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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个人募捐力量不可小觑
2016年02月02日 14:24
【事件介绍】
舟山有爱,沈家门白血病少年一天时间获得捐款50多万
1月29日早上8点,一条来自“轻松筹”平台的筹款链接在朋友圈转发,向社会发起了“爱心捐款帮助魏子淇早日康复”的筹款活动,目标金额30万元。
当天下午1点,显示筹款目标已达到。短短5个小时,共筹款300688.16元。
记者采访了魏子淇爸爸的好友孙雷鸣和轻松筹的发起人曹东波,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寒潮期间发烧,以为是感冒却查出白血病
魏子淇是沈家门一小四年级六班的学生,寒潮期间突然发烧,父母都以为是感冒,在普陀医院挂盐水,反反复复老是不好,魏爸爸就提出验一下血。
验血结果出来,查出白细胞异常,普陀医院嘱咐他们:赶紧带孩子去上海!
魏爸爸是南顺公司的大巴司机,妈妈没有工作,偶尔打打零工,仅有的一套房子十年前就已抵押给了银行。家中没有积蓄,魏爸爸连夜向亲朋求助,借了十万元带着孩子赶往上海。
28日,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确诊白血病。
一天时间,捐款达到50多万元
魏妈妈向淇淇的班主任求助,班主任在沈一小四(6)班家长委员会群说了这一消息。
28日晚饭后,老师、学校、家委会、魏家的亲朋、爱心人士在朋友圈发布求助消息。
“沈家门小学生查出白血病”“巨额医疗费用”“家庭并不富裕”,面对这样的词汇,很多人选择了自发捐款,让朋友圈转发消息的人转交给淇淇的父母。
当晚,鲁家峙小学的李老师在班主任群里看到了这个消息,她让丈夫曹东波帮忙转发。
曹东波是一位资深爱心义工,也是宁波爱心同盟会的成员,此同盟会常使用”轻松筹“平台发起爱心捐款。
他在确认了消息的真实性后,29日早上8点,他在“轻松筹”平台上发起了爱心捐款活动。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下午一点,短短五个小时,就筹满了30万元。
而以往宁波爱心同盟会同类的爱心筹款项目,一个月筹到五六万已经算多了。
28、29日,他不断接到各路电话,问情况是否属实、问孩子现在怎样了……
同时,各个平台和渠道都在为淇淇筹款,亲属、爱心家长们的账号里的钱也越来越多。
29日晚上,据不完全统计,总捐款额度已经超过了50万元。
得到如此热烈的响应,高兴之余,一个问题摆在了他们面前:没有通过具有公募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这些不同渠道的爱心款的总额和去处如何才能公开透明?
此事也引起了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的关注。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李志杰与学校和爱心人士取得联系。
为了给爱心人士一个交代,为了这些善款能够切实地用在淇淇的治疗上,也为了爱心捐款能够有序地进行,大家达成共识——
因捐款数目已较大,而淇淇的治疗方案尚未出,暂停捐款,各方统计所收到的爱心款数额;
慈善总会设立“魏子淇定向捐款”项目,轻松筹筹到的30万元和家长委员会收到的10多万元,款项汇总到此项目下,与医院直接对接,专款专用,款项去向清单届时将公开。
如若需要二期捐款,将通过“魏子淇定向捐款”项目统一发起,避免混乱。
29日,孙雷鸣已从淇淇家中取来其父母的身份证件交给曹东波,提交给“轻松筹”平台审核,以取出善款。
淇淇的爸爸也从上海打来电话,向广大爱心人士致谢。
目前,淇淇前天做了穿刺,部分检查结果已出,情况不太乐观,昨晚已住进重症病房,
现在正在输血小板,孩子今天精神尚好。
爱心捐款是美德但不是义
慈善捐款者对弱势人群的关怀和社会责任感,体现了一种高尚的美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美德。多少年来,不少中华儿女就是靠这种美德挺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远的不表,近几年记忆犹新的南方洪灾、冰灾,四川汶川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面前。中国人表现出来的行善积德,团结互助,令世界动容。北京奥运和上海世博志愿者的贡献精神,国人身上正在生长和体现出一种新的风貌,一种主动奉献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精神,这正是中国健康发展和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
捐款是美德,我们希望每个人都不要忘记这种行善积德的美德,应该是所有人应该保持的,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希望这种美好的氛围一直萦绕在我们身边。先进帮助后进,富有帮助贫穷,才能让社会和谐,共同进步,一同奔小康,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不仅需要期待富人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和财富使用智慧的相应提高,同时还要呼唤整个社会精神文化的提升,改革、推进和完善各种制度建设和国民收入分配。
捐款是美德,不捐不代表不道德,但不捐款不代表道德沦丧。仅仅因为不捐款没能彰显助人的美德,就对不捐款的行为进行舆论谴责,这是将权利与义务混淆,更是滥用道德。
强制捐款,逼捐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是对公民道德的严重挑衅,也是对慈善事业神圣性的亵渎。捐款是自愿行为,不能以道德的名义绑架国内外企业,捐与不捐都是企业和个人行为,捐款是一种美德,不捐没有义务。内资、外资企业在中国土地上依据中国法律开办公司,照章纳税,这是一种合法行为。对于捐款并没有法律规定,只有道德的自觉性。
道德与不道德的简单评判,犹如对与错,善与恶,是过于简单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导致公众认为捐款是道德的,不捐款是不道德的,那就是社会冷漠、企业、某个名人道德沦丧。在“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中间,还有一个地带。那就是不捐与道德无关。
没有捐款的人或企业,无论国内外,不能成为道德沦丧的谴责对象,其他人并无权利谴责。只有先尊重不捐款的权利与自由,然后才有捐款的道德善意。那些挥舞着“道德的大棒”滥用暴力的人,只不过是将道德作为自己私欲的遮羞布罢了。
在我们生活中,有不少强制捐款的例子。不少乡镇企业苦不堪言,闷着不敢声张,一旦乡镇要举办个什么活动,哪里有贫困学生,有重大疾病患者需要救助时,不少乡镇政府就向辖区内的企业下硬指标,强制捐款。有些经营不善,利润不是很好的企业就因为不时都有政府伸手索要,逼捐,导致一些企业最终走向倒闭的悲惨命运。
捐款不是政府行为,不是政治任务,可以搞动员而不能搞“摊派”。不捐不代表没爱心,捐得少不代表爱心少。“强捐”、“被捐”、“逼捐”捐出的不是爱心。
“募捐验证”呵护慈善正能量
骗捐者或许有这样那样值得同情的生活境遇,但在最初激发了社会的善良之心后,剧情逆转,会让相当多的善心人士受到伤害。这无疑对社会的慈善正能量,是一种打击。出台相关法规完善运作流程,严格惩处措施,正是对社会公众善良之心的保护。
与救人于危难的慈善行为相较,骗捐行为毕竟是极少数。但是,正是因为社会监管流程上的疏漏,骗捐才得以畅通无阻。由此,网络上的求助信息常常真假难辨。对网络募捐,不仅需要事前的核验程序、事中的监管方式,还需要对所发现问题的及时制止和惩处。为了加强对慈善募捐行为的管理,不少国家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在英国,一个人要上街募捐,先要获得政府颁发的募捐执照;德国慈善组织只有经过两家独立机构审查认证,才能获取“捐助徽章”,得到公众信任。
我国最新提交审议的慈善法草案明确,不通过慈善组织,个人不能网上募捐;骗捐诈捐将被追究刑责等。有了这一道道槛,骗捐行为很难再“一路绿灯”。一些骗捐事件之所以能持续发酵,引来公众的善心关注,还与个别媒体的宣传有莫大关系。在新媒体时代,有些记者、编辑仅仅是出于同情之心和帮助当事人的善良愿望,未多方求证就将相关新闻发布出去,这无疑违反了新闻客观真实的原则,是对大众慈善之心的不负责任。“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媒体要对募捐组织进行验证”,这样的规定既是对媒体募捐报道的规范,也是对媒体公信力的保护。
遏制骗捐、不诚信,除了完善各项法律规范,还要加强对国民的诚信教育,建立健全国民诚信体系,不管谁做了欺骗公众的事,都将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让不诚信者付出高昂的代价。一个机体健康的社会需要倡导激励人们的善良心,遏制骗捐等伤害人们善良心的行为,有善良心并付诸行动的人越来越多,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美好。
【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些人以个人或者企业名义发起募捐,救助一些病困人员,这种自己发起募捐或者直接把钱、物交给需要帮助的对象的行为,被称为个人募捐。这种被媒体认为是高调行善的行为存在确实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是我国社会现实所需求的。
独自发出求助信息反映了社会组织做得不够好。对个人而言,募款成本和捐款成本都是很高的,而且会出现重复性募捐,造成资源浪费,把社会需求通过正规和专业化的组织对接,组织化的行动可以弥补这些缺点。个人募捐行为是好事,爱心值得提倡,如果马上把它定性为不合法,会带来不好的后果,但这种做法也并不能因为是奉献爱心就不用考虑合法性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困局,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公益组织以机构的名义帮确有需要的个人募捐。
要规范媒体协助个人向社会公众开展募捐活动的行为。个人募捐行为之所以容易演变成社会事件,最重要的原因是媒体扮演了扩声器的角色,原本一个只有少数人知道的个人募捐行为,经网络容易变成一个地方性甚至全国性的大新闻。在这种情况下,募捐者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获得远远超过其预期的善款,由此引发道德风险。如果没有媒体的参与,个人募捐行为难以产生影响,因此,完全可以通过常规手段加以监管,规范公众媒体协助个人向社会公众开展募捐活动的行为,要求媒体对募捐人的情况作出基本审核,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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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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