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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申论热点预测:遏制“假结婚”式的房产买卖

2016年11月17日 14:28

【背景衔接】

楼市持续火热,北上广的房价一再“高企”,各地出台了很多限购政策。于是,有些人利用婚姻关系来实现房产买卖。甚至上海有一个隐秘的灰色市场,专门通过“假结婚”的方式帮人骗取购房资格。所谓“假结婚”,其实是真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让一些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通过中介找人办理真实的结婚手续,达到具备购房资格买房的目的,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支付给中介以及“假结婚”对象一定的报酬。有的中介办理一单就要收取5到10万元的费用,房屋交易流程结束后,双方再离婚。目前这些中介组织已经把假结婚打造成一条成熟的“产业链”。

【解析】

有需要才会有市场。购房者拥有了购房资格,假结婚对象有了一笔额外收入,而挣钱、挣快钱,是“假结婚”对象的主要目的,此方式还“不违法”。因此,登记结婚,对他们来说只是走一个简单的程序,购房结束后,程序解除。然而,对于那些通过“假结婚”进行房产买卖的人来说,需要承担假“假结婚”带来的巨大经济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假结婚”引发的各种纠纷。“假结婚”披着合法的外衣,却钻着政策的空子。

以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公民完全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不能从法律的角度认定其婚姻无效,或者是追究法律责任,只能是从道德层面给予谴责,但后者对于“假结婚”的约束力量微乎其微。归根结底法律法规的真空和法律意识的缺失,是假结婚行业得以发展的直接导火索。

法治化的过程就是法律权威不断建立、法律信仰不断形成的过程。法律的突出作用是强制性和惩罚性,让人们仅仅是被动地、机械地服从法律,而且培养人们的心理认知和情感认同,从而形成良好的习惯。正如著名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的,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真正的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因此,一方面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升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形成人人尊法、敬法、知法、懂法、守法、爱法、护法的法治氛围;另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在政策制定上面需要更加细化,比如通过离异的时间,包括购房行为房本上署名双方的人名的年限等做约束性要求,这样就可以规避掉通过假结婚来获得购房资格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规范人们的行为。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1117/9212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