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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6年10月13日 14:03
20**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纪委全会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龙头,坚持从严治警,严肃警纪警风,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区公安工作顺利开展、取得突出成绩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明确职责定位。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市、区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精神,做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界限清晰、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抓好“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季度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局纪委要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各中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努力形成抓全警、全警抓的工作态势。每季度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纪委书记在年底要向上级述责述廉。
3、逗硬考核强化刚性问责。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听取或检查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每半年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等次、立功受奖、提拔任用等的重要参考。
二、坚持正风肃纪,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领导讲党课和任前谈话内容,推动党员民警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加强对党章党规和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刹住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及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对违反民主集中制、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严肃警务纪律。从重点警种、重点单位、公安中心工作、重大警务活动、专项行动等抓起,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真正把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全力推进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6、狠抓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七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八个一律”的贯彻落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持续纠正“四难”问题,监督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紧盯作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执纪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7、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社会综合评价工作,针对执法办案、窗口服务、警务公开、工作方法等方面存的问题,重点整治推诿扯皮、有警不处、有案不立、不作为、乱作为等关系群众安全感问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影响执法公正问题,违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乱收滥罚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刁难群众问题,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等与民争利问题。
三、严肃查办案件,确保队伍纯洁。
8、突出办案重点,严肃追责。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儆效尤。重点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利用执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办案收受他人好处,查处直接或间接参与娱乐场所经营、为黄赌毒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查处利用公安内部平台非法查询他人信息、甚至利用查询信息谋取利益和报酬,查处公车私用的问题。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9、广辟案源渠道,加强线索管理。要通过群众举报、信访投诉、审计结果、媒体舆情等渠道广辟案源,加强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实行问题线索“一案三报告制度”,在向局党委和区纪委报告的同时,要向市公安局纪委报告;凡实名举报或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反映线索不属实的,要及时澄清,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力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0、建立公检联席会议制度。局纪委与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加强沟通,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共同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四、完善监督制约,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1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建立完善全局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年内,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12、严格执行党内监督规定。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重点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和“带病提拔”问题,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强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公开办事条件、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使各项公安审批事项在阳光下进行办理审批。
13、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基层所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执法活动财物审计,遏制违规问题发生;严格公安收费项目、标准,有效防止出入境、治安户政等行政审批方面发生“三乱”行为。
14、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在各部门设立兼职督察员构建大督察格局,及时发现队伍在业务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警务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保障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措施有效落实。
五、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防线。
15、加强廉洁从警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永葆廉洁本色;二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分局年内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近年来分局违纪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民警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集体讨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各部门要定期分析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及时发现、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认真落实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贯穿于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入警、提职、晋衔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民警经常进行提醒约谈,针对特殊事项一事一约谈,对发现不良苗头和问题的民警进行诫勉约谈。
17、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 1次,开展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会前说纪讲法”活动、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不少于 1次,增强广大党员干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努力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六、大力加强纪检监督队伍建设。
18、强化责任担当,突出主业。纪检监督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查办案件上,真正做到勇于负责、敢于碰硬、铁面监督、铁腕执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深入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努力践行“六项承诺”,打造反腐铁军。
19、加强培训、严格管理。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多层次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新任纪检民警的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纪检监督民警要模范守纪、严以自律,严格执行公安部纪检监督干部相关纪律,有问题教育不改的,立即调整,对执纪违纪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杨雪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1013/9145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