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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巡视监督 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
2016年12月30日 13:29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巡视作用越来越明显,监督效果越来越好。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有的巡视对象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巡视当作简单的接受检查,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或不了了之。为此,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毫不松懈,乘势而上,持续深化巡视监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器作用,督促被巡视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从严管党治党,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刻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巡视,是尊崇党章、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生动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工作由来已久,早在1921年建党之初,党中央就开始派遣特派员进行指导工作。现代意义的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之一,是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十七大修订的党章把“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纳入党的组织制度体系,这是巡视制度首次写入党章,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开展巡视,是尊崇党章、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实践。
(二)开展巡视,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重要保障。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政治巡视,就是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这是政治巡视的核心。巡视组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实际上就是从政治上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全面体检,从政治上查找差距。通过巡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全党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开展巡视,是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必然要求。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影响,下对上的监督和同级相互监督的效果不甚理想,而上对下的监督,由于存在信息来源不顺畅、不及时、不全面等情况,这也使得自上而下的监督受到一定的局限。而巡视,正是从我国国情的实际出发,将自上而下的上对下的监督同自下而上的下对上的监督以及同级相互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从而巡视监督成为了现阶段党内监督的必然选择,也成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重要方式。
(四)开展巡视,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要求。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的还大有人在,“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各种变异。种种现实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巡视,也确实发现了一批干部的问题线索和突出问题,巡视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
(五)开展巡视,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从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有的党组织领导不力,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在党不为党、在党不言党,完全丧失党性,毫无纪律观念;有的地方,干部制度形同虚设,违规用人十分突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有的以人划线,搞团团伙伙、“拉山头”、搞“小圈子”,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通过巡视,清除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纯洁了干部队伍。
二、改进和创新巡视工作,充分释放巡视监督的作用
(一)深化政治巡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巡视的重要任务是保证全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不忘初心的战略定力,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巡视全覆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说,在党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是中央提出的的政治任务和作出的政治承诺,是一个硬指标。准确理解巡视全覆盖要求,就是既要有形覆盖,也要有效覆盖。在巡视中,要着力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党的建设的五个方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正确处理好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形成监督合力。巡视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纠偏的重要保证。发挥好巡视的监督作用,必须同党内其他监督形式以及有关国家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特别是要同纪委、组织、审计等有关机关和部门的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内外沟通、资源共享,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方面要积极为巡视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使巡视组切实找准被巡视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监督取得成效,推动政治生态全面净化。
(三)坚持依纪依规巡视,使巡视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把十八大以来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对巡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范,对于深化巡视工作,更好地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巡视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在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个环节,都要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确保巡视不出偏差,经得起检验。
(四)善用巡视成果,做到件件有着落。巡视的威力在于震慑,如果“雷声大、雨点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巡视威信就会打折扣。巡视发现问题只是起点,解决问题才是归宿点,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要原原本本反馈给被巡视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原汁原味,不作任何修饰,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红脸、出汗、起鸡皮疙瘩的作用。要把解决问题的担子和责任压给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五)加快推进巡视巡察一体化,完善巡视监督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断与时俱进,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市县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巡视监督“最后一公里”的有效办法。要认真按照中央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开展巡察工作,明确巡察工作整体指向、巡察对象、巡察任务,完善巡察机构、工作布局,尽快构建完整的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实现巡视巡监督真正意义上的纵向全链接。
(六)严明纪律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干部队伍。巡视组背负的是中央或省(区、市)党委的信用和权威,对自身建设必须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要坚决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明纪律要求,扎实履职尽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强化对巡视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严查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巡谋私等行为,切实防止和解决“灯下黑”问题。广大巡视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守住自身干净的行为底线,努力践行“好干部”标准,树立和维护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作者林怀勇:中央党校厅局班(第67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题一支部学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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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川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6/1230/9284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