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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办公厅印发意见

2016年12月23日 10:15

日前,青海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联动协作查纠“四风”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联动协作能力,形成合力遏制“四风”问题工作机制,推动全省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意见》对于查纠的内容进行明确: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以及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等现象,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查纠“四风”合力。

根据《意见》安排,青海省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作为查纠“四风”问题联动协作部门,把联动协作查纠“四风”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据查纠重点和任务分工,制定好工作方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联动协作监督检查和线索移交工作,建立联动协作监督检查人员信息库,确保联动协作监督检查及时启动。确定专人负责“四风”问题线索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及时做好线索数据上报工作。

在问题线索处置方面,《意见》明确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组织协调,坚持严查快结,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收到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分类督办、限时销号管理。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会同相关联动协作部门进行专项督办。省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的问题线索,进行动态抽查评估,对核查不清楚、处理依据不准确的责令复核。

《意见》要求,把各联动协作单位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重视、不主动、不及时移交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处置问题线索敷衍塞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1223/9268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