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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五一”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三天

2016年04月27日 14:52

今年“五一”小长假,新疆继续实行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免费时间为 4 月30日0:00开始至5月2日24:00结束。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获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我区 7 座(含)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30日0:00开始至5月2日 24:00结束(北京时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封闭式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收费站在免费通行期间,免费通行车道继续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在ETC试点路段的收费站,ETC车道全部正常开启,实行一车一杆放行。

自治区公路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疆周边部分地区天气暖和,此次小长假外出郊游的群众增长明显。乌鲁木齐周边G30吐乌大高等级公路、 乌奎高速、S201线都将迎来较大的车流量。

为此, 各地收费管理部门将加强与当地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利用公路沿线LED可变情报板、交通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 “五一” 劳动节期间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提前告知并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导致收费公路出现拥堵现象。

同时,公路部门提醒有计划出行的旅客,要提前设计好多条行车路线,掌握线路通行状况。

据了解,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首次实行于2012年 “十一” 黄金周,新疆在执行国务院确定的春节、清明节、 劳动节、国庆节 4 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规定的同时,还将具有地域特色的古尔邦节和肉孜节也纳入免费通行之列。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0427/8869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