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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十三五” 发展谱新篇:做强养老服务业 实现老有所养

2016年05月04日 17:10

 

2016年“展望‘十三五’ 发展谱新篇”系列形势政策报告会第六场报告在京举行,宣讲家网采访报告人、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

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1.  问:北京市目前人口老龄化现状如何,呈现出哪些特点?发展趋势如何?

答:北京市从199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当前正处于中度老龄化时期,人口老龄化体现以下特点。一是规模大。截至2015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15万,占总人口的23.4%,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全市常住老年人口340.5万,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5.7%。二是增速快。全市平均每天净增5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净增120余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预计到2020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380万,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400万。三是不均衡。城六区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的2/3,老龄化程度(老年人口比例为23.5%)高于10个郊区(20.1%)。

“十二五”时期,全市常住老年人口从2011年的268.5万增加到了2015年的340.5万,五年增加了72万,平均每年增加14.4万,其中2015年增加了18.9万。这种增长预计将要持续到2040年,届时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600多万的峰值,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且持续高位保持几十年,我市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

 

统筹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

2.  问:北京如何满足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

答:北京市正在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对公益性、公众性项目以奖代补,重点培育与老年人居家生活紧密相关的老年餐饮、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社区便民、健康科技、文化教育、网络信息、老年用品等8个行业,扶持有专业规模的养老服务商开展连锁经营,就近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截止2015年12月,共发展服务单位14817家,依托北京市96156社区服务热线对服务单位进行监督。2015年,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顺义8个区开展了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市级安排资金4495万元,给予每个试点区一次性项目补助支持,主要用于支持装修改造、配置设备设施、老年膳食研发等方向,连续支持三年。

居家养老幸福工程正在实施。一是打造养老助残服务“金卡”。二是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三是提升养老照料中心辐射能力。四是做实社区养老驿站。五是建立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六是开展适老性社区和家庭设施改造。七是实施关爱老人“五个一”。

3.  问:近年来,社区养老模式不断发展,北京市在社区养老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北京市积极构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自2014年开始,全面调动包括政府和社会力量在内各类资源,建设被群众幸福地称为“街坊养老院”的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打造区域养老服务平台,实现机构、社区和居家三类养老服务相互依托、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6个政策文件,同时明确给予养老照料中心设施建设支持和购置设备补贴,最高补助标准450万元。到2015年,已建设154个养老照料中心。对养老照料中心辐射社区开展服务投入资金5720万元,支持286个分项目建设,不断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4.  问:北京市出台了哪些政策来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机构?

答:北京市确定了养老机构建设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管理服务标准化的“四化”发展思路,加快养老机构发展。

一是通过增加土地供应、资金补助、落实税费政策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途径,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449所、正在建设中的养老机构108所,全市养老床位达12.3万张(含在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21所、床位44113张;民办养老机构228所,床位79117张。

二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全市214家公办养老机构,已有101家实现了公办民营,占47.2%。全面实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市财政补贴保费80%,养老机构自负20%,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责任风险。

三是加强民办养老机构政策制定与落实工作。破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瓶颈,北京市针对在2013年底已运营开业的400家养老机构中有近80%因缺少房产证和消防证难以获得设立许可证的问题,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由区县民政部门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了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加强养老机构行业安全监管。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安监局定期对养老机构开展专项安全治理,并通过组织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能力,确保行业稳定。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

5.  问: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深化医改、应对老龄化、增进家庭福祉的惠民举措,北京市如何推进医养结合?

答:北京市民政、卫生、人力社保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指导和协调会商机制,优化医疗机构设置、医保定点资质审批。2014年7月,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医疗保险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内设置的分支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建立“绿色通道”。2015年8月,有37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机构通过此渠道被批准定点,全市具备医保定点资质的养老机构达到73家。目前,全市449家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经批准独立内设医疗机构且已经通过医保定点审定的81家,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或经卫生部门批准内设医疗机构的63家,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医疗保障协议和绿色通道的286家。

6.  问:对于有特殊困难老年人,北京市提供哪些养老服务保障?

答:2013年,北京市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对城市特困、农村五保、低保、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由政府给予相应的福利服务保障。对低保家庭失能老人入住定点养老机构提供每人每月1100元的补贴。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制度。将第五社会福利院改造成专门保障失独家庭中的失能或70岁以上老年人入住的养老机构。为7万多名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3万多名空巢老人安装紧急医疗呼叫器和烟感报警器,为3000多名高龄困难老年人发放慰问金。为15万名失智老人配发防走失智能手环。

同时,北京市还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一是研究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2015年,北京市选择西城、海淀、朝阳、顺义、密云五个区县开展试点工作,投入市级补贴资金6000万元和评估资金2800万元,老年人开展失能状况和服务需求评估。在试点基础上,今年正在研究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等老人护理补贴制度。二是支持开展政策性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试点工作。海淀区民政局与中国人寿保险北京公司签署协议,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借助其市场运作优势,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的运营模式,为海淀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对于已经出现失能情况的老年人,可一边缴费一边依据投保情况享受护理服务,政府承担一定费用。三是由市金融、保监、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启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多措并举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7.  问:北京市政府采取哪些举措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答:一是资金支持政策。自2011年起,北京设立了为期5年、年均5.2亿元市级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5年开始,年度投入达10.8亿元,增量资金全部由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016年,初步安排预算达11.9亿元,资金由彩票公益金预算、民政事业预算、残疾人事业预算等综合统筹保障,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投入效益。积极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将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床4至5万元,运营补贴提高到每床每月300至500元;通过市政府投资补助带动社会投资近3亿元,新增养老床位3800余张。

二是土地供应政策。2013年起,北京市率先实现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养老设施用地指标单列,并明确了区县供应计划指标。出台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北京市盈利性社会事业用地竞争出让的意见》、《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等重点领域土地利用实施细则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2013—2015年,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养老设施用地计划指标260公顷,并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落实到具体地块。

三是税费优惠政策。北京市地税局及时转发了有关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提出措施,落实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已统一按照北京市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执行。

四是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北京市建立了养老服务教育联盟,已有6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10所中职学校新增护理、康复、助残等相关专业;建设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4个,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2011年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管理的通知》以来,累计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59期,培训养老护理员10736人;有11231名养老护理员通过职业鉴定;养老机构在职养老护理员5158人,持证上岗率达87%。为提高居家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加强职业化管理,2015年,还试点加强面向居家的养老护理员培训,经培训考核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培训机构可按1500元/人获得培训补贴。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8.  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背景下,北京如何创新养老保障服务的提供?

答:一是加强自身基本养老保障服务的供给和培育。在财权、事权职责内就地解决供给不足问题,推动城区建设社区型、小型化、驿站式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就地服务的需求,严控中心城区建设大型养老机构。

二是推进养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多赢。推动实现京津冀区域内老人“旅游养老”、“候鸟式养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养老需求。积极与河北、天津民政部门协调沟通,鼓励养老服务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扶持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在京津冀区域特别是北京周边地区连锁经营。目前,市人力社保局正在河北省三河市燕达医院试点医保政策互通;首钢集团曹妃甸产业园区正在筹建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特别是京津冀区域内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入驻。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已经与河北省涞水县合作输出养老服务技术,合力建设“祖冲之小镇”养老社区;北京市民营企业中标集团正在河北高碑店地区建设大型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准备对其探索试点享受养老床位运营补贴、医疗医保政策互联互通的途径。

 

“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目标

9.   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北京市将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形成共建共享的老龄社会管理体系,全市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创建基本完备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老龄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一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保持98%及以上,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老年人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工作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消费能力大幅增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多样。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体系化、信息化发展更加充分,服务类型较为丰富,服务供给相对充足。《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幸福工程初具规模。养老机构床位潜能充分发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类老年人按需住得进、住得起。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业成为首都服务业新的支柱。

三是老龄社会管理体系共建共享。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工作力量逐步加强。涉老企业发展壮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挥重要作用,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的机制更加成熟,管理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家庭养老功能得到增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更加充分。

四是老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完成首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养老与经济、医疗、社会、文化、家庭等相关领域的政策相互衔接,体系化的制度安排初步形成,首都老龄政策体系基本完备。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0504/8882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