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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文: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

2016年12月23日 09:22

《准则》提出:“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坚决反对‘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这是我们党关于群众工作的一贯要求和优良传统,也为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能力提供了原则遵循。

命令主义、尾巴主义是背离党的宗旨、背离党的群众路线的。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将命令主义、“尾巴主义”与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一起斥为脱离群众的作风,还深入分析了这两种错误的根源和表现,强调“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我们的同志不要以为自己了解了的东西,广大群众也和自己一样都了解了。群众是否已经了解并且是否愿意行动起来,要到群众中去考察才会知道。”同样,“‘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我们的同志不要以为自己还不了解的东西,群众也一概不了解。许多时候,广大群众跑到我们的前头去了,迫切地需要前进一步了,我们的同志不能做广大群众的领导者,却反映了一部分落后分子的意见,并且将这种落后分子的意见误认为广大群众的意见,做了落后分子的尾巴。”这些重要论述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过去有过,现在在一部分领导干部中依然突出。就命令主义来说,有的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顾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凭领导者个人的主观愿望想问题、作决策;有的居功自傲,急功近利,对群众颐指气使,工作简单粗暴;有的不愿做耐心细致的解疑释惑工作,常用行政命令强迫群众接受、执行他们尚未明了的决定。就尾巴主义来说,有的不深入群众搞调查研究,不了解实际情况和群众的变化,当发展的客观条件和群众思想觉悟都已成熟时,自己还在原地徘徊、抱残守缺;有的为了所谓的个人政绩和形象,对群众意见不加分析盲目照搬照用,甚至脱离实际乱许愿、乱开口子;有的为了拉选票,随便答应部分群众的不合理要求,甚至迁就、附和、助长社会上存在的落后、错误言行。如不解决这些问题,就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阻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落实《准则》要求,反对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关键是处理好尊重群众与带领群众的关系。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只有在思想上牢固确立群众的主体地位,才能切实当好“学生”,虚心听取群众呼声。党员干部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从群众的实践中汲取智慧营养,用群众标准、群众意见来评判各方面工作的成败得失。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党所从事的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带领群众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群众的自身利益。对此,《准则》明确指出,要做到“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这要求我们必须注重组织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特别是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工作,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群众认清党的方针政策同自身利益的内在联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不断激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美好未来的热情。

(中央党校 帛 文)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1223/9267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