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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巡视利剑发威
2016年12月14日 13:22
从严治党,巡视是利器。
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巡视实现了两个“前所未有”——巡视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巡视的震慑力、推动力、影响力前所未有!
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广东省委在一届任期内要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广东确定的全覆盖单位中,已巡视和正在巡视的达到96%,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近三年来,省委巡视组形成重要问题线索报告351份,根据巡视移交的线索,省纪委立案查处了141名省管干部(占省纪委查处省管干部总数的近四成),省委组织部对30多名省管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如,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肇庆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惠祥,潮州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卢淳杰等都是在巡视中发现问题线索后被立案查处的。今年以来,省纪委查处的省管干部中有30名来源于或部分来源于巡视移交的线索。
坚持问题导向,擦亮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
按照“常巡常新长效”要求,省委巡视组在把准工作定位、依纪依规履职、严格工作标准、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努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坚持政治方向,做深做细做实“政治体检”。今年前两轮巡视,省委各巡视组进一步突出政治巡视重点,细化监督检查项目,坚持抓早抓小抓典型,共发现52个地方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具体问题1037个,形成重要问题线索专报183件。向省委汇报普遍性问题的同时,重点对个别单位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少数单位以行政班子会取代党组会决定重大事项、个别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一些党组成员工资越来越高但党费越交越少或常年不参加党组会议、少数领导干部亲属参股企业从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获得大量项目资金、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用扶贫款购买的高档礼品、机关党支部常年不过组织生活等典型问题进行剖析、反馈,引起省委的重视和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的警醒。
严格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依纪依规巡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开展工作,重点对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标准、移交程序进行规范,严格区分巡视监督与执纪审查的界限。坚持借鉴中央做法和总结全省经验相结合,对全省巡视工作22项具体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编印《广东省委巡视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初步构建起具有广东特色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
改进方式方法,有效拓宽巡视发现问题的途径。信息沟通方面,建立巡视组组长与省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直接沟通机制;收集情况方面,巡视进驻前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根据“检查项目清单”报送情况,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发现问题方面,巡视监督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互相借力、互为补充、互用成果;走访调研方面,选择问题较多、情况复杂、工作落后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解剖式调研;个别谈话方面,增加退休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和基层群众的比例,扩大听取意见渠道等。
坚持穷追不舍,深化巡视成果运用
对巡视发现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省委巡视办会同省委督查室开展联合督办,去年以来共联合督办这类问题19件,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如根据巡视反馈意见,阳西县认真查处违规套取柴油补贴问题,清理清查冒领多领柴油补助渔船125艘,涉案金额1044万元,县纪委立案19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590.4万元。梅州市梅县区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和侵吞惠民资金、损害群众利益案件进行了查处,39人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省旅游控股集团针对超标准消费和业务接待等问题,出台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要求下属企业定期上报“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佛山市高明区针对巡视指出的公职人员返乡与民争权争利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出台相关禁止性规定,并建立公职人员回迁报告和公示等配套制度。
健全巡视成果运用督办机制。今年前两轮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办逐一建立详细问题线索台账,向省纪委有关部门转办69件,向有关市纪委、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转办或转呈有关领导阅处114件。按照“情况明、数字准”的标准,对2013年以来已巡视的各单位办理巡视移交线索情况进行“大起底”,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
坚持探索创新,指导14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巡察
在开展巡视工作的同时,广东省积极探索系统巡察和市县巡察工作。今年以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视巡察一体化谋划,在继续深化系统巡察的同时,加大市县巡察探索力度,取得新的成效。
目前,全省有14个地级以上市、49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形成巡视巡察工作“一盘棋”的新格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出台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市县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全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开展市县巡察的要求,按照“鼓励探索、以点带面、积极稳妥”的原则,指导、推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部分地级以上市及部分县(市、区)探索开展市县巡察,拓宽了基层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推动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的落实。
省教育、卫生计生、国资、国土、地税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9个省直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对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这9个单位党委(党组)共巡察23个下属单位,发现并处置了一批问题线索。如,省国资委紧盯二、三级国有企业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工程建设、贸易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探索“交叉式”“联动式”工作模式,启动巡察信息管理系统。省公安厅注重强化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巡察办作为厅直常设机构独立运作并配备专职人员,组建5个巡察组并由副厅级干部或正处级干部担任组长,今年以来实行系统巡察与执法巡查“两巡合一”,推动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腐败问题。
责任编辑:王梓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1214/9254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