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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板车送快递,也是一种无奈
2016年03月23日 14:00
【事件介绍】
郑州快递小哥拉板车送货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由于河南郑州市区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一些快递公司的小哥改用两轮木质板车来送货。这些出现在街头、小区和城市中央的身影,让市民不禁疑惑,难道快递行业要回到农耕时代?据了解,郑州90%的收件和投递工作,依靠电动三轮车来完成。如何规范和解决影响末端投递的电动三轮车通行问题,是行业主管部门与交通部门共同关心的问题。
爆料板车街头送快递
有网友发了个帖:“郑州市街头出现板车送快递,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图片中,有宅急送、中通、韵达、百世汇通、优速5家公司快递员拉着插有公司大旗的板车,在二七塔、广场、住宅中心送货的身影。
如今在建筑工地都很少见,只在农耕时代出现的板车,怎么能和“今天送货明天到”的快递行业联系在一起?网友对此评论是“快递小哥板车送货,一夜回到解放前”。
调查电三轮经常被扣
“事情是真的,我们确实有快递员拉着板车去送货,一些是快递员自己在老家找的车,还有一些是公司准备的,公司目前总共加起来有几十辆板车。”10日上午,宅急送河南分公司经理孟海潮接受采访时说。
“这个实出无奈,没有炒作的意义,市区道路不能走,公司每天有十万单的投递任务,完不成就会产生货物积压。城市如今普遍堵车,汽车不好走,电动车拉得少,最佳的配送车辆目前是电动三轮车。”孟海潮说,本周,公司就有快递员因骑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扣留。“据我所知,中通、申通、韵达都有板车在送货,河南省十余家快递企业都在用。”
河南韵达、中通的负责人证实了这种说法。
回应超标电三轮违法
据了解,在郑州,90%的收件和投递工作,依靠电动三轮车来完成。然而,由于国家没有关于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明确规定,郑州交警部门采取的措施是“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对电动三轮送快递,实行“不予登记、不准上路、不准驾驶”。去年1月至今年2月,多家快递公司在郑州城区因“无证驾驶”,共被查扣车辆136次,行政拘留28人次,共被罚款26470元,支付停车费用7398元。
郑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郑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通告》,规定郑州市三环以内禁止相关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目前郑州街头大部分电动三轮车由于在其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电池容量、电机功率、整车载重和最高时速等方面都符合机动车的标准,如果驾车人没取得驾驶资格,一旦驾驶了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超标电动三轮车,将处罚款和行政拘留。”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人力架子车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因此使用这类车辆上路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日常执勤中,交警部门的确查处过不少快递的电动三轮车,但都是因为这些车辆改装、超重、超速。”郑州交警一大队一位执勤民警说,这些超标的电动三轮车均未经主管部门生产许可,既属非法车辆,又不能登记上牌,在道路上行驶是违法的。
问题快递该用什么车
快递行业究竟该选用什么样的交通工具?郑州市快递协会副会长、河南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明奇说,针对特殊行业,相关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规范快递业的合法交通运载工具。
“2014年,国家曾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对三轮车的尺寸、装载质量、最高车速等指标有明确规定。不过,这个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加上国家对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定性不明晰,使得快递企业在交通工具选择上,将利润成本和便捷需求放在首位考虑。”董明奇说,以汽车为代表的大型交通工具,进入社区不方便,且存在多次停靠收费等问题。加上城市交通日益严峻,载货量大、派送率较高的三轮电动,成为首选的交通工具。
“业界普遍的声音是,国家出台相应行规,统一标识、进行培训、办理执照,快递企业愿意认真执行。”董明奇说。
对此,河南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在规范管理方面,给出4点书面建议: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开展登记牌照、统一标识等工作;要求对车辆投保第三方责任险;划定通行区域和范围;出台管理办法等。
拉板车送快递,是城市管理的伤口
老旧的板车在有着巨大玻璃幕墙的街道上悠悠地走着,让人瞬间就有了历史的错乱感。微博是由电商、物流界的人士发出,我们当然有理由怀疑这是深受“禁电”举措影响的人群在用“行为艺术”发泄对禁令的不满。但是在客观上,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在电商和物流高度发达的今天,“禁电”确实在比较大程度上对一大批人的生活造成了困扰。
可以肯定,每一个人都应该理解交警在“禁电”上的一片苦心。多年的实践表明,电动车在城市的街头穿梭,速度快兼无声无息,甚至有时候少数车主还不遵守交通规则,其中的安全隐患是肯定存在的。若非如此,交警也不会闲着没事空自找人麻烦。比起珠海市早在2005年就在全国率先“禁电”并“严格执法”来,郑州算是“克制”和“仁慈”的。只要电动车在城市准入的相关规则不能明确下来,电动车的困境应该会越来越严峻。
但是,有破,就应该有立,有些问题的处理并非能够一刀切那么简单。电动车毕竟早已经深入到很多人的工作生活中--这中间还被人刻意地提出来,是深入到广大的基层民众的生活中--如果兜头盖脸把电动车禁止了,而后又对产生的新问题新困惑提不出解决的办法来,那会被认为是将牺牲群众基础利益看得稀松平常,找骂已经不可避免。像郑州偌大一个现代城市,弄出一批板车来送快递,就已经让城市管理难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说得很明白,“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所以,电动自行车不在机动车之列,交警部门仅仅以出事故的概率高为理由而对便捷、便宜、深受民众欢迎的电动车加以禁止,当然难以服众。甚至还有人搬出了绿色出行来说事,认为绝对符合环保理念的电动车非但不该禁止,还应该大力提倡。
一边是电动车确实引发较多事故,一边是电动车实在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方便,并堪称绿色出行的楷模,这种矛盾下就应该好好地探讨一下,怎样既保障市民便捷出行的权利,又大力提升电动车出行的安全度。也就是说,对电动车不应一味“堵”,而应该用“疏”的方式,用规范化来管理电动车。目前,广东省公安厅正在牵头酝酿制定电动车生产、销售、检验、登记细则,希望用严格的电动车国标来确保电动车规范化行驶。这对于钟情电动车的市民来说,确实算得是一个利好消息--出台规范,也就等于不再一股脑地禁了。
一台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电动车,却违反地方的条例了!按照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的原则,可以看出一味“禁电”有懒政嫌疑。我们期待能够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的规范,却不愿意看到因为简单的禁而带来广大市民的诸般困扰。
“板车送快递”让谁脸红?
城市禁止电三轮乃至禁摩,也是适应时代发展和保障交通安全的要求,而且电三轮上路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也是人所共知,尤其是某些人用电三轮从事违法营运,不但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也是在扰乱正常的营运秩序。因此,城市禁止电三轮或电动摩托车上路,出发点也是市民群众的公共利益考虑。但凡是不能脱离实际,作为快递行业的运输工具,在尚无更合适的运输工具替代之前,电三轮无疑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方便快捷的最佳选择,而且国家在对快递行业的规范制度中,也把采用封闭式电三轮作为快递投送运输工具进行了规范。况且很多城市在禁止电三轮上路的同时,也把快递等确需使用电三轮运输的特殊行业作为“例外”。既实现了对电三轮上路的有效管理,也保障了快递等特殊行业不因此而受到影响。因为绝大部分电三轮被禁止上路,因电三轮违法违章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几乎绝迹。
其实,无论电三轮给城市交通带来多少乱象,根源还是在电三轮的驾驶员身上。同一般或从事营运的电三轮使用者不同,作为快递员的“工作用车”,不但都经过相应的交通安全培训,更有快递公司的严格管理,因此作为快递员的电三轮司机,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素质也比较高,也不会因开三轮送快递给道路交通带来任何影响,如此“一刀切”的将快递等特殊行业的电三轮也一并划入禁止之列,既不符合国家法律,也有悖城市实际情况。况且电三轮使用的是“绿色能源”,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电动等绿色能源交通的宗旨。如此脱离实际的禁止快递员使用电三轮,既是一种“城市洁癖”,显然也是管理思维上的一种僵化。
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快递行业自身的发展进步,使用电三轮作为投送运输工具迟早也会被优化淘汰。但至少在目前甚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没有比电三轮更适合快递投送的运输工具来替代,但无论如果也不能逼迫其“回归”到人力板车时代,郑州的“板车送快递”,既是一出“黑色笑话”,也足以让城市管理者感到脸红和羞愧,以这样的管理思维,非但不会有任何创新,也会让普通市民群众“贻笑大方”。
【启示与思考】
交警部门“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的理由,听起来很充分。由于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峻,电动三轮车大多未经主管部门生产许可,而且存在改装、超重、超速等问题,既属非法车辆,又不能登记上牌,在道路上行驶是违法的。对于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郑州市交警部门为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对电动三轮送快递实行“不予登记,不准上路,不准驾驶”,也算是依法履职。
不过,拉板车送快递,只是权宜之计,因为这样既影响投递效率,也不合法。《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人力架子车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因此使用这类车辆送快递也属交通违规行为,交巡警部门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车主处罚和暂扣车辆。现在,交警部门严查电动三轮车上路,快递公司便改用板车送快递,如果人拉板车也被列入整治范畴,到时候,快递公司又该用什么来送货?
如今快递业方兴未艾,在末端投递环节却遭遇电动三轮车通行难题。“拉板车送快递”不该是最终的结局,这既关系到一个新兴行业,也关系到百姓的现实需求。眼前存在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不管不问或者一禁了之,让企业犯难,让百姓生活受影响,都不是尽职尽责、服务群众的表现。既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目前大部分电动三轮车的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电池容量、电机功率、整车载重和最高时速等方面都符合机动车的标准,相关部门就应出台相应的行业标准和政策规定,对快递业的合法交通运载工具进行规范,强制并督促快递企业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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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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