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重大事件专题 治国理政进行时 治国方略
习近平:理直气壮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
2016年10月11日 17:02
信息传播无国界,网络空间有主权。网络空间虽是传统意义上的虚拟空间,但它与现实空间并无本质区别,同样存在主权问题。网络空间主权是陆、海、空、天之外的国家第五大主权空间。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同样是维护国家利益、安全与独立。习近平指出:“要理直气壮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明确宣示我们的主张。”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图为:2016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一、捍卫网络主权
网络主权植根于现代法理,是现代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延伸。主权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属性,没有主权,就没有现代国家。1945年,联合国成立之初,尊重主权即作为最重要的国际准则,被纳入其中,并由此支撑起运行至今的国际体系。行随事迁,主权的含义因时而变、不断丰富,主权的实践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网络空间是现代国家的新疆域、全球治理的新领域,《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其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网络主权因此而生。习近平指出:“《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
网络主权是国家在网络空间拥有的权力,包含独立权、管辖权、主权豁免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独立权,一国网络基础设施受本国法律法规的管辖,而不受其他国家的干预,无论该网络基础设施属于政府、集体、组织还是个人,也无论该设施用于什么目的。二是管辖权,国家可以管辖其领土领空领海范围内的网络基础设施以及从事计算机网络工作的人员;另外包括船旗国和注册国的船舶、飞机等地域内的设施及人员。三是主权豁免,享有主权豁免的网络基础设施具备排除他国干扰、侵犯的权利,例如位于军舰、飞机以及非商业政府用途的太空物体上的基础设施。网络主权已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网络主权,国家主权就不完整;没有网络主权,国际网络空间秩序就将混乱无序,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也无从保障;没有网络主权,互联网造福人类的初衷和目的就无法实现,互联网的发展也将失去意义。
中国是网络主权的坚定倡导者和有力维护者。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指出:“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我们必须坚决捍卫我国在网络空间的领土主权、司法管辖主权以及信息主权,依法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安全,依法阻断违法信息的跨境传播,依法防范、打击跨境的网络入侵攻击,数据泄露、窃取等违法犯罪活动。
图为:2015年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省乌镇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
二、反对网络霸权
网络发展影响国家利益的重新分配,网络空间也存在着网络霸权。面对网络空间主权论,美国担心在这场基于国家利益的零和博弈中,某些国家利用此机会缩小与其差距,于是在争夺战略制高点的同时宣扬各种网络空间威胁论,将自由作为侵犯其他国家网络主权的借口。2013年美国政府公开宣称,对美国实施网络攻击将视为战争行为并予以武力还击;而美国对他国实施网络攻击、网络监听,则叫“网络自由”、“信息共享”,公开使用双重标准。美国的网络主权观,其实质是网络霸权。2015年10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案》修正案,该修正案的主要目标是降低起诉他国网络犯罪嫌疑人的门槛,但其如何针对他国公民网络攻击事件实施自由裁量权仍将面临较大争议,明显涉及到对他国网络主权的干涉。
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确立国家主权原则以来,坚持主权、反对霸权就是国际治理实践的重要内容。国际社会对全球网络空间被置于霸权掌控之下也早有担忧。在2003年联合国互联网治理工作组提出的报告中明确指出:“网络域名解析系统的根服务器、根区文件和根区文件系统事实上处于美国政府的单方面掌控之下”。国际社会也早有推动网络治理国际化的要求。对于只要自己主权、无视他国主权,只要自己安全、无视他国安全的强权行径,国际社会强烈愤慨。普遍呼吁尊重网络主权、反对网络霸权,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构建网络空间新秩序。习近平指出:“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现在,已经不是几个国家凑在一起就能决定世界大事的时代了,世界上的事情越来越需要各国商量着办。当前一些无视他国网络主权的行为,本质上是世界霸权主义行径在网络空间的投射与反映,是冷战思维的新变种,也是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最大障碍。只有尊重网络主权,摒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坚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新理念,各国才能在网络空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才能让更多国家和人民搭乘信息时代的快车、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习近平指出:“我们应该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不搞网络霸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他强调:“中国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愿意同各国一起维护人类良知和国际公理。”
图为:2014年7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西国会发表演讲中重点阐述建立多边、民主、透明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三、维护网络安全
没有网络主权就没有网络安全,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世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是网络恐怖主义、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窃密的受害国,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习近平指出:“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加强对话交流,有效管控分歧,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
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就依法开展网络空间治理。近年来我国网络用户激增,网络安全事件频发,国家越来越重视网络法治问题。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他强调:“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要加快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当今世界,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不断改变着全球经济格局、利益格局、安全格局。虽然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保障取得很大成绩,但核心技术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关键基础设施受控于人,已经成为我国网络安全的软肋。大力发展核心技术,使用自主可控的技术和产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是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根本之道。习近平指出:“要紧紧牵住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抓紧突破网络发展的前沿技术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进国产自主可控替代计划,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信息基础设施是保障网络主权的物质基础,要实施网络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攻坚战略,推动高性能计算、移动通信、量子通信、核心芯片、操作系统等研发和应用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习近平指出:“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
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网络安全。在网络治理与发展上,个别国家采取双重标准,指责干预他国自主选择的网络发展道路,甚至实施网络监听,发动网络攻击,策动“颜色革命”,支持、纵容危害他国政权安全、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严重伤害国际主权原则。中国主张,在网络信息领域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不应成为各国角力的战场,更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各国应该共同努力,防范和反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不论是商业窃密,还是对政府网络发起黑客攻击,都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予以坚决打击。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只有尊重网络主权,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反对一切网络违法行为,才能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
尊重网络主权,是中国的一贯主张;践行网络主权原则,是中国对世界做出的重要贡献。中国维护网络主权的行动是正义之道、共赢之道,应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敢于发声,敢于亮剑,为人类构建更加美好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张少华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1011/9136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