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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并轨 摆脱“同病不同命”的尴尬境地

2016年10月14日 15:05

 

人社部: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城乡医保2017年并轨 农村居民不再因病而贫

自国务院今年1月确定了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框架,城乡医保并轨就驶入了快车道。

人社部8日介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有记者梳理发现,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新疆兵团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河北、湖北、内蒙古、广西、云南等省份明确将从2017年起执行,北京明确2018年1月实现“二合一”。

城乡医保并轨之所以被视为扶贫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强烈的现实原因。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6月21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统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患大病的和患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疾病负担重。

 

“贫困地区、贫困乡村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人病了,就拖累了一家人,不仅他自己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办法使家庭增加收入、改善条件,反而这一家的人财物都要围绕他治病。如果不能把病治好,全部都陷进去了。”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坦言。

可以看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占贫困人口的近一半,仅靠患病家庭自身财力也难免出现杯水车薪的情况,解决好因病而贫问题需要医保政策兜底。

按照“六统一”的制度框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以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医保待遇,可选择的定点医院数量及报销范围都有大幅扩大。

专家认为城乡医保并轨也有很强的制度性意义。城乡居民将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在扶贫攻坚工作如火如荼进行之时,城乡医保并轨将从制度上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居民吃上一颗定心丸。

城乡医保并轨,增强全民医疗服务“获得感”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过,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过去,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虽然基本实现了13亿人全覆盖,但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城乡之间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比较大。比如,在同一所医院看同样的病,持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两种不同医疗保险的人,所用的药品、做的检查、花费以及报销水平等差别明显。“新农合”人群在一些“省级三甲医院”看病时,报销比例平均只有30%左右。“同病不同命”的尴尬境地,在一定程度上有违社会公平。

2016年被视作是推进城乡医保并轨改革的关键年。早在年初,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总方针。可以说,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是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的重要一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获得感的重要制度性保障。城乡医保并轨改革后,不仅填平了城乡居民的身份待遇鸿沟,医疗保障水平还将得到普遍提高。以各地的并轨改革观之,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将遵循“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显著提高。这正是改革普惠性、改革获得感的最好写照。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还只是改革的第一个环节。实现医疗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均衡化,才是医疗领域改革的根本靶向。当前,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大医院和中心城区,城市周边和广大农村地区,则往往连基本医疗配套都跟不上。在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快速推进的情况下,还应通过深化改革实现医疗服务和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纾解医疗资源和患者向大城市过度集中的问题。以更高视角观之,人口众多,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有限,这是我们推进任何民生改革都必须面对的社会现实,也正因为这样,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均衡化,是改革所应达成的根本目标。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病有所医”的美好向往得到初步实现;如今,迎着“发展起来以后”的民生新期待,我们将以全面深化改革书写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新年轮。城乡医保并轨甩开了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膀子,不远的将来,相信每个人都能公平享受更多无差别的公共服务。

 

目前我们的医保制度按户籍、就业的不同,人为地分成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两种不同机制。医保双轨制导致了医疗保障的不公平,虽然新农合在广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地提高保障能力,但依然与城镇居民医保有着较大的距离。

打破这种阻隔,撬动这种闭合,首先是要加快推进医保联网和异地结算,实现互联互通。尤其是在自由迁徙的时代,人的流动性很大,全国各类流动人口多达数亿,在这样的背景下,医保的城乡和地域阻隔,就成了一种切肤之痛。遇到急病大病来不及回故地医院就医,就地治疗难以及时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的多维度审批”,以致不少群众陷入“小病拖,大病挨,病危才往医院抬”的尴尬境况,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制度之痛。

此次人社部提出将实现基本医保全国联网,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就是撬开改革坚冰的重要一步。从市级统筹,到省内联网结算,再到加快建立国家联网结算系统,“三步走”的思路也符合客观实际。各地应结合地方实际,主动作为,勇做异地就医结算的推动者、对接者,而不是被动的等待观望者,更不是反向的阻挠者。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城乡之间医保缴存的差异,要把不同的盘子合并到一起去,中间还有许多头绪需要理顺。例如如何打破医保制度的条块分割,避免“各打各的鼓、各敲各的锣”,比如人口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如何解决可能出现的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等等,唯有科学谋划、精密安排,有效统筹不同方面,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城乡医保并轨是个利国利民的良策,或许它不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至少会推动医疗改革和医保制度良性发展。我们乐见更多省份加入城乡医保并轨的队伍,并最终形成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的医保制度,若如此,我们医保的公平性和医保效率都会再迈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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