑。显然,农民工实名制不是万能之药,只是解决欠薪的其中一味药。

虽然农民工实名制很好,但也要打消农民工的种种忧虑,否则,有的农民工便有可能不配合实名制管理。因此,一方面要对农民工实名制进行规范,防止随意滥用。另一方面,解决欠薪问题要在农民工实名制之外发力。对此,上述《意见》已经作出全面安排,并明确了治理目标,能否落实到位是关键。

尽管中央有关方面每年年底都会集中治理欠薪现象,也不乏很多好办法,如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进农民工实名制、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等,然而,欠薪现象仍如同打不死的“小强”。原因之一是有关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原因之二是没有真正从源头入手。

欠薪的源头在哪里呢?应该说在于市场不规范,就拿欠薪现象最多的建筑工程领域来说,招投标不规范、层层转包等现象已经为欠薪埋下隐患,因为欠薪难解决的主要原因是“连环欠”。所以解决欠薪必须从规范市场秩序入手,只有规范招投标、禁止层层转包、遏制“垫资制”,才能从根子上解决欠薪。

此外,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虽然“欠薪入刑”,但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成本比较高。即使走司法程序打赢官司,但要想拿到工钱也得等待走完包括强制执行的多个程序。只有完善相关制度,才能减少维权成本。当然,工资条例的缺失也使得预防、治理欠薪的基础不够扎实。

 

农民工实名制,这个制度可以有

大家口中所说的“农民工”,实际上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他们为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力量,然而自己却无奈的继续在贫困线上苦苦的煎熬,过着“蚁居”、“鼠居”般的艰难日子,不能公平的分享医疗、就业、教育、娱乐等社会保障性的“改革红利”。除了这些“红利”之外更甚者是某些无道德的开发商、包工头还克扣、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使得其原本清贫的生活更加清苦。这种拖欠工资的事情每年都会“上演”,因此,对于这种事情相关部门应严格打击。

近日,为了彻底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在这之前,已经有省市推行过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办法,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仅仅是小范围的实行,这次是国务院在全国实行,相信对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能够取得良好的的成绩。

毕竟“实名制”这项制度能让人收益良多,从农民工角度讲能解决他们工资被冒领、欠薪后维权困难等诸多问题,从用工方角度看可以方便对工人的管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实行“农民工实名制”是一项一举多得的事情,这项制度是值得称赞与推行的。

当然,伴随着一项新制度的实行也会产生一定的问题,例如各地对于这项制度执行不够彻底,存在掺水现象、农民工对此不够了解等等问题。因此,要想使得广大农民工受惠于这项制度,除了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工了解详细,依法严打之外,还要跟进相关的细节,加大监督力度,从而杜绝拖欠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权益。

农民工实名制不止为讨薪

实名制是个好东西。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推行实名制后,未成年人想要去网吧,黄牛党想倒火车票就难很多了。而对照这些例子,在农民工兄弟里推行实名制,最直观的好处就是会大大减少拖欠他们工资的情况。这也是《意见》出台的主要目的。

农民工讨薪为什么难?多半是出于三种原因:其一,到讨薪这一步了,施工方的资金可能出了问题,没钱可发;其二,工程被层层分包,工钱发了下来但在某个环节卡了壳,没有足额发到农民工手上;其三,少数不良企业耍赖不发工资。而这三种状况,都可以在实名制的大语境下找到应对之策。

实名制后,一个工地有多少工人该发多少工资,在合同上、银行卡里体现得一清二楚。没钱发的,银行账户上平时就看得出来,免得到了岁末才发觉;发放不到位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以后维权也有依据;至于赖账的,完全可以对照农民工实名登记记录,一层一层追查下去,该进黑名单的进黑名单,该依法严惩的严惩。总之,实名制相当于给发工资上了一道保险,哪儿有问题就可以及时预警解决。

当然,确保不赖账只是实名制的功效之一。掌握了农民工兄弟的基本信息,相关部门不为他们谋点别的好处就太可惜了。时代在发展,现在大多数农民工来城里务工,俨然成了一种正式职业。所以实名制适时推出,顺应了这种潮流,让农民工有点职业范儿。现在,我们对农民工就缺乏职业认同感。一个直观的感受,不管是实名制、签合同还是银行代发工资,这些放到城市里其他职业身上并不稀奇。为什么放到农民工身上,一些人则感觉很新鲜呢?原因就在于,还是把农民工当成农民,认为他们只是打零工、打散工的,属于忙时务农、闲时打工的“游击队”。其实,随着农村土地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一些农民工选择回乡创业,在农村大地上打拼出一番事业,同样还有一些农民工的工作重心已经从农向工倾斜。这支队伍职业化已势在必行。

此外,还有农民工的福利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农民工的准市民待遇问题。实名制之前,可能很多农民工享受不到这些,因为他们无法提供相关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为这座城市做了什么。从这个角度观察,农民工实名制或许还应与农民工进城等市民化问题挂钩。否则,将实名制仅仅用在讨薪上,多少有些大材小用了。

 

【启示与思考】

照理说,农民工到企业打工,本身就要签合同,或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用不着刻意强调实名制。实际上,相关文件提出这一制度措施,主要用意不在这里,而是为了防范企业用假名字冒领农民工工资,导致相关措施被架空。换言之,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环节中,实名制是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的重要保障。

这套机制的关键环节是由银行代发工资。具体步骤是,建设单位把钱打到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再由其直接发至分包企业为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在后面这个环节,必须保证个人工资账户确实是农民工自己的账户,所以,文件要求分包企业要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这样的话,由于有银行身份验证这一环节,分包企业要想编造假用工名单,冒名领取农民工工资,就没那么容易了。

即便如此,还可能有分包企业拿真的身份证去银行开户,而实际上这些身份证并非农民工本人所有。比如分包企业或管理人员发动七大姑八大姨什么的收集身份证,那样农民工又可能拿不到工资。因此,还必须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考勤信息等等。这样才能进一步确保农民工工资不被黑心包工头侵占。由此可见,农民工实名制确实是出于制度运作的考量,是从维护农民工权益本身出发。

一言蔽之,“农民工实名制”是副“好药”就看怎么“服”,如果能够像福建那样落到实处,必然会有奇效,否则,恐怕是不可能“药到病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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