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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政策 画底线 约束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
2016年05月25日 16:44
【事件介绍】
北京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严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是中央长期以来的一贯要求,也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北京市委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给领导干部画出了底线。
北京的《规定》明确提出,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正局职或相当于正局职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通览《规定》全文,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要求越严。为进一步解析相关内容,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副局以上干部受到约束
“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纪律要求,党和国家早有规定。” 据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经初步梳理,从1984年到现在,中央发布的涉及“禁止官员及其亲属经商”规定有20余份。2015年,按照中央要求,上海市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了试点。2016年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
根据北京市出台的《规定》,北京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局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本市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局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本市市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均列入规范范围。
同时,《规定》明确将两种情况界定为经商办企业行为:一是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二是领导干部配偶受聘担任非国有企业的高级职务,担任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等情况。但受组织委派担任相关职务的除外。
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要求越严
据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委出台《规定》不仅体现党纪严于国法,还体现对省部级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局级领导干部、对正职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副职领导干部、对公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其他部门领导干部,同级干部同等标准,既更加严格,也体现公平。
《规定》提出,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正局职或相当于正局职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正局职或相当于正局职领导干部的子女及其配偶,局级副职(包括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或相当于局级副职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领导干部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地区经商办企业,不得与领导干部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针对公权力比较集中的市委政法委、公检法系统的市管干部,《规定》明确要求:参照同级别规范要求适度从严掌握,与党政部门正局职领导干部作同等要求,他们的配偶都不得经商办企业。
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对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由领导干部督促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对于不按要求进行规范的,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必要时,将请第三方机构对退出行为进行查验
制度的威力在于执行。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规定》出台后将要求全市各区、局级单位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全市所有局级干部,无论是否纳入规范范围,都要进行专项报告。
“2016年,对专项报告情况要进行全员查核。从2017年开始,每年按照至少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今后,这项工作将成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发生变化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组织报告。在干部提拔、转任重要职务、换届、后备干部考察等工作中,也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点查核。
此外,在办理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行为时,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是否存在虚假退出或在退出时搞利益输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查验。对不如实申报,或者弄虚作假试图规避规范,以及借机谋取私利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启示与思考】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本是两股道。然而,在有些地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并不鲜见。由此引发的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不当利益输送,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贪腐的“标配”。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就有不少是通过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而制造寻租空间的。在此背景下,出台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本市经商说不,既为领导干部戴上了一个“紧箍咒”,提醒他们立家规、正家风,时刻严格要求自己、配偶及子女,防微杜渐;又为领导干部加上了一道“防护网”,防止他们因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落入贪腐深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领导干部:“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当官和发财是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不相为谋。一人当官、全家发财,是行不通的,是一条死胡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以严肃的态度、严抓的韧劲推动规范工作深入。只有以燕子筑巢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做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范工作,扎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堵死不法利益的输送渠道,才能使“当官“与“发财”剥离分开,形成“两股道”,才能清除“官商一体”、“一家两制”滋生的土壤,不给“家族腐败”任何可乘之机,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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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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