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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伟:把握好社会治理的四个对立统一

2017年04月06日 13:46

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需要深入研究其内在联系,把握规律性,减少盲目性,提高自觉性,从“自在”到“自为”。为此,应辩证把握社会治理的四个对立统一。

“动”与“静”。从价值追求上看,社会治理要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做到“动”“静”相宜。一方面,社会治理要注重必要的社会监管和控制,确保社会正常运转,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要有一定的“静”和“稳”。另一方面,社会治理又要避免社会僵化停滞,要维持社会有机体健康、有序和良性运行,保持社会不断发展的生机和活力,要体现“动”和“活”。社会治理要牢牢把握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这一根本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和谐有序,始终做到“活而不乱”,静要有定力,动要有秩序。

“正”与“反”。从方式上看,社会治理要坚持综合治理做到“正”“反”结合,有防有建,有堵有疏,既要从正向上强化道德约束,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维持社会和谐,又要从反向上规范社会行为,控制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一方面,社会治理要不断地研究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表现、新特点和新趋势,更好地弥合分歧,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所以要注重应对社会风险,规范社会行为,从反向上解决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社会治理又要建立起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与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所以要注重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维持社会和谐,从正向上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

“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从主体上看,社会治理要坚持系统治理做到“顶层设计”“基层创新”统一,既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搞好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多、更积极、更有效地参与社会事务,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作用,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解决好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

“源”与“流”。从措施上看,社会治理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做到“源”“流”并举。社会治理既要注重偶发因素的作用,减少偶然性诱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化解社会风险,更要注重从偶然中分析必然,从特殊中发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要深入挖掘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深层次根源,找到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和解决办法。要增强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真正在源头上解决问题隐患。要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根本上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7/0406/9423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