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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州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报告
2017年04月01日 11:31
同志们:
这次全州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继全州地税工作暨党的建设会议后,召开的又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度全州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我们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部署201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下面,我代表州局党组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请同志们评议、并请纪检组监督。
一、狠抓细化落实,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地税系统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入体现在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层级,大力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既抓住“关键少数”,又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统筹协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地方党委,推进全州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提升,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州地税系统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机制,形成一个上下有效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我们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加,在征税厅设立党员示范岗、成立共产党员先锋队等,把合格党员的标准实化、细化到基层一线。州局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系统三个县局班子、19名干部被省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优秀领导班子”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切实做到用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争做合格党员中不忘初心,在全面履职尽责中继续前进。从严从细抓好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经常性地开展提醒、批评、警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纪律规矩执行进一步到位。一是学习教育抓到位。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和教育平台,在日常会议上穿插廉政教育议题,切实做到了逢会必讲廉政、逢事必抓廉政。4名领导干部向州局党组和纪检组作“三述”报告,实现了第一轮“三述”全覆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制度。坚持做到抓早抓小,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干部职工开展有目的性的谈心谈话,全面掌握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对2016年新选拔任用的1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2015年绩效考核名次靠后的3个县局和州局机关3个科室进行了约谈,提出了工作期望和廉政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一个“警示教育周”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廉政谈话262人次。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活动,对重点岗位、高风险岗位的人员进行了廉政风险提示谈话,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部分县局组织干部职工签署了廉政承诺书或廉洁从税承诺书;有的县局编印廉政画册,以丰富的载体确保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巡察整改到位。对省局巡察组“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全系统全面承担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一改到底、改不出实效绝不放手的决心,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分析、逐项分解、逐件整改、逐条销号,坚决做到从严整改、从细整改、从实整改,保证反馈需要整改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率达到了x%;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三个环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与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落到实处。
(三)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州、县市两级地税党组实抓细管严履责、强主责、勇担责,上下齐心纯党风、左右贯通净税风、同频共振改作风,切实起到了在巩固中提高、在提高中提升、在提升中拓展的作用。特别是“一把手”做到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带头落实省局 “六项措施”,全面清理办公用房,对超标办公室实施了改造、调换;规范公车使用,按期进行了封存;严控三公支出,州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x%,全系统同比下降x%。坚持以合格党员标准履责负责、尽责担责,确保了“一岗双责”落地生根。严格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运用督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税收管理权、行政管理权、作风纪律等的监督管理,实现对涉税权力各环节、各岗位监督的全覆盖。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不定期进行廉政督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了全年干部廉政零发案。
二、长抓问题导向,深化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州局党组通过深挖细究,认为全州地税系统在从严治党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对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上不到位、思想上不适应、行动上不自觉,嘴上喊得多、实际行动少,把全面从严治党仅仅当成口号,停留在文件中;二是有的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识不全面、不具体,党内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三是有的奉行好人主义,该制止的不制止,该发言的不发言、该提醒的不提醒,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一是全系统违纪违法和违规问题处于“零”发状态,致使系统内一些党组织产生了松劲松懈劲头,在抓主体责任延伸及用劲方面较往年显得不够;有的班子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没有抓业务工作那么高,特别是分管领导与“一把手”和纪检组长相互沟通交流问题少、分析问题少、深挖严防问题少;二是在系统内还存在监督与被监督融合度不高。有的纪检组缺位不能监督、有的错位不会监督、有的失位不敢监督,致使同级监督在个别单位形同虚设;有的纪检干部“老好人”思想较重,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不想担当、不愿担当,还存在“小事化了”,遮遮掩掩的问题;有的单位纪检监察力量不足,工作上疲于应付,没有真正静心,扑下身子抓监督执纪问责少。
(三)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有的“一把手”在工作中打“擦边球”、打“游击战”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还存在“民主不够、集中过分”的问题,思想上还存在不想、不愿意接受同级监督的问题,把个人监督凌驾于同级监督之上;有的要么把纪检组长当成监督工作的“二把手”、要么当成自己的副职、要么当成班子内部的“对立面”严加防范,致使监督和被监督流于形式、陷入窘境;有的觉得自己在当地任职时间长了、有可能交流,思想上颓废,管理上懈怠,得过且过。
(四)“一岗双责” 履职尽责不全面。有的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建、重分管领域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履行的不全面、不兼顾;有的没有经常查找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的意识,不善于跟踪关注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廉洁新动向,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从思想深处还没有真正筑牢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监督者的防线,思想僵化、管理淡化、意识弱化,特别是责任意识模糊化、主动担当意识一般化。有的科长、分局长、所长等中层领导干部对自已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操心,全年不开展廉政谈话,“一岗双责”的意识缺失。
(五)自律、担当责任意识不足。一方面,目前仍有一些干部对反腐高压态势认识模糊,还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高度警醒;有的因循守旧、麻痹大意,“惯性思维”根深蒂固,还没有切实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有的行动上缺乏正气,受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扛不住“物欲”。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干部出工不出力、在岗不履责,在其位不谋其政。具体讲:有的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要组织提拔、不要组织约束;有的摆老资格、论履历长短,工作消极、意志颓废,在岗不尽责、不负责;有的不但自己不作为、不愿为,而且在同事中间还“放慢气、”“泄怨气”,“越位操心”、“干扰民心”;有的在思想上熬时间、等待遇;工作上“慵懒散慢”、推诿扯皮,不想为、不敢为;有的觉得当前执法风险较高,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作为。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都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问题意识,既要做到敢于直面问题,又要做到精于分析、善于解决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管党治党措施硬、落点实、效果显。
三、常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动全系统管党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节点意义的一年,党的十九大将要召开。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持续深入落实省委 “3783”和州委“48792”主体责任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进全州地税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一)要将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州、县市党组和纪检组,都要在认真分析各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坚决做到从严治党不放松、作风建设不放松、严惩违纪违规行为不放松,着力强化廉政制度建设、监督防范机制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筑牢教育防线、制度防线、监督防线、督查督导防线、查办案件防线。特别是继续层层签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的责任书,切实靠实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监督执纪之责,持续推动全州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要进一步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深化。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全州地税系统各党组都要把主体责任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进一步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着力以严管来体现善待,持续实现干部清正、地税清廉目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不称职的理念,具体抓、抓具体。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做到“五个带头”(就是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制度、办法;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保持健康正派生活情趣)。“五个亲自”(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指导、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五个必讲”(就是在调研检查工作时必讲廉政;在召开会议、安排工作时必讲廉政;在听取汇报时必讲廉政;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方面必讲廉政;在系统内各种培训班次上必讲廉政)。 “五个必谈”(就是凡提拔必谈;轮岗交流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招考录入的年轻干部必谈;退居“二线”和退休必谈)。班子成员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要切实做到“三个同步”(就是在年初安排部署业务工作时,要把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洁工作与本职业务相结合、与中心目标相结合,并作为完成业务工作的纪律保障同步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过程中,要对可能出现的不廉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同步检查推进;在年底总结工作时,要全面总结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洁情况,并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评)。“三个管好”(就是要管好思想,不间断查看分管部门干部的信念是否坚定、是否积极上进,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警示,严格防止不纯洁思想演变成不廉洁行为;要管好工作,深入掌握干部在干什么,看其是否尽职尽责,作风是否扎实高效,严防不廉行为演变成腐败行为;要管好生活,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拉下面子,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督促整改)。“三个严格”(就是要严格要求,对于一些对自身要求不严的干部,决不能视而不见,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要严格管理,紧盯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努力“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要严格惩戒,坚决本着不解决问题不放过的原则,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让干部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要成为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认真落实好“三述”、约谈提醒等制度,要严格把关“三述”报告,主要查看“三述”内容是否聚焦、查找问题是否准确、回应问题是否直接、剖析根源是否深刻、整改措施是否管用。要对“三述”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列入党员领导干部问责事项之中;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用权就履责,有责要担当,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应,对工作中因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和事,无论涉及到谁都要进行问责,坚决防止问责制度虚化空转。
(三)要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不断深化。一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县、市局党组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着力发现信念涣散、组织涣散、纪律涣散等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积极化解班子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强党内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好党组织全面监督作用。注重日常监督管理,着力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要及时开展提醒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的要严肃查处;三是坚持内外监督结合。注重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同级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四)要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一是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常抓、细抓反“四风”工作,既紧盯社会和纳税人普遍关注的老问题,又坚决整治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变形走样等新问题;既紧盯“穿隐身衣”“玩障眼法”“打擦边球”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又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和点名曝光力,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监督检查机制,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省局“六项措施”经常抓,成常态;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兴为民服务之风,开展“满意在地税”活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服务质量。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培育良好家风;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文化的引领、凝聚、激励作用,真正让地税文化成为甘南地税发展的软实力,成为地税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引领遵循,成为事业发展的不竭精神动力。
(五)要推进执行纪律不断深化。纪律是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把纪律要求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切实把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党组和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要严格执纪审查。教育全州地税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做到始终忠诚于组织;三要强化问责追究。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把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作为问责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依法征税和收“过头税”等行为的严格问责。要严格开展“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情况并予以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切实把“两个责任”在全州地税系统压紧压实。
(六)要推进巡察监督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开展巡察工作。今年州局将成立巡察组,对县市局党组和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专项巡察,并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各被巡察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分析、逐项分解、逐件落实、逐条销号。要针对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发挥治本功能。加强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情况督促检查,对整改不重视、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加强督查工作。重点督查税收执法、征管基础、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内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围绕内控风险点查找及分级管理、防控措施制定及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方面内容,开展自我评估,强化整改落实。四是要严肃开展巡察、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坚决杜绝把问题整改变成文字游戏的现象,对发现整改问题不到位、在整改报告中讲的天花乱坠,实际工作中纹丝不动的,要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七)要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一是改进作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自觉把岗位当阵地守、把工作当事业干、把奉献当本分看。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展现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二是廉洁用权。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真落实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等各环节管理工作规程,做到客观公正、秉公执纪,时刻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打造一支让党放心、群众信赖的税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场动真碰硬的较量,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踩着前进的步伐,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全州地税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佘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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