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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自由

2017年02月16日 10:02

我们都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但可曾想无规矩亦无自由!

规矩带来自由。这句话可以从霍布斯的国家理论来理解。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的每一个人都会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生命,每一个人都只顾自己的利益、不惜侵犯他人,于是就产生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这种状态下人人难以自我保存,为了生存,人们开始自愿地放弃别人也同样放弃的权利,协商缔约,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实现了联合, 而这就产生了国家。缔约就是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规矩,有了规矩,人之为人的真正自由才出现。

英国哲学家以赛亚·伯林将自由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积极自由是指人在主动意义上的自由,也就是可以做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则是被动意义上的自由,即可以不做什么的自由。而规范了“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正是某种规矩。这种规矩可以是在生活中形成的风俗习惯,可以是社会中遵守的公共秩序,也可以是国家治理的法律法规。如著名的米兰达明示“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法庭依据”。正是有了这句话,才有了嫌疑人的消极自由。积极自由的实现和保证也同样需要规矩。我们开车在路上自由行使,乘船在海上自由航行,看飞机在天空自由飞翔,这里说的“自由”哪一个不是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

制度是成文的规矩。制度不仅告诉人们不能或是禁止做什么,同时也告诉人们可以自由地去做什么。正如英国政治家伯克说:与制度相结合的自由才是唯一的自由;自由不仅要同制度并存,而且还须臾缺不了它们。可以说制度是自由的尺度、自由的边界。如果市场行为中没有制度规范,那市场自由无从谈起,如果个人行为没有规矩界定,那他人的自由也无从谈起,甚至在外交领域,如果国家与国家之间不遵守国际规则,那可能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自由都无法保障。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如此美好,从古至今被人渴望、受人称赞,但自由从来不是随心所欲,随心所欲的亦从来不成为自由。

美国福克斯电视台主持人沃特斯在节目中曾对纽约的几位不懂英文的华人进行采访, 向他们提出具有种族歧视意味的问题,并播出了他们不知如何回答问题的窘态,沃斯特还在节目中多次用暗喻的形式对华裔进行嘲讽。这是不是新闻自由?当然不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宣布个人可享有新闻自由的同时,也对其予以限制,如: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等。

若把自由比作水,当它按照河道流淌,则能灌溉出万亩良田,哺育两岸生灵,若无堤坝防护,则会变成滔天洪水,涂炭万千。西方有谚语讲到:“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一个人拥有决定自己言行的自由,但这个自由必须在一定的界限内,否则他人自由将不存,自己亦有可能失去自由。

有人常高呼要言论自由,殊不知为了言论自由,我们首先要明确言论边界。而规则和法律是保护言论自由的最后防线。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的实现必然是以遵守公共秩序、法律法规为前提。否则发文诽谤、恶意攻击、人肉搜索、造谣传谣也成了言论自由。不受规则约束的言论自由如刀如剑,伤害他人,造成恐慌。自由的滥用必然会导致自由的失去。

每个人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中所描述的愿景是人类社会心向往之的模样。在这里,每个人都按照规则行事,所以整个社会有序运转;社会制度健康稳定,所以每个人的自由才有保障。如此良性互动,才能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7/0216/9349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