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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08月05日 14:55

 

2016年,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及农业产业化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稳定和完善农村 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十三五”农经及农业产业化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抓紧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加大权证发放力度,确保上半年权证全部发放到户;认真做好勘误纠错工作,确保确权颁证信息数据准确无误;加强纠纷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确权登记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建档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建立科学规范。

2、抓紧完成确权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两级数据库和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完善市确权登记颁证管理平台建设,确保数据库和平台符合建设规程,确保与省级数据库数据汇交、与各地不动产登记的有效对接。

3、认真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总结验收。认真做好航拍测量、正射影像图(DOM)、承包地块精度、数据库成果及平台建设及整个确权登记成果质量检测工作。认真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及技术总结工作,认真撰写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根据《***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按照“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核查”的安排,研究出台我市检查验收办法,在余江先行试点,再在全市铺开,扎实推进总结验收工作。

4、积极推动土地确权登记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经验交流,探索确权登记颁证之后日常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模式。

 

二、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

5、健全完善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条件、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流转指导服务、做好鉴证备案及整理归档工作,规范流转交易行为,提高土地流转服务能力和水平。

6、积极引导鼓励多种形式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引导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有序流转土地,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入股、托管等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土地规范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典型。

7、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依法、审慎、积极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贵溪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8、切实加强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设备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实调解仲裁委员会,加强调解仲裁人员培训,积极开展调解仲裁服务,认真制作调解仲裁文书,建立调解仲裁档案,认真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

9、努力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抓好***农字〔2015〕90号文件的宣传贯彻,争取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和重点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准入、分级备案、上限控制、监督检查、风险保障金等五项制度,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0、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各地要出台家庭农场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积极引导各类种养大户突出特色,在县级农业部门认定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粮食生产型、经济作物型、综合型、农家乐型等家庭农场,开展市、县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市县家庭农场及示范家庭农场台账,加强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指导服务,力争新增工商注册家庭农场120家、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300家。

11、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农民注册农民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专业化服务;支持合作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开展直供直销,发展“农社对接”;鼓励和支持合 作社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引导各级示范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品牌建设,扩大产品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积极配合银监部门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 点;支持互联网+合作社运作模式。认真做好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及农民合作社市县级示范社监测认定工作,加强省、市、县示范社的指导服务,认真做好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和管理,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力争新增农民合作社300家。

12、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真做好农产品加工监测,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大对符合上市融资要求和标准的企业的融资服务和指导培训,鼓励符合条件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各级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品牌建设;认真开展市级龙头企业认定、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储备项目申报及农业产业化绩效考评工作;重点抓好贵溪、余江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余江农产品产地初级工项目实施。力争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

13、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认真抓好余江、贵溪两地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加强项目监管,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绩效评价、质量监管等细化方案,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农业厅部署,选择1个县、每县选择若干村先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试点工作,支持试点村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区性合作服务组织,围绕土地流转、病虫害统防统治、农田基本建设和当地农业生产提供统一经营服务。

14、加快构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及农业厅工作部署,按照“强公益、活经营、促融合”的思路,扶持发展各类农业合作服务组织,采取合作、订单、托管等方式,引导不同服务主体加强产业、要素和利益联结,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四、积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5、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争取市、县党委、政府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公平,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每个乡镇的1个以上村委会全面试点,其中余江在每个乡镇3个以上的村委会开展试点,在1-2个乡镇的所有村委会全面推开。

16、继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农字〔2015〕88号文件精神,开展文件落实情况交叉检查。开展对农民群众关心的集体重大事项和村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建立审计结果定期公开和建议移交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公开督查指导,强化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

17、有序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依托现有产权交易体系,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上半年完成***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年底前建立市、县、乡三级功能全面,统一、规范、联动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交易制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启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

五、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8、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备案、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规范议事程序,村集体资产投入村级公益事业,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作为筹资筹劳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履行审核程序。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凭证在所有县市区规范印制和使用。

19、继续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问题重点治理。组织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村级组织负担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向村级组织转嫁工作经费、摊派工作任务和要求配套资金等行 为。选择农民建房乱收费等农民反映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纠正某些领域农民负担过重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畅通农 民负担信访渠道,加强对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

六、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

20、切实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201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提升经管队伍政策执行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工作落实能力,大兴敢于担当之风、狠抓落实之风、清正廉洁之风。

21、提升农经统计服务能力。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认真进行农经统计调查分析,启用新版农经统计操作系统(金农软件),实施好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填报2016年农经统计半年报、年终预报、年报工作。及时认真做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月度报表、农业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监测月度报表、农业部确权登记颁证季度报表、农业产业化省市龙头企业季度报表等统计上报工作。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0805/9035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