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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为官不易”政治新常态下的“为官不为”

2016年03月30日 14:29

 

毛泽东同志曾在《为人民服务》中提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就特别强调,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的三个“重大责任”之一,就是“对人民的责任”。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坚决抓干部作风建设,从“八项规定”的颁布到党内“两项法规”的重新修订出台,从餐桌到办公桌,从“舌尖”到“车轮”,中央给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套上了“紧箍咒”,布满了“高压线”,与此同时,一些党员干部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有的公职人员明确表示“公务员越来越不好当”,有的以此为借口,做起了“老好人”、“太平官”,奉行所谓的“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不为”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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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为官不易”的感叹,恰恰说明一系列制度规定真正产生了效力,意味着对权力的约束监督日益严格,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是对以往少数不合理、不正常、不正确现象的纠偏,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为官不易”本就应该是一种常态,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私利,党员干部就当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系列规定、禁令剑指的问题,都是每个普通干部理应严格遵守的底线问题,不存在“不易”与“容易”的辩驳。那些“不易”论的官员是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实质是一种权力观的错位、宗旨意识的淡薄,他们是平常随意惯了,忘了自己作为一名公务员的责任。

在新常态下,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为官不易”已经呈现出常态化的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过30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各类矛盾突出。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党员干部面对人民群众的期待,肩挑一方发展重担,既要有“十年磨一剑”的持久恒心,目标必成的坚定信心,更要有一颗强烈的敬畏之心,常想着党的宗旨和人民的需要,牢记入党时的宣誓,始终对党和人民负责,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从而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真正把握好自己。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为官不易”就是回归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底线要求,是党员干部的应有状态。在涉及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上,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要有迎难而上、背水一战的气概;面对各种新形势新问题,要把握大局敢作敢为,勤学好学努力提升。在各自工作中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自觉;切实跟上群众期待、保持与时俱进,真正把转作风与抓改革、促发展统一起来,严格落实“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相关要求,自觉学习党章与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加强党性修养,做合格党员,努力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淳的政治生态。在实际工作中,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增强问题意识,明白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改进什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制度自信、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为民宗旨上始终坚定不移;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真干作为本分,把实干作为责任,把苦干作为追求;永葆高度自觉的责任担当,敢于担责、敢于亮剑、敢于改革、敢于抵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恪守清正廉洁的为政本色,正确对待权力、名利、人情和家庭。真正做到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是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

 

常言道:“在其位,谋其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党员干部的肩上有千钧重担,身后有千军万马,必须时刻以“为民”、“尽责”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能抱有任何“超然物外”的心态。而为官不为,就是放弃做官应尽的责任,这是一种懒政、是一种渎职,也是另一种腐败,严重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根治“为官不为”,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担当精神。为官者内心必须有一种境界,有一种追求,有一种责任,更要有一种担当。要树立担当精神就应该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群众观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当官与发财应当两道”、“干部的价值就在于担当”、“不干事也是腐败”的理念,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引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要以学习党章与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准绳,以弘扬焦裕禄精神为红线,引导各级干部以“三股劲”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当一任领导、负几代责任”的理念,增强“拼出老命大干一场、决心改变地区面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树立典型学、反面警示学,教育引导干部查找“为官不为”根源,树立“为官有为”决心,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而消除“消极对待”“贪图利益”等不良心态,对思想之垢、作风之弊来一次大清扫、大检修,真正树立“为官有为”的决心。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为官有为。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干部交流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健全干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待遇与绩效联系制度、大力拓展党员干部职业发展通路,真正为想干、敢干、能干的干部搭建舞台,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待遇特别是基层干部待遇偏低问题。

第三,要强化监督机制,克服为官不为。一方面要注重培养选拔大胆工作、敢于担当的好干部,给他们成就事业的舞台、空间、位置、大胆奖励创新,真正让有为的干部看到希望,增强信心。另一方面采取明察暗访、巡视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干部,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对群众不满意者该批评的批评教育,问责的问责处理,要秉持公开曝光、严格执法执纪,坚决追究责任的原则,真正让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官”,太平官难过“群众观”。另外,要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领导干部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践中,可能会找对了方向,在探索的道路上取得了成功,当然也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误,如果没有合理的容错机制,领导干部可能会因此被问责处理,影响领导干部改革实践的积极性。

第四,要抓目标定责任,落实争创一流要求。要牢固树立高标意识,严格按照争创一流的要求,努力做到全面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第一。管理要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项目化,做到可查、可看、可比。责任要明,每项工作都要分级、分类、分层次负责,定岗、定人、定时限,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责。要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把各项工作都落实到项目上,“项目不落地、帽子就落地”。

第五,加强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要着力扩大人民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舆论监督,及时褒扬勇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干部,鞭挞为官不为的干部,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真正让庸官和懒官“好日子”到头。

总之,开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良方,辩证施治,才能激励更多想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大显身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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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0330/8804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