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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7年01月06日 14:2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2016-12-26)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国、以德治党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就是不断融入法治建设。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呈现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仍存在不小差距,有的法规和政策价值导向不鲜明,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保障不够有力;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符的现象;部分社会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全民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要从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的战略高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逐步深入人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法律法规体现鲜明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要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促使人们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加快形成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强化全社会的契约精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方面的立法,完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济困、社会救助、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推动文明行为、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不断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定期清理机制,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相适应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注重政策目标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利益引导机制。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构建起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既要靠良法,又要靠善治,注重在社会治理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健康市场秩序和公平市场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商贸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严惩网上造谣欺诈、攻击谩骂、传播淫秽色情等行为,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于一体,引导和支持人们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的违法行为,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完善科研诚信规范,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引领作用、礼仪制度的教化作用,使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关系和社会氛围。积极推进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引导和鼓励自主选择调解、和解、协调等解决纠纷方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建立健全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动法律服务向欠发达地区、基层村(社区)延伸。畅通依法维权渠道,加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遵循法律精神和原则,实行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司法政策,增强适用法律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为惩治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失德败德行为,提供具体、明确的司法政策支持。发挥司法解释功能,正确解释法律。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通过个案解释法律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根植于全民心中的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广泛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源泉。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汇聚成强大合力,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增强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按照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的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立德树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要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坚持改革创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的渠道和方式,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依靠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良法善治,开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新局面。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7/0106/9292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