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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实之风做好干部任前的审核工作

2016年02月18日 14:21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逐步深入,我们在关注预防与治理腐败问题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干部任前的审核工作,尤其是干部任前审核应当加强“四必”(即干部任前职数必“凡提必审”、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通过多维度的审核,既能更好地选任出德能兼备、适合所任岗位要求的干部,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监督机制,让权力在笼中为民服务。然而,在要做好干部任前审核工作,我们应该怎样落实好干部任前的审核工作?如何审核、监督好审核干部的权力呢?

欲解决上述之问题,我们就必须先简单厘清干部任前审核工作的工作特征与运行情况。

审核、监督干部的权力主要掌握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手中,这些部门有效行使权力,尤其是审核时加强“四必”,定然能够对广大干部起到良好的监督、管理。但是,审核、监督干部的权力没能有效运作,则不仅仅是起不到积极的干部监管效果这么的简单,还会造成较为严重的不良后果。审核、监督干部的权力出现问题,会使得任前审核干部流于形式,若是加上程序的缺失或者不透明,则更是会给腐败的滋生提供温床。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是不“接地气”,善取群众意见,那则更是会使得“四必”演变成流于形式、程序不明、制度缺位、脱离群众的“四弊”,听不见民声,离背民意之时,就离失去民心不远了。

我们强调“三严三实”,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三严三实”,严实干部任前的审核,就是“三严三实”实践在干部选任工作的具体体现。严实我们工作的态度与作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保障,更是人民群众殷切的期盼。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与人民的选择,脱离群众,意味着对历史的背叛,更意味着对未来的不负责任。干部任前的审核工作,一旦脱离群众、流于形式,就是在辜负历史的使命与骐骥,更是在自毁长城,背离民心。以严实之风做好干部任前审核工作,监督好干部任前审核的审核权,就是在积极主动践行“三严三实”,以民心项背所指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以严实之风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进而净化公仆队伍,提升公仆素质,提高服务型政府的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严”之意义在于细谨而不失庄重,认真而不拘于刻板。“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之严亦有此意,严于律己之间,方才能克勤克俭,细谨而不刻板,方才能通达。勤勉而通达,方才能品悟“严”字之真谛,进而以严为风,规范品行,使得工作既不松散,也不教条。干部任前审核工作欲能切实,先要把握好一个“严”字,在严谨的审核态度,严肃的审核作风,严密的审核流程,严格的审核标准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干部任前审核工作不松散,审核权力不务虚,被审核干部能力过得硬。

“实”字本义有富、满、荣,引申义有真实、广大、坚实。实与虚可谓是相生又相对,虚可用实填满,满也会因为不能坚持实而变虚,虚实之间的变化就在于能否努力踏实务本、坚守恒持。往往感觉到满就会离虚不远,而踏实且知不足,则可丰盈长存。我们做工作也一样,需要避虚取实,以实干为基,使我们的工作既有内容更有质量。干部任前审核工作要是务虚了,那既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一方百姓的不负责任。组织部门管的与其说是官员的“乌纱帽”,不如说是管理的是一方百姓未来一定时期的生存发展大计。一旦选任的干部能力不够,则会直接影响到该地区、该部门的发展,更是直接影响到百姓的增收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可一旦选任的干部思想上也出现问题,对一方百姓或者某一部门而言,则很有可能造成巨大的危害。实抓干部任前审核工作,就是为地区发展或某一社会事业的发展把好了重要一关。

“三严三实”是我们做好手头工作的重要指南,它不是空泛的政治口号,而是切实的行动要求。“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短短数语,却形象地勾勒出我们对待工作的应有之义,生动地描绘出我们要求自身、服务人民的当有之效。

 

以律己为前提,以奉公为要义,以严实之风为工作之要,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也是顺应发展、为民执政的完美诠释。严实之间可以看出我们对于革命、建设与改革时期长期积累的优良作风的继承,也可以看出我们对于优秀工作态度的发展。时代在发展,形式在变化,不变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要想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先把作风搞好,把队伍建设做好。同时,要顺应时代发展大潮,也需要我们的干部队伍以严实之风要求自己,提升自己,锻炼自己,进而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新情况,从而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干部任前审核工作,就是为干部提升自身能力、净化干部队伍,探索出来的重要实践考察方式。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发展的同时务必也要居安思危,严实的作风,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始终绷住一根弦,克己而奉公,自律而自信。

干部任前审核工作加强“四必”是实践中得出了宝贵经验,更是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在监督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行使审核、监督的职权则是前者在实践中的再发展。磨刀不误砍柴工,没有如利刃般坚毅与锋利的审核权、监督权,怎能把好干部任职前的最后一关,当权力被审核、监督到最后一公里的时候,审核、监督权力的权力也应得到监督。而只有践行“三严三实”,才可能切实健全审核、监督干部的体制机制,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透明审核、监督的程序,拓宽、疏通民意表达的渠道,才可能切实规范好审核权、监督权,才能落实好干部任前的审核与监督。

做好干部任前的审核工作,仅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树立严实的工作作风还远远不够。落实“三严三实”,不能只规范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力。如果处理不好限权与放权的关系,也会产生与制度设计初衷相违背的情况。因此,落实“三严三实”,切勿简单机械,而需要站在整体与系统的层面去贯彻与落实。规范权力的同时,切不能让规范成为权力有效、合理运作的“负担”,更不能让所谓“规范”成为极少数人懒政庸政的遮羞布。健全与完善制度的同时,必须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有机落实“三严三实”,为权力的有效运行提供法律与制度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落实好审核权与监督权,才能做好干部任前的审核与监督。

今年是农历猴年,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久经沧桑的中华民族在时代的浪潮下,以何种精神与态度去实践、去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真正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三严三实”正好站在了时代的前沿,顺应了我国新常态下的发展形势,审时度势地做出了对全党干部、党员的工作作风要求。而针对干部任前的审核与监督,正好切合了“三严三实”的要求,正所谓“猴”来居上,虽然,我国当前的发展水平与很多发达国家有一定距离,但是,我们坚信在全面从严治党、积极践行“三严三实”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会发展得更好,最终迎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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