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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扶贫资金“钱袋子”尚需打好组合拳

2016年08月10日 16:56

 

【事件介绍

四百多万元扶贫资金被违规套取

国家审计署近日发布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二季度,审计署审计了1077个单位1633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营改增”试点推进等情况,涉及中央资金2036.54亿元。

20亿偿债准备金未按要求偿债

审计署发现,部分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或清退不及时,27.05亿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或清理盘活,具体包括涉农项目结余资金、以前年度偿债准备金、长期结存的财政专户资金、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资金等。

记者注意到,27.05亿存量资金中有20.13亿元为偿债准备金,结存在财政专户。审计发现,自2015年起,江苏省南京市财政局安排专门预算资金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存量债务。但该市2014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偿债准备金仍存放在财政专户,未按要求优先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存量债务,截至2016年6月25日,资金余额20.13亿元。

此外有5亿元促进发展资金结存在财政专户超过3年。2012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将5个专户中的5亿元促进发展资金转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并于每年到期后继续转存,截至2016年6月25日,上述资金结转超过3年仍未使用。

8.43亿扶贫闲置资金已盘活七成

此前针对审计发现17个省市的38个县区或部门8.43亿元扶贫资金闲置问题,各省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16年6月底,17个省市的38个县区或部门已盘活扶贫资金6.07亿元,占闲置扶贫资金总额的72%。

不过,仍有部分地区和单位扶贫工作中存在任务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资金、项目推进慢和效果不佳等问题。审计发现,433.47万元扶贫资金被违规套取或用于与扶贫任务无关的支出;9706.82万元扶贫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其中闲置2年以上的有3174.55万元。

审计署点名通报贵州省赫章县,该县于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将345.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用于博物馆和广场建设。另外,河北省扶贫基金会于2013年至2015年违规使用省级财政拨付的开办资金20.11万元,用于购买手机、车辆,并在扶贫基金中列支招待费用3.64万元。广东省紫金县扶贫办和东源县扶贫办违规将县级财政局拨付的扶贫经费用于接待费及人员津补贴支出,其中紫金县53.87万元、东源县6.01万元。

国家能源局因“放管服”不到位被点名

审计署还通报指出,“放管服”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责履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出口等环节仍存在违规收费、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或重复收费,涉及资金2.01亿元。二是一些行政权力“未放开、接不住、没管好”,其中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前置条件较多,7项考核、备案、资格认定事项未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等9项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下放后未能有效承接;“先照后证”事后监管等3个方面存在重复监管或监管不到位。三是有的投资监管、医院信息系统贯通不及时或在线办理率低,影响政务服务效率和信息资源协同。

国家质检总局被审计署点名。审计发现,质检总局印发的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实施细则中,要求企业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提供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的环保证明、土地证明等资料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涉及20类、50种产品,造成企业在行政审批中手续繁琐。

国家能源局也被点名。审计发现,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驻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和行政审批在线办事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国家能源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4件,其中63件未通过国家能源局驻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和行政审批在线办事系统接收办理,也未主动公开受理进展情况。未按要求实现“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办理,“阳光审批”工作落实不到位。

 

扶贫当严惩村镇一级腐败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深入推进扶贫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推出了许多政策和举措,在消除绝对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有了好的扶贫政策和大量的扶贫资金,但由于扶持对象不易定位、资金使用不易跟踪,只要监管稍不留神、纪律稍有松懈,腐败就会乘虚而入。这样一来,原本惠民利民的好事就有可能“好事变坏”,扶贫资金无法落到真正贫困群众的头上。

村镇一级是扶贫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是扶贫工作的最终实施者。扶贫工作有无成效,常常要看村镇一级的工作如何,而扶贫腐败问题也常常出现在这一层级。一些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负责、无担当,渎职腐败,故意放权,松懈监管力度,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让不良分子有机可乘,骗取扶贫资金。甚至有些人面对利益诱惑把持不住,动手脚、玩猫腻,将贪婪的手伸向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挑战党纪国法,随意挪用、截留、虚报、冒领、侵占扶贫资金。他们自认为处在扶贫链的末端,小侵小占也不会立案追责,以致扶贫腐败屡治不绝,扶贫工作难有真实成效。

腐败无分大小。“老虎”会危害党和国家大业,“蚁穴”也可以使“千里之堤”崩溃。在扶贫领域,级别无论大小,利害无论轻重,只要涉及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就应当一级一级抓,层层严把关。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这就要求我们从具体抓起、从细微抓起,根治基层扶贫领域腐败。县、镇不大,村、组不小,监督工作落实到末端,扶贫条件精准到个人,扶贫项目公开透明,政策精准有力,下达明确自觉,扶贫工作才能走好“最后一公里”,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唤醒“沉睡”的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跑冒滴漏”“沉睡”并不是新问题,几乎年年审计年年有,不仅出现在国家审计的问题清单上,而且也存在于地方的审计报告中。

我国还有不少群众生活在贫困线下,还有不少儿童吃不上营养午餐,扶贫资金对他们来说就是“救命钱”。可能只需要一笔不那么多的钱,一个不那么闪耀的机会,他们就能走上新的奋斗轨道,创造属于自己的新生活。正因为此,看到本该成为“救命钱”的大批扶贫资金闲置,更让人觉得痛心和忧虑。

拔掉穷根,只有资金当然是不行的,但没有资金这个杠杆和支撑是万万不能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必须要尽早唤醒“沉睡”的扶贫资金,治愈碎片化、低效化甚至无效化等顽疾,畅通扶贫“输血”渠道,让扶贫资金真正成为雪中送炭的“救命钱”。

扶贫资金闲置的一大原因是“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按照之前的体制机制,扶贫专项资金是通过各条线下发的,不只是各条线,各项目之间都设有资金栅栏,往往导致对口项目找不到,只能眼看着这部分资金躺在账户里呼呼大睡。这种资金利用的粗放化、碎片化在纵切面同样存在,由于最基层的贫困县、村等没有扶贫资金使用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当扶贫规划不符合客观实际或者没有做到精准化时,就使得上游转来的扶贫资金下游没法接或者接不住。

问题是发展的指向灯。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为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倾听贫困地区人民的声音,加速权力和资金的下沉,加速资金的统筹整合,才能让“救命钱”真正花在刀刃上。

扶贫效果好不好,资金使用到不到位,不能光看各种数字和表格,关键是看人民群众满不满意。基层政府有必要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无数双“雪亮的眼睛”将形成校准扶贫规划的无形力量,让规划与实际情况更契合,还将成为堵塞监管制度笼子漏洞的必要补充,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扫除扶贫资金使用中的灰色乃至黑色地带。

扶贫资金闲置情况曝光之后,追责程序要跟上,对那些失职失责的不作为者、胡作为者,必须要严肃追究责任。一头连着万家灯火、民生冷暖,一头连着小康目标、民族梦想,用更大的决心和智慧唤醒“沉睡”的扶贫资金,刻不容缓。

 

【启示与思考】

扶贫资金,顾名思义就是用于扶持贫困的农村、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它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任何人都不得侵吞、挪用,但在个别地方这种”救命钱’却被闲置,甚至被违规套取,到不了贫困群众的手中,不禁令人唏嘘不已。

如今,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正是需要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的时刻,那么如何保证这些扶贫资金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最大的功效,真正用在扶贫上,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扶贫资金”事关人民群众的福祉,绝不容半点差错。要管好扶贫资金的“钱袋子”,尚需打好“组合拳”。

首先,建立健全扶贫领域的法律和制度,补齐制度短板是基础。其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让扶贫资金有多少,何人使用,用在那里,结果如何进行一站式“公开晾晒”,才能铲除腐败的“土壤”。

再次,加大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制约力度,整合纪检监察、审计、检察机关的力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才能构建监管的“天罗地网”。

最后,高扬处罚的利剑,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扶贫腐败从快从重处罚,将反腐倡廉进行到底,才能“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得实惠。

我们要厘清扶贫资金的损失浪费渠道,并建立更加阳光透明的监督机制,改进扶贫工作。我国脱贫攻坚已进入关键时刻,绝不能允许上亿元“救命钱”被浪费或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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