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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路权”要以安全为重
2016年03月30日 16:52
【事件介绍】
比亚迪车主:我撞他是维护路权
广东东莞一轿车被后车撞翻,交警认定前车违法变道负全责。后车车主唐锦湘将行车视频传上网,称“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已撞过7辆车”,被众多网友指责,但交警调查确认他只是在吹牛。
实线变道被撞翻
3月5日下午2点40分左右,东莞中堂大桥往广州方向,一辆东莞牌照的蓝色大众小车,从左侧车道跨实线行驶到中间车道并想上右车道。尝试两次后,都因后车的比亚迪唐车未减速避让而失败。当大众车行驶到一辆大货车后面时,突然强行驶上右车道,车尾与后面的比亚迪唐车头碰撞,撞上大桥护栏后,一个翻滚,四轮朝天横到路上。
事发第二天,该段视频上传网络后,引发广泛传播,并引起了热议。有网友谴责大众小车不断实线变道,最终“自食其果”,也有人谴责比亚迪毫不避让不近人情。后段视频显示,翻车事故发生后,比亚迪唐车主没有立即下车救人,也遭到了网友的指责。
事故发生后,中堂警方做出了大众车司机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而后车司机因无证据显示其有恶意行为,因此不承担责任。东莞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事后给记者做出的解释是,交警作出此判定的依据为,该翻车事故主要是因为大众车违反规定强行变道所引起的。
已经撞了七辆车?
3月13日,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全长13分钟,记录了一个ID为“唐主群”的微信群有关此次事故的讨论。唐某在群里表示“朗逸是我撞的第7辆车”,为此东莞交警已经成立了专案组,重新启动了新的调查。事后。比亚迪车主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确认“唐主群”的微信群里发言的“A湘哥”确实是他本人,但他表示,自己没有真的撞过6辆车,而说出那些话,完全是因为“群里人多,他们都很支持吹捧我,我就轻飘飘胡扯了几句,没想到被人发出来了”。
此外,中堂交警大队的负责人还说,经过再次向双方司机核实,两车之前并未相遇,不存在斗气开车的行为。“整起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在变道引发的碰撞,所以才认定比亚迪唐车主唐某没有故意撞车的嫌疑。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依然维持原来的判定。”
值得警惕的“撞他是维护路权”心态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至少要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而一旦构成其他犯罪,则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换言之,即便合法行驶在自己的车道内,也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会免责。更重要的是,恰如一位法学专家之前分析的那样,纵然前车违法,如果明知可以预见的后果却加速撞上去,则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乃至故意杀人罪。就此事而言,需要明确的是,前车全责的认定,是以警方调查的双方没有竞驾、唐某某无故意撞车的事实为前提的。如果抛开事实,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而不必负任何责任,显然是对法律的无知。
于理而言,虽然各行其道是重要的路权原则,但须知这只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其中一条,它同时还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安全原则等,仅安全原则中就有“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合理避让”的要求。从现实的考量看,在机动车高速行驶过程中,即使是与周边车辆、设施的一些看似轻微接触,都有可能引发无法预计的后果,伤害的对象就未必如想象那样只限制在违法的一方身上,所以避让原则并不是要人忍气吞声,而是更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安全。至于一些网友所嚷嚷的“就是要给违法者一个教训”,除非事发突然无可避免,不然即便是在法律框架下可以免责,这种过分自信的心态也是极其危险的,一旦伤及到自己或者第三方,都将悔之晚矣。
总结此事,前车违法变道自然在责难逃,这值得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司机警醒;至于后车司机唐某某,我们宁愿相信他当初那一番话是激动之下的“胡扯”,否则于人于己都不是负责任的态度。接受媒体采访时,唐某某曾强调“不要违法变道”“要守法”,但有必要提醒那些抱着“撞他是维护路权”的驾驶员,行驶在路上,要遵守的不仅仅是道路安全方面的法律。
“维护路权”不能靠个体施罚
此事发酵数日,交警部门虽已有定论,舆论却仍然争执不休。即便交警部门重新进行了调查,决定维持之前作出的定性,但就具体的事实及细节认定,仍不能说完全没有值得质疑之处。比如,唐某所传行车视频显示,比亚迪车曾两次加速以制止大众车变道,这是否构成了“追逐竞驾”行为?又如,唐某称自己撞大众车之前踩了刹车,做了安全避让,但他在另一个场合又说自己做过利弊评估,“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加之已发生虽踩刹车仍然撞上前车的事实,其故意撞车的嫌疑能否完全排除,也有继续调查的必要。
从“撞过7辆车”到“只是维护路权”,当初夸夸其谈惹祸,如今义正词严地发声,作为整个事件的当事人,处在风口浪尖的唐某,一直可算是语出惊人。恰是这种激烈、执拗的话语风格,让公众见识了一名非典型“事故受害者”的鲜明形象。于是,公众关于其人其事的讨论,也变得爱憎分明而情绪激昂。
很大程度上,“撞翻变道车”一事所引发的热议,唤醒了许多人快意恩仇的原始冲动。他们通过替唐某辩解并力挺唐某,来宣泄由来已久的压抑,重申一种睚眦必报的“正义观”。所以如此,实则有着很深厚的现实背景:在我们周边,随处可见违规驾驶的不良司机,随时上演着你争我夺的马路大戏。畸形的秩序内,耍横斗狠者如鱼得水,安分守己者落寞失意。于后者而言,总归要找到一个出口,来宣泄积压已久的愤懑和不满。
当司机群体悄然间分化成“耍狠者”和“失意者”,全社会的驾驶文化便注定变得愤怒和偏激化。于是如我们所见,一部分人越发得寸进尺,继续将各种违章驾驶视同儿戏;另一部分人则忍无可忍,终于也走上了“与人斗狠”的反击之路……在路权不被尊重的年代,“路权”便愈加敏感与珍贵,唐某的一句“维护路权”,很容易就激起广泛的共鸣。一些人很容易从中产生“代入感”,并享受着某种“恶有恶报”的快感。
可理智地看,上述“路权观”当然站不住脚。倘若打着维护路权之名,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将他人车辆撞翻在地,那么还有何安全感可言?行人闯红灯也是在侵犯路权,但开车的人就可以向闯红灯者迎头撞上去吗?显然不能。驾车者维护路权固然没有错,但对于那些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或者车主,让其依法依规负全责的前提应该是,在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依然无法阻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像此次“撞翻变道车”事故,乃是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采信比亚迪车主不是故意为之,才依法判定大众车负全责,但假如比亚迪车主是恶意为之的话,恐怕事故的具体责任厘定,远非现在这么简单。
在现代社会,很多权利的实现都转移到各类专门的“代理机构”,比如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之一,就是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以保障交通参与者的权利。在比亚迪撞大众案中,即便后者司机唐某认定前车违规实线变道,也完全可以保留证据,向职能部门寻求援助,藉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机维护路权当然没错,但这不能成为向违法者恶意施惩的理由。尽管我们都痛恨开车变道等各种交通违规行为,但亦需要认清楚维护路权的本质和前提,而不能不分具体情况就纵情高呼“撞得好”。
司机维护路权,不意味着立时可见的正义,也不意味着果断出手报复有理。维护路权同样不能成为“路怒族”的托词,也绝不可以成为司机放手冒险的理由。如果人们相信可以通过私力救济实现“报应不爽”,那么可靠的公共安全将永远难以实现。
【启示与思考】
高速上前车强行并线违法变道,不对,被后车撞了确实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但是,前车强行并线违法变道,应该有制度法规惩罚,后边的司机也没有权利“见义勇为”,因为你不是执法者。如果你越俎代庖,故意采用非法手段制止违法,那么,你同样有罪。因为如果都按照“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的逻辑思维办事,那么,马路就一团糟了、社会就更不和谐了。
现实中,这种“野蛮思维”的人不少,具体表现在“赌气车”,因此导致的车祸事故不少,虽然,起初他是有理的,但是,却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这是让“有理”酿造灾祸,同样不能要。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停着一辆“比亚迪”,它究竟什么时候会狂飙而出,既取决于个人的控制力和对法律底线的坚守,也取决于外部环境。现实而言,虽然我们已是汽车大国,但依然没有建立起起码的“汽车文明”。由“比亚迪撞大众”引发的舆论喧嚣,既是对规则意识的一次提醒,也是对执法环境的一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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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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