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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络舆情 政府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2016年05月24日 16:48

 

【事件介绍】

北京市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开发布会

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权力运行公开将覆盖全过程,政府重大决策要在3日内做公开解决,遇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而且行政一把手要做好“新闻发言人”。

重大决策发布3日内做公开解读

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从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公开内容标准化、数据开放、政务参与互动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任务图。比如,到2018年,逐步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

“以往信息公开工作偏重于结果性信息发布不同,此次《意见》更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行政决策前,要求推进行政程序立法进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还应当邀请各方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

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发布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在结果公开环节,除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等,《意见》要求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建立市政府年度绩效任务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

行政一把手当“第一新闻发言人”

此次《意见》对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扩大政务参与互动做了重点要求。对政策解读材料的公开时限、重点职能部门新闻发布次数、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时限提出明确量化要求。

“这在以往从来没有过。”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提到,《意见》规定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两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一次。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部长通道”坦诚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两会“新风”。本次《意见》对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们提了要求,规定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通过政策吹风会等形式,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开发布会

对重大突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的回应不力往往会严重消耗政府公信力。《意见》指出,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后续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加强情况通报和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提出规定,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这对政府部门是硬性要求,明年年底前,这项工作将完成并持续得到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回应舆情要真“给力”

在互联网、朋友圈上,信息传播、发酵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即便没有网络推手,如果一则消息戳到了大家的“痛点”、能够引发共鸣,就很可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十几万、几十万的转发量。倘若背后有推手、水军的运作,瞬息之间人尽皆知也不是什么难事。

与互联网的传播规律相比,以往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就显得慢一点,不求快但求稳,发布消息要字斟句酌、层层审批。殊不知,在相对拖沓的传统节奏中,很可能误会、误解已经“深入人心”,迟缓的表态也可能会被理解为“无言以对”。

面对网络舆情所表现出来的热点,要求建立快速处置和回应制度,当然势在必行。经历了网络上的诸多假新闻、炒作事件之后,面对一些突发事件网民其实非常希望权威部门能够及时站出来给出一个权威信息。及时可靠的回应可以封堵谣言传播的空间,也可以让大家心里有个底,利于稳定公众情绪。

但是回顾以往一些涉及企业的重大舆情,相关企业大多数都会及时回应,却留下了“危机公关”的质疑,因为这些回应有的搪塞、有的狡辩、有的推诿,“真诚”二字时常缺位。面对前车之鉴,我们欣慰地看到,市政府对重大舆情所要求的回应,包括及时、主动、准确三大要素。

及时、主动是就效率而言,准确则是回应的“生命力”所在,只有真实、准确,不掩盖不矫饰,权威的声音才具有权威的价值,才能赢得应有的公信力,才算得上是“真给力”。反之,如果以“公关危机”的态度应对公众,不能坦诚相向、诚恳面对,久而久之大家对权威说法的期待也就渐渐地淡了,就会对谣言抱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态度。

当然,有时一些重大事件即便是对相关部门而言,也很难一步到位做到“准确”二字,这就需要一个随时发布、逐步推进的过程。在全国范围内回顾以往一些引发大家普遍关注的公共事件,有些地方的基层部门为了“及时”二字,在回应时就显得有些草率,把一些掺杂主观意愿,推断、估计的事儿发布出去,结果导致了后来的“剧情反转”,这也会导致公信力的受损。

当事态尚不明朗时,我们首先期待权威部门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地进行回应,表明一个态度,把已知事实公布出来,不妄下判断。然后,随着调查的深入,就可以把真实、准确的信息逐渐地发布出来。

 

【启示与思考】

这些措施有的是第一次提出,且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现实针对性。权力运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中央一贯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确立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各地也在权力运行公开方面有不少努力和探索。

但是,权力天然有封闭和神秘化的倾向,政务信息公开的目的是引入监督,而这项工作的推进,本身也需要监督。一些地方的信息公开,还停留在被动完成任务的阶段,公开内容挤牙膏、公开形式走过场、公开的信息公众看不懂等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如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者重大舆情,很多地方还存在“躲”和“拖”的心理,信息公开情况并不令人满意。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有人用这样一句话形容公共事件中的舆论——“聋子听到哑巴说瞎子看到鬼了”。一笑过后,想必很多人也是心有戚戚。越是在众声喧哗的时代,越需要权威声音厘清是非、解疑释惑。虽然无法一劳永逸地说服每一个人,但只要谣言、谬误等非理性言论还在,官方声音就不能落后,更不能缺席,这应当是政府部门所抱持的定力与自信。近些年,政府部门因时而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但也时常遭遇权威发布不被买账的尴尬。这里头,有发布时机、发布技巧不成熟的因素,也有发布者分量不足的问题。

此番《实施意见》作出硬性规定,可谓切中肯綮。当然,并非“一把手”走上前台就万事大吉。政民良好互动效果的实现,绝不仅仅依赖权威身份,人们关心“谁在说”,更关心“说了什么”“说得怎样”。只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社会关切,“第一新闻发言人”才算名副其实。《实施意见》是一个好的开始,预期效果能否实现还要看“一把手”们的认识与实践。其间,或许会经历曲折反复、阵痛不适,但这是提升治理能力必须迈过的门槛。毕竟,公开才是现代社会最好的稳压器,亦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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