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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之士吴隐之
2016年03月15日 13:38吴隐之,东晋濮阳鄄城(今山东鄄城)人,出身“寒素”。幼年丧父,少年丧母;孤苦无依贫困交加的境况没有让他屈服和沉沦,反而固守情操奋发自学,20岁就博得了“儒雅之士”的美名。吴隐之一生操守高洁,他“饮贪泉而不贪”和“卖狗嫁女”的廉政佳话对今天干部的廉洁自律很有借鉴意义。
饮贪泉而不贪,明志践行。据《晋书》记载,广州“包带山海,珍异所出,一箧之宝,可资数世”;其治所番禺更是我国东汉以来的对外贸易中心,海外奇珍异宝在这里也多有可见。所以,历来有广州刺史“一进广州城,便得三千万”的说法。东晋元兴元年(公元402年),晋安帝司马德宗为革除岭南吏治弊病,派“勤苦同于贫庶”的吴隐之出任龙骧将军、广州刺史、假节、平越中郎将。吴隐之走马上任,在距城20里的石门停下来,这里有处泉水被称为“贪泉”。传说赴任官员途经石门饮此泉水,便“怀无厌之欲”,到广州后便肆意搜刮民脂民膏,穷奢极欲。吴隐之对此不以为然,并对身边的家人说:“不见可贪的东西,使寸心不乱。越过五岭丧失廉洁,原因我找到了,并不是这贪泉之水。”说完特地到泉边舀上泉水喝了下去,并赋诗为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 在这首诗中,吴隐之明确地驳斥了稍饮贪泉便贪得无厌的无端之说;并以伯夷叔齐自比,表明自己清廉为政的决心。
真正的清廉之士,不仅有发自内心崇尚廉洁的想法,更有对此始终不渝的坚守。吴隐之到广州后便一以贯之地践行着自己的廉洁信条。他平常吃饭不沾酒肉,以蔬菜和干鱼为主;家人的衣服还是以往的旧衫;前任刺史留下的帷帐、器具等豪华之物都交付外库封存管理。当时许多人都认为他是有意做作,而且只是一阵风。然而吴隐之不为流言蜚语所扰,直到离任都不改初衷始终如一。有属吏知道新任刺史常以干鱼佐餐,便将剔去鱼骨的鱼肉悄悄送到他家里。吴隐之觉察到他的用意后,光明磊落地给以处罚并加以黜降,保持了清廉之士一身正气的本色。刺史廉洁从俭,克己奉公,下属自然也不敢视法律为无物公然对抗朝廷法制。一时间,曾经渎职贪腐最甚的广州,风气大为改观。皇帝下诏嘉奖他“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飨惟错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革奢务啬,南域改观”。 200多年后,“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在《滕王阁序》中情不自禁地挥洒下吴隐之执政广州期间的这段佳话:“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表达了对吴隐之的认同和赞美。
卖狗嫁女,绝不大操大办。廉洁奉公的吴隐之一贯两袖清风,不为妻子儿女谋一点私利。《晋书》中“内外茅屋六间,不容妻子”,“ 家人绩纺以供朝夕”,“ 妻子不沾寸禄”的记载都表明了吴隐之的高风亮节。而更能体现吴隐之清廉本色的是他“卖狗嫁女”的故事。吴隐之早年曾任谢石主簿,谢石聚敛无度,他却毫不动心,安守己志。女儿出嫁时,谢石知道他崇尚节俭家中贫素,“遣女必当率薄”,便命令管家带着自己的厨师和物品去帮助操办婚宴。管家到吴家门口,见吴隐之正派人牵着家犬去卖以此换点钱财给女儿置办婚礼,其余的没有任何准备。吴隐之向管家表明谢意,并说:“小女出嫁,只是家事,实在不能大操大办”。主簿之职虽不是什么高官显爵,但因其位置紧要直接服务于权贵核心,因而在权利上有很大的“寻租”空间。当时就有“髯参军,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的说法,其影响可见一斑。处在如此炙手可热的地位,想必有些蝇营狗苟之人会伺机巴结;而吴隐之却以“卖狗嫁女”的方式巧妙的堵住了一些人的钻营之道,杜绝了婚礼大操大办,表明了他一尘不染的清廉本色。
出淤泥而不染,志清高洁。史实可考,两晋时的官风相当污浊。何曾父子日食万钱,石崇与王恺比阔斗富这类丑闻,都是发生在那个时代。在唐太宗李世民给《晋书》写的史论中,就痛陈东晋时期争权夺利肆无忌惮,贿赂公行贪腐遍地。在这样一个臭气熏天的“大染缸”中,有这么一位卓然独立的清廉之士,确实难能可贵。《晋书》对他的褒扬也毫不吝啬:“吴隐酌水以厉精,晋代良能,此焉为最。”
杲杲清名,万古不磨。吴隐之一生安贫守志,克己奉公;不谋私利,涓滴归公。他之所以能够一生清廉,不为外境所染,不为外物所动,就在于他无时无刻不在自省自律。也正是对廉洁自律矢志不渝的坚守成就了他清廉之士的美名,为世世代代所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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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0315/8732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