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文库 重要言论 重要评论

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不能光停留在口头上

2016年07月11日 09:4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情况汇报,推动更有效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近期,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动,政府可谓大动作频频:5月下旬国务院派出9个专项督查组,对18个省(区、市)进行为期10天的民间投资专项督查,6月22日还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工作汇报,要求以不断深化改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从督查整改落实、深化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降低企业成本负担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今年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增速持续回落,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至5月累计民间投资名义同比增速仅为3.9%,比去年同期大幅下滑。政府的一系列举措,体现了对这一情况的高度重视。

民间投资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推广PPP,对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促进稳增长、补短板、扩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近一两年,受政策驱动,PPP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然而,实际项目签约率却并不高。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并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合理推进PPP项目,政策在执行层面出现了偏差。

一方面,个别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即以行政法规提高准入门槛或者制造隐性壁垒,将一些有意愿、有能力参与项目的民间投资挡在大门之外。对此,本次会议提出,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各类社会资本一视同仁。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项目,减少和简化不必要的审批。

另外,在公共服务领域,诸如自来水、污水处理等项目,对应的都是公共产品,其价格不可能完全实现市场化,未必能随人员、运营成本等同步上调,导致项目回报率较低,这也是一些社会资本对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不感兴趣的原因之一。本次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改革,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同付费方式、运作模式,完善财税优惠、用地招拍挂、融资支持、资本退出等配套政策,探索项目经营权、收益权资产证券化,建立合理回报机制。

开展PPP项目,要让社会资本进得来、有钱赚,还要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名副其实,杜绝“伪PPP项目”。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出于稳增长的角度上PPP项目,主要解决融资问题,并未真正按照风险共担机制来设计,“明股实贷”的项目多,政府仍然扮演着风险兜底者的角色,违背了开展PPP模式的初衷。本次会议提出,要防范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行为,避免形成过度的政府支出责任,其意就在整顿此类不规范的PPP项目。

当前PPP项目在实践中还存在法律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本次会议也进行了专门的部署,要求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所谓“三分靠政策,七分靠落实”,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最终要靠各地各部门将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正如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强调的:“不能光‘喊’,更要加快‘做’,不能光停留在口头上,更要切实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0711/8988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