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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蓉: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应有的自觉认识和行动

2016年04月14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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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蓉 中央党校党史部教授

完整报告:http://www.71.cn/2016/0413/884059.shtml

视频专辑:http://www.71.cn/2016/0413/8842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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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观点:习总书记关于讲规矩的“四面观”

守纪律、讲规矩是每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自觉认识和行动。最近,全党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做,就是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义在于,它是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也是保持中国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个重大举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做”是行动关键。所以,我就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在学习之后的一些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为什么要强调讲规矩、守纪律?

有一句老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实际上,规、矩最初是木匠师傅所用的一种工具。“规”是圆规,“矩”用来校正方形,是指曲尺。木匠师傅要做圆、做方,都要靠一副好规、好矩来作为他的坐标。“规、矩”最初作为木匠师傅的一种用语,经过发展、演化已经合并成了一个词,即规矩。这个“规矩”指的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就是要讲规矩、有纪律,这也逐渐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个用语。

共产党人也要讲规矩、有纪律,要遵守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如果没有规矩,中国共产党8000多万党员可能就是一盘散沙。所以一定要讲规矩,一定要有纪律。

最近,在习总书记的讲话中,对讲规矩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论述。第一,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对每一个党员的刚性约束,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都必须遵守的纪律,也是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每一个党员都是国家公民,所以必须遵守国家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第四,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斗争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也是需要遵守的。

习近平同志到河北省西柏坡时讲:“这个地方是立规矩的地方”。实际上1949年,中国共产党即将开始全国执政时就提出了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这个规矩和纪律,中间有没有区别?细想起来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整体来讲,规矩的范围更广泛,但是还没有把它完全提炼形成一个刚性约束,但是对我们这些党员也有一定的要求。

所以,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政治纪律可以和规矩相提并论,有的已经成为刚性规定,有的还不是刚性的,还是没有完全成文的规矩,但是也必须要遵守。所以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所以说今天我们为什么来谈讲规矩、守纪律,和这个也是密切相关的。

现在强调要守规矩,就是肯定还有不守规矩的地方。那么具体有哪些不守规矩的地方、不守规矩的表现呢?这个在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及日常生活中也都能够发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在原则立场上不能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在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原则性问题上,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或者对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乱加评点,这就属于不守规矩,这是不可以的。

第二个方面,在党内团结问题上,有些人不守规矩,搞小山头,搞小圈子,搞宗派主义,搞团团伙伙。这在我们党内也是不允许的。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自五湖四海,所以不能够用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这些用语来称兄道弟、拉帮结派,这在党的纪律和规矩里面也是不允许的。

第三个方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这和一些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够,和纪律观念薄弱是密切相关的。有些人有重大问题也不向组织请示汇报,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这些都是违背党的纪律、不讲规矩的表现。

所以说我们今天重新提倡要讲政治规矩,讲守纪律的重要,就是要意识到共产党是有规矩、有纪律的,必须要通过讲规矩、有纪律来加强组织观念。加强组织观念的本质是什么?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所以说,重塑党的组织纪律性和约束性,净化我党的政治生态,是非常有意义、有必要的。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的基本素养

守纪律、讲规矩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刚才我们讲,守纪律、讲规矩的最高层次、总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党章。过去一段时间,很多党员对于党章的内容模糊了,没有牢记党章中规定的党的纲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就把学习党章放在了第一位。党章是党的最高法规,也是党员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准则,内容非常丰富。其中,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两者是紧密相连的。

我们一般笼统地讲一大党章、二大党章,实际上,严格来讲,并不完全是这样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大——就是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的时候——提出来中国共产党纲领,这个纲领和现在说的党章有一定区别,但当初没有分得那么严格。这个纲领里包括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对党员的要求等,一共15条。实际上是14条,一大纲领留下来的两个版本——英文版和俄文版里,第11条都是遗漏的。不管怎么说,这个纲领把共产党的名称、性质、奋斗目标提出来了。

有关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纲领规定:“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强调所有的党员都必须组织起来,五个人以上就可以成立地方委员会。党员必须组织起来,必须在一定的组织范围内活动。那么,这个组织的范围、组织的名称是什么?就是刚才说的委员会。所以说,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是一个有一定要求和规范的组织。

纲领规定:“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看得出来,共产党一开始就是按一定的规矩组织起来的。大家都知道,中共一大召开的时候,全国只有50多个党员,但这50余人也不能是一盘散沙,也要按照一定的规矩组织起来,开展具体的活动。只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进入了这个组织系统,就要按照一定的规矩来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的目的是什么?一大纲领宣布,要搞无产阶级专政,来消除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等等。一大纲领还提出,30人以上的党组织要成立执行委员会。所以,党的中央机关一开始不叫中共中央委员会,叫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党发展壮大以后,在党的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党的中央机构选出来的执行委员会不再仅仅是执行的功能,还有决策的功能。所以,三大以后把“执行”两个字去掉,改成中共中央委员会。

一大纲领里除了对党的组织架构作出初步的要求,还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党的各项活动、政策制定等等。当时虽然只有几十个党员,但在立党的纲领的时候,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就非常明确了,下级要受上级的监督。这些都是在党成立之初提出来的。

纲领的第六条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保守秘密”。保守秘密也是一条纪律,尤其在战争年代,在环境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很多人的信仰不坚定,叛变了、投降了,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出卖党组织的秘密、出卖同志。这就违背了党的纲领,违反了党的纪律。所以,要把他们开除出党。

虽然在一大纲领里面没有明确地出现“党的纪律”这几个字,但实际上,它的主张、内容都已经有了。它还强调了,纲领一旦经过三分之二的代表的同意,那么就不能随便修改了,“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这又是一条纪律,就是我们现在讲的少数要服从多数。

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宣布成立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我们党90多年来,党章在不断地修改,不断地变化,很多重要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在中国共产党宣布成立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包括对于党员的要求、组织机构的建构、对于党的秘密的遵守,等等。

我们经常讲,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是因为它当时并没有被通过,是在1922年二大的时候正式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在大会上提出并讨论,讨论得很激烈,但是关于共产党员能不能到政府中去做官的问题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所以,一大上最终没有正式通过。

1922年召开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增加了两倍多,由原来的50多人发展到194人,分散在全国。除了原有的在北京、上海、广州、湖南、湖北的党组织,我们党还在群众运动过程中建立了党的组织。一个是工人运动,一个是青年运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成立的时候,绝大部分党员都是追求真理、想要救国救民的先进知识分子。共产党成立之后,决定要增加工人运动,因为共产党首先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之后扩展到代表中华民族的利益,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之后,立刻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开展工人运动当中。1921年8月,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专门领导工人运动,并在劳动组合书记部里建立了党的组织。广大青年建立的青年团里也有共产党员。所以,中共二大召开的时候,除了地方组织,还有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党员代表、青年团的党员代表出席。还有一些党员比较分散。比如说,当时的194个党员里面,有三个是四川的党员,但当时四川还没有建立组织,四川的代表就以个人的身份来参加代表大会。

在党的二大上,第一次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这个党章就比较规范了,一共有6章、29条,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负责。可以看到,组织和纪律专门有一章来论述。

 

二大最大的贡献就是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但实现共产主义的条件还不具备,就得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出发,首先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

这个纲领提出来就要靠党员去贯彻、去实行。所以,党章对党员入党条件、入党手续,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制度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和我们今天所讲的守纪律、讲规矩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第二章和第四章。

第二章是什么?组织。没有组织就说不上纪律,为什么要守纪律?因为党员是组织中的人。这个组织是为实现党的宗旨、党的目标服务的。1922年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党小组,之后更加明确地提出要成立支部。“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基层组织就开始有了。前些年为什么强调在非公机构里要成立党组织?因为各种原因,一些民营企业、私人企业里面没有党组织了,实际上这是不符合党的章程的。党章规定:“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之后纳入到党的组织系统里。

而且党章也规定,各级党组织是为本党的组织系统。党的组织系统的任务是什么?训练党员和党员活动,凡是党员皆必须加入。你说我是党员,但是我不参加组织活动,那不行。作为一个党员一定要进入这个组织系统。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就明确下来的。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历史的演变,久了以后,我们可能在某些点上比较淡化了。关于组织活动,经常有人开玩笑说,党员好久没有交党费了,好久没有参加组织活动了,这是不可以的。严格来讲,这是违反党章规定的。

在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第四章,对纪律作出了9条规定。当然,这9条纪律是笼而统之的,包括把“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的最高机关”作为一条纪律制定下来;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我们现在讲到底谁是最高机关?是中共中央,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党代表大会?二者是有区别的。开会期间,党代会是最高机关,但是在闭会期间中共中央机关为最高机关。

第18条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这是什么意思?就是我们现在讲的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个规定把两者的关系说得很清楚。中央机关、党代表大会、中央的决定(当时习惯用语叫议决),通过讨论决定下来了,议决下来了,那么党员是必须绝对服从的。讲得非常肯定,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讨论的余地。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意见,但是作为组织原则来讲,党员必须服从。

第19条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不可以的。作为党的组织机关,全党必须团结统一,中间不能有很多的个人行为,那是不行的。对不执行者,当时已经明确规定了,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讲的把你取缔了,或者进行改组。这是1922年的《党章》,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正式通过的《党章》。

今天,我们讲要讲规矩、守纪律或有纪律,这是我们党的一个光荣传统。中国共产党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到今天,在某种意义上,是和我们党铁的纪律,和我们党从一开始就形成这么一个好的纪律、好的规矩是密切相关的。

第一部《党章》中还提到,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不能自作主张想怎么宣传就怎么宣传,要和中央保持一致。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中央还没有说话,你自己在那儿瞎说、瞎发言,那是不可以的。

第22条,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开始全力以赴发展工人运动,但是到了1923年2月,发生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当时遭到了反动军阀吴佩孚的严厉镇压,之后工人运动陷入低潮。这时,中国共产党也开始反思,在中国这么一个几亿人口的国家,工人人数很少,分布也相对比较集中,光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还是有一定的局限,那么怎么才能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呢?所以,到了1923年,在中国共产党三大召开时,明确提出“国共合作”,也就是和当时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进行合作,来共同推进中国革命的进程。当时,孙中山对十月革命的胜利也非常敬仰,多次写信给列宁,表示要学习苏联的经验,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这和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反帝、反封建”“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确立民主联合战线”等观念就比较接近了。

最终,国共实行了“党内合作”的方式。党内合作方式开始时,大家也非常抵触,包括陈独秀在内。因为我们自己是有规定的,共产党员有一个独立的旗帜,高举的是共产主义旗帜,你加入到国民党,不就容易把你的政治面貌模糊了吗?不就容易让人家产生歧义——共产党不干共产党了,他现在跟着国民党走了。容易对共产党产生一些负面的看法。所以当时共产党党内的领导层意见很不统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愿意和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要合作,就在党外,两党可以有共同的目标。但是当时孙中山不接受,他不能接受和共产党平起平坐。他说你要来,我欢迎,你是新鲜血液,我们充满了战斗力,国民党需要共产党这些新鲜血液补充进来,但是你们要以个人身份加入到国民党。那么这个条件你接受不接受?不接受党内合作,国共合作就实现不了,还是靠共产党单枪匹马地率领工人阶级去奋斗;如果接受党内合作,中央就要做决定。

 

1922年8月,中共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马林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再次提议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组织。这个时候,有些共产党员其实已经开始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了,但是对于广大党员来讲,大家思想上还有一个疙瘩,还有一个结。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会议正式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同时保持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后来,很多共产党员都成了国民党,并且成了国民党地方工作的一些骨干。所以为什么后来毛泽东去参加国民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他就是以国民党员的身份去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在中间确实是出类拔萃。后来,推荐他担任国民党宣传部代理部长,这个影响和作用就非常大了,那就和共产党员的几十号、百八十号人的区别就非常大了。中共四大时,全国才有900多名共产党员。一直到大革命后期,1927年中共五大时,共产党员才有了一个大的提升,全国发展到了五万多名共产党员。

国共实行党内合作以后,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共产党的组织仍然保留,仍然保持着它的独立性。你参加到国民党中间去,实际上最终发挥作用的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还是要按照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民党中去贯彻、去执行。所以,为什么后来有国民党右派坚决反对说,共产党进来以后就把他们的力量抵消了,坚决要求孙中山要把共产党人清除出去。最后孙中山坚决抵制了国民党右派的反共倾向,继续坚持。孙中山的观点后来被我们概括为“新三民主义”,即“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这就成了共产党成立以后掀起第一次大革命高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我们这些有相同目标的政党联合起来、团结起来了,共同反对当时的封建军阀。到了1926年北伐战争时期打击当时反动的封建军阀,“打倒列强、除军阀”等口号可以说响彻全国。

实际上,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从第一个纲领到中共二大《党章》,确实就比较完备了。所以现在学界还有关于中国共产党创立时间节点的讨论。有人认为,共产党是在1921年7月宣告成立的,但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说要到二大,中共提出民主革命纲领,认为中共二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提出是党创建工作完成的标志之一。我个人觉得,这两种都各有道理,但我更倾向于“创立于1921年7月”的说法。

创建是一个过程,什么时候才成熟?我们现在通常的说法是到1935年遵义会议的召开,那个时候的中国共产党才走向了成熟,在此之前都不算完全成熟。所以,关于什么时候叫做创建工作完成或创建没完成,这就比较模糊。

到中共三大召开,我们基本上是一年开一次党代会,后来时间才逐渐拉长,如今是五年一次。中共三大、四大都是对二大《党章》进行修订,所以叫《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1月,中共四大在上海召开,在讲纪律的章节中还多了一条,即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就是说,你要到什么别的地方去,你要转组织关系,都必须经过组织关系所在地党部的许可。这一条纪律之前是没有的。到了所在地,如有党部,必须向该党部报道,要不然你就是断线的风筝,那边没有党部,你就完全失联了,那么你怎么过党员的组织生活?怎么样接受党的教育、开展党的活动?你没有办法参加。

到了五大的时候,共产党已经在大革命高潮里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国共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了5万多名党员。这个时候的《党章》是85条,在这85条里,关于党的组织系统,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党组织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第一级是全国党代会、中央委员会,第二级是省级党代会、省委,第三级是市或县的党代会或市委、县委,第四级是区代表大会或区委,最基层的是党员全体大会和党的支部干事会,就像我们现在说的党支部。这在1927年召开的中共五大中被正式列入了《党章》。所以说,我们党的组织系统实际上在早期就非常明确地确定下来。为什么我们说还要遵守纪律?不遵守不行。5万多党员,从中央到省,到市、县,到区,到基层党支部,每一层必须有一定的规矩,必须有一定的纪律来约束,否则,全党就乱套了。

当时,中央明确规定,对于凡是不执行上级机关决议及其他破坏党的行为,即认为违背党的共同意志而处罚之,处罚的方式包括:有的是对整个党部加以警告、改组或进行重新登记,这也就等于把党组织解散;另外,对于党员个人要加以警告,或在党内公开警告、临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还有开除党籍。当时,绝大多数党员都是按照这个规定去做的。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做,就不可能有我们党后期的发展。绝大部分党员都自觉遵循党的规矩,按照党的组织系统规定的章法去活动、去行动,我们的党员队伍才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所以,讲规矩、有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确立和遵循的一个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对每个党员的起码的要求。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保持党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的基本保证

讲规矩、有纪律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宗旨,是保证中国共产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基本保证。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们的民主革命纲领,也是我党的最低纲领是反帝、反封建,建立民主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目标也有所变化——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因为整个中国一穷二白,国家怎么样繁荣富强,人民怎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摆在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那么又提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指导。这又是我们的一个新的目标,其实也是现阶段的一个最低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际上这也是我们党的纲领和宗旨。

那么怎么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那就要靠我们自觉的加强组织纪律性。我们党的领导人实际上都非常注重纪律问题。1926年3月,毛泽东在广州有一个讲话,他讲了什么?——纪念巴黎公社的重要意义。巴黎公社与十月革命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重大事件,都是工人阶级以自己的力量来争取人类的平等和自由。所以,巴黎公社运动之后就有了俄国革命的胜利。

毛泽东在讲巴黎公社时说,巴黎公社存在不过七十二天,何以失败这样快呢?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没有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有纪律的党作指挥,以致内部意见分歧,势力分散,而予敌人以可乘。毛泽东强调,学习巴黎公社的经验,纪念巴黎公社的经验,我们要从此学得革命的方法。所以后来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以后发展成“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和毛泽东有着直接关系。什么关系?大家知道,汪精卫、蒋介石叛变以后,大革命失败,那共产党还要不要革命?要。还要继续高举革命的旗帜,还要把这些战友、难友的遗体掩埋好以后继续起义、继续前行。怎么前行?1927年,中共召开“八·七”会议,开展土地革命,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那么这个武装反抗是怎么个反抗法?只要是在共产党有力量、有吸引力的地方就组织武装起义,那么就有了“八·一”南昌起义,这就是我们今天建军节的来历。每年的8月1日都是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的日子。南昌起义打响了我们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紧接着9月9日,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界农民发动秋收起义。当然,还有其他武装力量参与,像当时卢德铭率领的武汉警卫团也一起参加了。结果给他们的任务是什么?攻打长沙和其他县城。实际上当时由农民和其他一些正规部队组织起来的力量还是非常有限的,没有办法,部队被打散了。所以说,9月9日发动湘赣边起义以后,用了仅仅五天时间就把打散的部队集合在了当时浏阳的文家市,集合以后将部队向敌人力量相对比较薄弱的农村进行转移。转移到什么地方?就是江西永新县三湾村,毛泽东在这个地方把起义部队进行了一个整编,我们叫做三湾改编。其中很重要的就是部队缩编,另外一个,支部建在连上。

支部建立起来以后,部队离开三湾,向原宁冈古城前进。实际上就是后来我们说的罗霄山脉这个方向。出发之前,毛泽东站在三湾枫树前向战士、干部讲话,宣布行军纪律。这个行军纪律实际上就是我们所知道的,1927年10月3日“行军纪律三条”:第一,说话要和气;第二,买卖要公平;第三,不拿群众一个红薯。

10月24日,毛泽东指出要上井冈山建立根据地。这个时候才和山上的袁文才、王佐联系上,他们有很多人之前是共产党员,大革命失败以后就上山了。上山以后,听说有部队来,他们也好奇到底是谁,一打听,是毛泽东,他们有人还是了解的,于是接上头,欢迎秋收起义的部队上井冈山。毛泽东在上山前就特意给大家强调,上井冈山要建立根据地,所以一定要和山上的群众,和王佐的部队搞好关系,要做好群众工作。光这么说还不行,还规定了工农革命军的“三项纪律”: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在现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这条也保留沿用至今);第二,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第三,打土豪要归公。1928年1月上山以后,工农革命军在山上经过整顿、发展,毛泽东强调部队的纪律、教育。除了原来规定的三项纪律以外,又提出了“六项注意”,即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请来夫子要给钱;不打骂人。非常具体。就是去了老百姓家里,晚上你要睡觉,由于南方环境很潮湿,要把老百姓的门板拿下来铺着,再铺一个地铺,但是走的时候你还要把门板还回去。不能说你今天在这家借了,扛到那儿去睡,醒来以后一走了之,那老百姓到哪儿去找?你得还回去。到了4月份,门板还不是还的问题,“六项注意”第一条是上门板,从还门板到上门板是什么意思?你还回去还不够,你还要给别人上上去,因为门都有门臼,你还得给人恢复原样。

所以一直到1930年,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当时叫工农革命军,后来叫红军,都还在继续坚持遵守“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1929年8月,毛泽东还专门写过一块竹牌。当时在返回井冈山途中,毛泽东得知红军战士因为饥饿,把农民一块地里的苞米全部吃完了,就通知部队集合,就地进行群众纪律教育。他找来一块竹板,在上面清楚写道:因为我军肚子饿了,为了充饥,把你的苞米吃光了,违反了纪律,现把两元钱(光洋)埋在土里,请收下。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毛泽东是真正用自己遵守纪律的行动来教育广大战士,你把老百姓的苞米吃了,这是违反纪律的,必须要赔偿。

1929年底,部队已经下了井冈山,开辟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在这里,中央召开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古田会议。古田会议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建党、建军纲领,就是后来大家所熟悉的《古田会议决议》。《古田会议决议》包括8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就是《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因为只有纠正党内错误思想,才能树立起正确的政治目标,才能严密红军的纪律、严密党的纪律。在古田会议上,除了毛泽东制定的8个决议统称为《古田会议决议》之外,还由陈毅宣布了一个中央决议案,叫做《关于开除陈独秀党籍并且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决议案》。这个事情在当时实际上是很震撼的。

开除陈独秀党籍是怎么回事?大家都知道,陈独秀是和李大钊并列的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章、纲领的形成花费了很多心血,但是从1921年到1929年,八年时间过去了,他为什么被开除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违反了党的纪律,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党组织也曾尽力去挽救、去说服、去教育,希望他能够放弃错误主张。他的错误主张是什么?大革命失败以后,他就抱有怨气,认为大革命失败的责任为什么要由他一人来承担?当时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共产国际的代表讲了很多错误的主张,并要求共产党坚决执行,而共产党还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够成熟,所以很多时候按照共产国际的要求去做。对于国共党内合作,陈独秀开始是坚决反对的,不愿意和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结果中共三大做出必须加入的决定,他也加入了,也积极地工作,最后国民党叛变,把共产党踢入了血海之中。陈独秀认为这个责任不应该由他承担,应该由共产国际来承担,结果共产国际当时也没有人承担这个责任,于是就把责任全部归到他身上,这时候他个人的怨气就上升了。

到了1928年中共五大召开时,他还是一把手。陈独秀在我们党内连任了五届最高领导,那么共产国际也希望他到莫斯科去说明情况,也算给他一个机会。所以,在1928年中共六大召开之前,专门让周恩来、王若飞去接他做工作,让他一起到莫斯科去,因为当时国内一片白色恐怖,根本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以开会。当时共产国际有几个职工国际要开会,青年国际要开会,正好中国共产党要派代表去,既然要派代表去,我们干脆多去些人,在那儿把我们党的代表大会也一块开了,于是向共产国际提出这个要求。共产国际欣然同意中共到苏联境内开会,这样一来,至少这些代表的生命安全可以有一个保障。那么当时,也劝陈独秀去,结果陈独秀不愿意去,按理说前任五届书记,包括张国焘,实际上之前已经撤销了他党内的领导职务,但是作为特邀代表也去,陈独秀说张国焘你可以去,我是不想去的。

陈独秀脱离了党组织以后就受到了托派的影响。到1928年下半年、1929年上半年,托派分子围绕他说,你看中国革命已经到了这个程度,现在的中国共产党搞武装暴动根本就没有成功的希望,因为那么一点点弱小的力量都被打败了,南昌起义失败,广州起义失败,秋收起义也没了影,剩下一点“乌合之众”在山上打游击,怎么可能见到革命成功的希望呢?所以后来他们就另外成立了一个托派组织,按照托洛茨基主张来进行一些活动。

共产党从成立开始,党内就不允许你再另外成立别的党派,否则都是各立山头,这个党不就是一盘散沙了?经过多次劝说以后,没办法,中央最终决定准备开除他,但是共产国际非常慎重。1929年,共产国际再一次发出通知,让陈独秀到莫斯科说明情况。陈独秀很有个性,坚决不去,开除就开除吧,最后没有办法,1929年,中共中央做出开除陈独秀的决定,并上报共产国际,共产国际最后也没有办法,他实在不愿意回到党组织,另外自己也成立了什么无产者,号称中国共产党的左派组织开展活动。结果,托派组织成立起来以后,他们内部也是纷争不断,最后被同伙告密,陈独秀被捕。被捕以后在监狱里蹲了很多年,一直到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才把他放出来。

陈独秀是拥护抗日的,曾派罗汉和当时在延安的中共中央取得联系,中共中央对他也抱了一个比较欢迎的态度,但条件是你要承认你的过错,并且要有一个说明。由于各种原因,后来陈独秀也就没有公开承认,也就没有再回到党的队伍中间,和托派组织也脱钩了,最后随着国民政府迁移到了当时四川的重庆,到了重庆以后过着非常清贫的生活。后来,有一个友人把他接到鹤山坪,也就是重庆江津,在那个地方给他找了一个房子,叫老枪屋,在那个地方安顿下来。1942年,在贫病交加中逝世。

 

个人离开了党组织就没有那么大影响了。这实际上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教训,就是党员作为党组织的一员,你的力量就在于有党组织,离开了组织,就不可能再有过去那种力量。所以在革命困难时期,刘志丹在陕北闹革命的时候,他的家人非常担心他的安危,说你们这样太危险了,就像老百姓说的“提着脑袋干革命”,怎么可能成功?结果刘志丹跟他父亲说,说我不怕,因为我们是一个组织,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他就把个人的命运融入到了组织中间,哪怕我可能会牺牲,但是我们这个组织,我所信仰的主义,我们这个组织所奉行的纲领和目标,它的前途是光明的,它肯定要取得胜利的,抱着这么一种必胜的信念。刘志丹说的这段话,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印证。中国革命要取得胜利,就要靠着这么一个组织。党的力量源自什么?就源自党的组织系统,源自每一位党员在组织中发挥的作用。

1930年,党内还开除了一个早期在党的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人物,就是曾领导工农革命运动的罗章龙。当初有人提出,他反对的是王明的“左倾”教条主义,结果最后被开除出党。但是他另外成立了一个党组织。当时,他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秘书长、党团书记,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全国总工会的一把手。他们当时发表意见说,现在的中央领导完全破产了,威信完全扫地了,应该立即停止中央政治局的职权,由国际代表来重新组织临时中央机关,然后指名道姓要求撤换,用纪律来制裁一批党的领导人,引进他们这样的工农同志和能干的干部到中央机关。他们这些反对党的组织活动,我们叫做非组织活动,后来他们自己还成立了一个非法中央,成立第二工会,组织进行党内分裂活动。当时,中央给了他们多次警告批评,责令他们立刻停止分裂活动,挽救了一些人,但是也有一些人在分裂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所以,继1929年开除陈独秀以后,又开除了罗章龙。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一个决议案,《开除罗章龙中央委员及党籍的决议案》。所以说这些措施,实际上确实都是为了维护党的统一所必须的。

除了罗章龙以外还有一个反面教员,就是大家熟悉的张国焘。其实张国焘起初也参加过党的创立,参加中共一大,并担任大会主席,在早期的工人运动中也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在中央红军长征到了贵州遵义一带,准备向四川方向前进,和张国焘领导的川陕革命根据地会师时,他从川陕革命根据地带出来将近10万人。这10万人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兵强马壮。但是到了1935年6月两军会师,见到中央和中央红军时,他的个人野心就开始膨胀。他带的这些人突围四道封锁线,长期辗转,是一路打过来的,中央的红一方面军的战斗力看起来好像已经不如他率领的红四方面军了,所以他就开始提出一些组织上的要求,包括在中央的领导职务,包括中国工农红军的总政委职务。当时是谁在当?是周恩来在当。他就开始要挟,想要把红四方面军的一大批将领都增补为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担任各种各样的重要职务。当时,中央也是顾全大局,就都同意了他的要求,但是后来他反对中央提出的北上方针,他还是想打到四川盆地的中央,到成都去吃大米,不愿意北上,这样一来就发生了南下和北上的分歧。他不听中央指示,率领红四方面军辗转,重新翻雪山、过草地,往四川的平原地区发展。结果在四川庐山的百丈关一仗中,红四方面军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失。因为当时四川的地方军阀都是占山为王,这些军阀表示红军经过这个地方可以,但是你要想占他的地盘,你侵害到他的根本利益,要来占领他的地盘,就会拼死抵抗。虽然红四方面军这些指战员也英勇作战,但是在百丈关这一战损失极为惨重。百丈关在现在四川的雅安地区,正好处在从山区到平原的过渡带,你打不赢这一仗,就别再想着打到成都去吃大米了。所以这样一来,张国焘开始气焰嚣张,成立第二中央,宣布通缉毛泽东,开除他们的党籍等,这些错误的做法最后自己都有所收敛,宣布还是继续执行中央的北上方针,回过头来带领部队继续北上。这时,中央红军已经北上,去和任弼时、关向应、贺龙原来领导的红二六军团在四川会合。会合以后,两军继续北上,一直到1936年10月,到了宁夏和甘肃一带,三军才最后会师。

对于会师之前张国焘的分裂主义错误,中央还是采取了一个非常策略的方法,只是在中央委员这一层进行传达。1938年到了延安才开会讨论张国焘的问题,才在更大的范围里批评张国焘当年的分裂主义错误。那时候他认为抬不起头来,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中央给了他一个虚职,就是陕甘宁边区的政府副主席,他觉得好像还是埋没了他的才华,后来就借着清明节到黄陵祭祖的机会投降叛变。

张国焘和陈独秀还不一样。陈独秀到重庆江津以后,张国焘还专门去看过他,两人还有通信。我们一说起张国焘,他就是一个革命的叛徒、党的叛徒,而陈独秀虽然也曾另立组织,违反了党的纪律,但他并没有像张国焘那样去叛变革命。所以说在讲这个问题时,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中共七大预备会议上,毛泽东讲到陈独秀是这样说的:“关于陈独秀这个人,我们今天可以讲一讲。他是有过功劳的。他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整个运动实际上是他领导的。他与周围的一群人,如李大钊同志等,是起了大作用的。”在新文化运动中,陈独秀创办过《新青年》,他有功劳。

实际上早期的陈独秀,我们认可的就是三大功劳:第一,新文化运动,创办《新青年》;第二,五四运动的总司令;第三,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中肯、公允的评价,但是如果他们不违反党的纪律,要严守我们今天说的“讲规矩、有纪律”的话,我想陈独秀最后也不会沦落到那么凄惨的地步。张国焘也同样如此。

共产党在创立制定这些党规党法以后,始终这么坚持,并且不断去完善的。对于不遵守组织纪律的人,我刚才讲了几个具体的例子。还有一个叫温裕成,他曾任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共青团中央局(又称少共中央局)书记,后因不遵守党的秘密工作纪律和贪污被严重警告、撤职。还有当时的中共江西省委书记、湖北省委组织部部长王泽楷,也因为违反组织纪律被开除党籍。

党的纪律、规矩一旦确认下来以后,不管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的高级干部,包括原来的总书记、一把手在内,包括省委书记、中央委员在内,都是要采取必要的惩治措施的。

 

讲一下党的纪律。“讲规矩、有纪律”实际上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保证每位党员都做合格党员的一个基本要求。

1927年,中共五大第一次提出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七名正式委员,分别是王荷波、杨匏安、许白昊、张佐臣、周振声、刘峻山、蔡以忱;候补委员,他们是杨培森、肖石月、阮啸仙,三人为候补委员组织的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那么,他们的任务是什么?是为了保持党的一致性和权威性。而且,不仅中央有监察委员会,各省也要建立监察委员会。

1928年6月召开的中共六大决定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而建立中央审查委员会,刘少奇任书记。他们的任务是什么?是监督各级党部的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中党的工作。

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并由朱德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5年,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董必武任书记。董必武是我们党内著名的老一辈革命家,他在法律方面是非常有造诣的。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重新恢复了设置党的纪检机关条款。虽然党章后来也经过了不少的修改,但是,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设置和基本任务的规定上都没有原则性的变化。

今天,无论是“拍苍蝇”,还是“打老虎”,大家都能看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威信和他们所做的大量工作。而这些工作,实际上都是为了保证我们党的先进性,是为了督促每一个党员——要做合格党员。你要是不合格,或者违反了党规党纪,那么,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就会对你进行教育、挽救,甚至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有这样一个机构来监督、检查党员的所作所为,就能让每一位党员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这也是我们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先进性的体现。所以,当我们讲了规矩、有了纪律,共产党人才能够更好地去讲政治、有信念,讲道德、有品行,也才能够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做奉献。

今天我跟大家交流的是我对“讲规矩、有纪律”这个问题的一些粗浅的看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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