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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对推进党的事业具有重要作用
2017年01月19日 16:00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出的规定。无论从现实看,还是从长远看,这“两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
如何为担当者担当、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这是十分现实而又极为紧迫需要解决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一些官员不愿担当、不想担当、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不去作为比较突出。而一些官员并不是压根儿就不想担当作为的,而是由于在敢于担当中吃了苦头、栽了跟斗,亦或是遇到“小人”,而没有人为他撑腰、鼓劲、加油,时间一长,自然就没有了担当的精气神。
这样情况的存在,首先得从环境与氛围上找找原因。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自己没有什么本事,工作上挑不起担子,但却见不得别人努力干事情,一旦别人走在前面、业绩突出,就醋意大生、妒意顿起,对人使绊,或者说三道四,或者制造流言蜚语,甚至造谣中伤。遇到这种情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一定要旗帜鲜明,立场分明,不回避、不躲闪,与不良风气作斗争,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比如,对因工作敢作敢为、触动他人利益而引起信访举报的,要及时核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为干部澄清事实;对因工作坚持原则、敢于作为而遭到错告、诬告,乃至诽谤的,则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者的责任,该训诫的要训诫,该挪位的要挪位,该查办的要查办。与此同时,我们的各级党组织与领导,还应该想一想:对那些敢作敢为者,是否给予了鼎力的支持?对那些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是否给予了大力的激励?对那些不惧失败的探索者,是否有过“扶上马送一程”的有力帮助?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这种担当,包括积极营造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从政环境,让干扰担当者没有市场,让干事兴业者不会左顾右盼,更无后顾之忧。包括完善选人用人制度。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从一定角度上讲,选敢于担当之人、用敢于作为之人,既是成全事业的发动机,也是扶正祛邪的风向标。否则,“好贤而不能任,能任而不能信,能信而不能终,能终而不能赏,虽有贤人,终不可用矣”。
此外,还很重要的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哲人说过:“最好的好人,都是犯过错误的过来人”。没有人是永远的“常胜将军”,习惯于以成败论英雄,结果只会是气氛压抑、士气低沉,甚至可能“万马齐喑”。哲人说过,对未来的探索本来就没有“失败”这个名词。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则说:“不完美的英雄也是英雄”,“要理解歪瓜裂枣,允许黑天鹅在咖啡杯中飞起来”。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大胆改革者撑腰打气,让改革胆识充分释放、创新智慧充分涌流,就要宽容改革中的无意过失、无心失误。容误不容懒、容误不容贪、容误不容罪。《准则》为此作出规定,更为担当者撑腰鼓劲。
为官无功平生耻,大事难事看担当。担当可能有风险,担当可能碰挫折,担当可能出错误,担当还可能遇“小人”,但有了“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的氛围与环境,作为党的干部,要有一种“你泼你的水,我加我的油”的坚持,有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坚毅,有一种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坚守。我们应该明白:成功、胜利、痛苦、失败,都是人生不可缺少的调味品,因此,善待之,就是善待真实的人生。担当路上何尝不是如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党的干部,一定要始终保持一种干事创业的激情,保持一种敢于担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是要有干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样,才会终身无悔、平生无憾。
(二)
敢于负责,是党的干部履行宗旨之必然。我们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作为其中之一员的党员,自然要履行其宗旨。而要如此,当然要敢于负责。毛泽东说过:“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不负责任,就根本谈不上为人民谋利益,更与党的宗旨相背离。”
敢于负责,是党的干部提升素质之必要。实践出真知,负责长才干。没有人能够在清谈中成长成才,在清闲中提升素质。在当今中国蓬勃发展的浪潮中,没有责任意识,甘当局外人,不会有任何收获;只有投身其中,才能提升素质、增长才干、彰显价值。
敢于负责,是党的干部尽忠职守之必须。无论哪一级干部,都有其职守。职守、职守,尽责才能守卫职位。天地生人,有一人应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责。作为党的干部,在其职谋其政,在其位负其责,理所应该。否则,就不及一个公堂木偶,这就是当官不担当、不作为,“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看到,在干部队伍中,涌现出很多敢于负责、干事兴业的改革实干家,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一些干部的率领,才使得我们的事业不断向前推进,才使得我们“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越来越接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越来越接近。
但也不能讳言,当下,不愿负责、不想负责、不敢负责的不作为现象也是存在的。缘由在于一些干部有“三怕”:一怕出错留把柄。有的认为,如今改革进入深水区,“试水”“趟雷”的事太多,骨头难啃、关隘难过,大胆负责、大胆去闯,难免出错,给人留下把柄,被人揪住小辫子,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还是少负责、不负责为好。二怕出事栽了。有的觉得,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大胆负责、办事创业,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事栽了就后悔莫及,还是退避三舍更安全。三怕自己负责却无人对自己负责。有的担心,自己履职尽责,这也去闯、那也去干,出了业绩得不到褒奖,出了过错无人托底负责,何苦呢?于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遇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许多群众形象地称其为“安安稳稳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既痛恨其尸位素餐,又忧其贻误发展。
对于第二“怕”,是要干部本身去除一个误区:只要自己走得正、行得端,出以公心、敢于负责,就没有“万一”,就不可能“出事”。而对于另外的“两怕”,都涉及到“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一话题。
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负什么责,怎样负责?
一是要负责扫清障碍。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见不得别人好,容不得别人冒尖,一旦他人的业绩比自己突出,便妒火胸中烧,使出下三滥的招数,不是揪人小辫子,就是拨弄是非、造谣污蔑,甚至诬告陷害。对于这种现象,党组织和有关领导,一定要旗帜鲜明,扶正祛邪,激浊扬清,在甄别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为敢于负责者扫清障碍。二是要负责帮助托底。在当今条件下,在改革异常艰难情况下,干部在干事创业、兴业过程中,难免会出错,但只要是无意、无心、无私,组织上,以及上级领导在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的同时,不仅要免责,而且一定要主动承担责任,予以托底。使干部免除后顾之忧,放心大胆地负起责任往前闯。三是要负责鼓励激励。干部有了成绩,要予以鼓励;业绩突出,要予以提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这对敢于负责的干部无疑是最有力的支持与激励,如此定会出现用一贤人则群贤必至的局面。
(三)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两为”是光大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待下属、对待党的干部,从来都是“大胆地去干,出了问题我负责!”总是为那些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帮助、兜底。正因如此,干革命事业、党的事业,才能总有人才出与人才辈出,百舸搏击竞风流。现如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鼓励各级干部积极进取、敢闯敢干的同时,也一直倡导要大力支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习近平同志强调:“千难万难,只要重视就不难;大路小路,只有行动才有出路。”这是辨证思维的至理名言,更是对“两为”的有力支撑。《准则》提出的“两为”正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光大。
“两为”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从现实出发,我们的干部队伍中,确有那么一些人,面对种种情况缩手缩脚、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他们的有力支持与热情帮助。《准则》做出“两为”规定,这就会从根本上免除干部的后顾之忧,这对干部队伍建设是长期利好的。
“两为”对推进党的事业具有重要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们党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些愿景的实现,都要靠全体干部带领全国人民去拼搏奋斗。有了“两为”作保障,广大干部有了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良好的精气神,正确做事,做正确的事,干部带了头,群众有劲头,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就能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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