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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应构建五种机制
2016年12月08日 16:27在深入若干精准扶贫重点地区调研基础上,结合相关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当下必须完善相互衔接、互为依赖的五种机制,全力助推精准扶贫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提升扶贫干部胜任能力,建立健全引导培训机制
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千百万扶贫干部全力以赴,但只有干劲是不够的,还需要从各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扶贫干部引导培训机制,以不断提升扶贫干部的胜任能力,使其更好带领贫困户脱贫。首先要建立健全引导机制,上级部门和主管领导要向基层扶贫干部不断加大信息引导和政策宣讲力度,汇聚民心、引导民心,掌握脱贫致富的方针和走向。其次要建立健全专业技能培训机制,重点包括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知识、管理协调和法律知识等,提高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效率。最后要加强扶贫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与村民沟通协调能力。扶贫干部不但要与贫困户打成一片,也要注意与富裕户、脱贫户搞好互动关系,让村里先富带动后富,以先富的示范性破除贫困户的犹疑和焦虑,坚定贫困户的脱贫信心。
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奖励保障机制
要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他们工作份内事的付出给予精神褒奖,工作份外事的付出给予物质支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奖励保障机制,让肯干工作、确实付出劳动的村干部,得到群众的赞赏和上级政府部门的奖赏,切实保证基层扶贫工作有人干、干得好。一方面,建立完善基层扶贫工作奖励机制,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提供物质和精神奖励。建立村级精准扶贫工作业务费制度,包括精准扶贫工作资金支出报销制度、村内奖励制度、村支书特殊活动费等,鼓励村干部甩开膀子干好基层扶贫工作。另一方面,乡镇执法部门要为村干部开展扶贫工作“撑腰”:一是确保村干部依法扶贫,依法开展工作,及时有效地为村干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要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及时化解干群矛盾,消除村内不和谐因素。三是积极配合村干部为村民解决法律纠纷,树立基层干部的法治形象和权威。
做长做强产业链,建立健全产业持续开发机制
既要打破以往扶贫项目单一和附加值低的怪圈,也要避免产业因人而兴和因人而废的短命项目问题,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基础、以延展产业链为目标的产业持续开发机制。首先,扶贫项目选择必须符合市场规律,也就是具有市场价值。其次,驻村扶贫干部、村委会以及村内“能人”,要密切合作,围绕选择的产业项目,把眼光瞄向产业链,也就是依托已经选择的项目,考虑对其进行深加工、精加工,谋求吸引企业或者内生企业,建立工厂。再次,要降低项目产业化风险和初期成本,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税收、金融和财政等多种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最后,要做好产业化开发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让贫困户受益:直接受益,即贫困户可以增加原料的销售收入,也可以直接进入工厂工作;间接受益,如产业化开发后,很多贫困户可以从事相关服务工作增加收入。
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杠杆作用,改革完善资金投放机制
综合来看,在扶贫资金投放机制上,需要坚持两条腿走路,即集中式和散投式并存。首先,在具有产业基础和村内“能人”的贫困地区,要完善集中式资金投放模式,即把有限的扶贫资金集中起来使用,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道路。这种资金投放模式效率高、可持续,关键是做好项目筛查、评估,避免资金乱投、投熟人,或形成“马太效应”,应该体现出产业项目的群体效应和带动效应。其次,在缺乏产业项目基础、适宜散户经营的地区,则可以采取散投式,应建立村级集体账户制度,避免资金被贫困户先“吃掉”或者“资金项目两头空”。再次,要探讨建立村集体经济资金扶持机制,可以考虑在贫困地区,结合目前国家倡导的土地流转政策,由村委会、村干部带领没有条件和能力脱贫的特殊户,集中使用资金发展村集体经济,或者贷给有能力扩大生产规模的“能人”,特殊户收取租金,获得收益。最后,金融部门应着眼精准扶贫亟待资金投入的现实,帮助贫困户设法解决借贷问题。
强化监督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完善科学的监督和考核评估机制十分重要。首先,建立科学的年度考核办法,将重点评估指标放到激励扶贫行动上,而不是结果上。其次,建立项目进度评估办法,即根据扶贫项目周期和进度,上级部门可邀请第三方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先期重点进行过程测评,后期重点进行结果测评。建立起既尊重精准扶贫发展规律,又适合脱贫项目长期运行的动态考核模式。最后,确立精准扶贫工作结果和过程并重的考核办法。既不能因为最后脱贫目标实现而全面肯定扶贫工作圆满成功(因为可能还涉及是否返贫或者是否具有可持续脱贫能力问题),也不能因为未完成脱贫目标而全面否定一直以来的扶贫工作,而应重点考察整个扶贫工作是否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去做。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责任编辑:张少华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1208/9246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