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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公交跑专车是不该纵容的任性

2016年01月29日 16:41

 

【事件介绍】

女子叫网络专车来辆公交车 司机称“顺路拉客”

据报道,用打车软件呼叫“专车”,却来了辆公交!这不是“段子”,而是发生在身边的真事。18日,市民陈女士反映,她遇到了这桩怪事,“一个人坐‘公交专车’回家。”那么,如果路中出现“状况”,责任该如何分摊?公交车用作“专车”到底为哪般?

用打车软件叫专车竟叫来一辆公交车

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11点整,刚下班的陈女士打算回家。她在上海火车站附近习惯性地拿出手机,用“嘀嗒拼车”APP叫了辆“专车”。下单5分钟后,页面即显示预约成功,一辆红色SUV抢了单。随后,司机还主动打来电话确认上车地点。可当陈女士到达预约的上车点后,却没看见一辆轿车。

当晚11点10分,司机载着陈女士出发。司机接“私活”就不怕被发现吗?既兴奋又紧张的陈女士心中疑云密布。司机边驾车边解释,开“专车”只是他的兼职。当天,他刚结束末班车工作。按理说,他应把车从终点站直接开回位于市西的停车场。其间,公交车只能“闭门谢客”。但在司机看来,这存在资源“浪费”。“与其将车‘空放’回库,不如顺路载客。”他认为这并不会对行车造成什么影响。

“到了吗?”寒风中,陈女士冻得瑟瑟发抖,通过电话焦急地向司机询问。“已到路边。”司机回答。然而,陈女士左顾右盼却没看见相约的轿车。彷徨之际,一位三四十岁模样的师傅驾驶着一辆公交车停到她身旁,并自称就是接单司机。陈女士看呆了。接下来司机的回答更让她觉得稀奇:“我的轿车停在漕宝路附近,因为今天值最后一趟班,没空开‘专车’出来,你就上来坐公交车吧。”因为急着回家,陈女士半信半疑地上了公交车。

“你用公交车拼车不止一次了吧?”陈女士好奇地问,“是啊!”他笑了笑对此毫不掩饰。

看得出来,司机已是公交行业的“老法师”,撇开私用公车不谈,陈女士对其开车技术赞不绝口,“一马平川的马路上,司机开得十分平稳,中途并不在任何站台停靠。由于司机对上海已熟门熟路,全程根本不需要我导路。”对于一个人“包公交车”,陈女士表示“很新奇”。“我乘着公交车上了高架,到达自家门口只花了约半个小时。其间,跟司机有说有笑的,还真是个愉快的体验。”

晚上11点40分许,陈女士到达了漕宝路附近的小区门口,立马给司机满分评价。除了付清26.5块的打车费外,她还额外给了对方4块钱的感谢费。

随后,记者拨通了涉事司机的电话,对方承认其的确在嘀嗒拼车注册了账号,主要在闵行一带“接活”,对“公车私用”之事却只字未提。

各方声音

打车平台

经查实车主会面临封号

对此,“嘀嗒拼车”工作人员回应,乘客发现车辆与下单信息不符,可直接向平台投诉。“举报一经核查属实,平台会对车主的账号进行警告、扣分等处罚。最严重的,车主将面临封号。不过,司机并不会被罚款,乘客也无法获赔。”该工作人员表示,“乘客需提供叫单时的手机号,或司机手机号。平台会事先核查车主、乘客账号优劣情况。在3至5个工作日内,平台会给投诉人回复电话。若乘客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也可到打车软件上匿名投诉。”她坦言,对于车辆不符的情况,平台监控力量有限,这类事往往只能依赖乘客举报。

“平台每周能处理150个‘人、车、牌不符’案例。”同样是“专车”大户的滴滴公司透露,“这其中有滴滴平台核验时揪出的,也有乘客投诉反映的。”滴滴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内部明令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申请注册时,平台会要求司机的驾龄、车况等必须符合安全驾驶标准。

目前,大多数打车平台是如何预防“公车私用”的?业内人士向青年报记者介绍,第一,平台通常会组织相关培训,提升“专车”司机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技能;第二,平台会定期进行‘人、车、牌’核验,三者不一致,司机就会被要求调整,若其不配合,将被取消接单资格;第三,乘客发现车辆信息不符时,可直接向平台投诉。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人、车、牌’信息不符的情况很难避免,预约“专车”来了辆“电马儿”,弟弟开“专车”肇事后兄长“顶包”等也曾见诸报端。打车软件在受到热捧的同时,也遭遇违约成本低、处罚力度小等问题,因投诉渠道有限,大多乘客只能自认倒霉。

巴士公交

抓到要扣司机月度奖金

“利用入场车接客肯定是违规了。”巴士公交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公司规定,乘客到达终点站后,公交末班车运营已经结束,司机不可再度载客。当然,该规定也并非“一刀切”,“例如,突发交通事故,警方有执法需要时,公交车司机应积极配合。”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流程,接到市民举报后,巴士公司首先会通过GPS系统将司机当天的行驶轨迹调出来,而后,下载公交车内的录像资料并进行回放。是否为‘公车私用’一目了然。”

实际上,公交“巴士通”系统早已实现了智能投币机、POS机与GPS车载终端的数据对接,在电脑屏幕的线路运营图上,工作人员可清楚地看到有一个个圆点在缓慢移动,每一个圆点都代表一辆运行中的公交车。

有了位置定位,司机为何敢铤而走险?该工作人员坦言,“说实话,‘巴士通’数据易丢失,运营过程中,也会受到天气情况、周边建筑物的影响,数据正确率只有70%-80%。这或许让司机心存侥幸。”

与此同时,公交公司每天都会对车载录像抽查,一来,为了检验监控设备使用情况。二来,监管公交车的动态。然而,由于“事多人少”,各公交公司日均仅抽查30辆左右的公交车。可见,公交公司对“公车私用”监管力度十分有限。

公车私用一经查证属实,司机将面临怎样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司机违规情节若不严重,例如,在返场途中顺路载熟人、刷卡载客、超速行驶,将被作为违反一般劳动纪律论处,罚款50-500元不等。”如果是公交车当“专车”用,则属于严重违规的情况。工作人员强调,“一方面,司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另外,行驶途中万一出了车祸,会给企业带来不小麻烦。涉事司机至少会被扣除当月奖金,约两千至三千元。”

法律人士

司机乘客安全不能保障

“公交车属于公交单位所有的运营车辆,司机公车私用涉嫌违法。”上海远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楠表示,司机已涉嫌不当得利,获利累计一定数量的,甚至会触犯职务侵占罪。

“公交车通常都购买了商业险、交强险。在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首先公交车辆保险公司应赔付。毕竟正常上路驾驶,并非酒驾毒驾等禁赔事项。此外,由于司机所为并非职务行为,公交车公司承担责任不合理,单位没有赔偿义务。保险以外部分,司机应按过错比例承担。”江楠律师认为,“乘客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公交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停靠,打车唤来公交车,所形成的运输合同本身有违法性。”

“保险公司不应理赔。”在理赔方面,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仲剑峰与江楠则持不同意见,“保险有其涵盖的周期,也就是说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才会予以理赔。笼统地讲商业险及交强险并无意义,在具体险种上,公交车一般会购买‘车上人员险’,以解决车上人员的理赔问题,保护乘客利益。此处的‘乘客’是指公交车在营运中搭载的乘客,非指司机下班途中私带的乘客。在非营运状态下,让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不公平。”

仲剑峰指出,“一旦发生意外,司机和乘客的权益均无法得到保障。”他表示,此时,乘客只能依据侵权法,向公交司机个人主张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谁闯祸、谁买单”,行为危险性不容小觑。另外,司机公车私用,违反了劳动合同,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对其进行处罚,甚至作出开除的决定。

“实际上,挪用公交车只是个案。”仲剑峰表示,“但此行为不仅风险大,且浪费公众资源,易形成负面的社会效应。同时,监管存在的漏洞很难填补,建议相关部门及平台能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增加违规成本。”

 

谁给了“公交专车”任性的资本?

回过头来双方的观点。司机认为,直接将车开会停车场存在资源浪费,与其将车空放回库不如顺路载客。陈女士的做法是,给了好评和感谢费,举报了对方。一方涉嫌公车私用,一方在道德上被诟病,在笔者看来,陈女士的行为是正确的。

公车私用由来已久,这样的状况多存在于政企事业单位,随着反腐力度的深入和加大,公车私用作为违禁条款之一从纪律上约束了这一举动,对于涉嫌公车私用的条件也有了具体的规定。比如禁止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借给他人使用、违规报销公车发生的费用等等,在纪律面前,这样的状况有了极大的好转。

公车作为公用财产,其利益属于国家,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讲,公车属于国家资源,私自使用和买卖国家资源都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对于公车进行必要的管理也就显得非常重要。尽管这件事从人情的角度上来讲“不厚道”,如果司机的行为不是为自己赚外快,而是为公司谋利益,这样的举动或许可以理解。但是公共资源必须是公共资源,不能被随意浪费更不能被据为己有,睁只眼闭只眼的做法实不可取。

任性“专车”的出现,对于公交公司而言,或许是一个好消息。

好从何来?正如司机所言,与其空载而归,不如顺路载客。当下城市里面的公交车不好挤,尤其到了晚上更是难过,当你拼尽力气也挤不上车的时候,却发现同一路公交车空着车厢向你而来,但是很遗憾,上面写着下班车。通常情况下下班车是不载客的,看着司机任性的潇洒离去,你却只能独自凌乱,这样的状况从资源的利用上来说,是一种浪费。在笔者看来,与其空载而归,不如对末班车的线路进行合理的调整,集中于人流量比较大的站点进行载客和放客,一方面使司机无机可乘,另一方面也能获取利益收获好评。何乐而不为?

任性公交专车的出现,只是网络专车中管理的一个盲点,可能叫来的专车中,依旧会有政企事业单位的踪迹存在。如果从注册那一刻就可以获取司机的座驾信息并同个人信息进行绑定,顾客拒绝乘坐与提供信息不符的专车,那么对于网络专车的监管将会更加到位。大众不买单的“钻空”专车,还怎么任性的起来?

 

【启示与思考】

有些事摆在明面上,谁都知道不对,但在现实生活里却鲜有人会就此较真。比如,司机拿公交跑专车,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公共资源被私用的行为,按理当罚。可实际上呢,报道里涉事司机这么做不是第一次了。如果不是陈女士爆料给媒体,或许类似情形还会继续上演。

更令人不解的是,陈女士爆料也并非是要举报这种违规行为,而是把这次经历当成奇遇分享给大家。在公交车上,两人有说有笑,陈女士夸赞司机“老法师”,给司机满分评价。除了付清打车费之外,她还额外给了对方4块钱的感谢费。

感谢费,这种提法不啻于一种讽刺。首先,不知道陈女士是如何辨认司机身份的。临近深夜,明明叫的是一辆SUV,结果来的却是另一辆车,她就不担心上当受骗,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么?其次,“老法师”技术好线路熟,但也可能有筐瓢的时候。如果磕着碰着,找谁来赔?找打车平台,人家只管那辆登记在册的SUV;找公交公司,司机这干的可是私活;找保险公司,那也得首先弄清楚,陈女士搭的到底是公交车还是专车……俗话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这么一大堆麻纱事一旦找上门,想必陈女士的心情就绝不可能是感激了。

当然,并不是否定加强监管、培养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重要性。只不过,在此基础上民众也应有最基本的是非观念和规则意识。这样,就不会被拿公交跑专车的噱头牵着走,忘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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