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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四个强化” 坚守责任担当

2017年04月11日 11:16

 

去年以来,宁波市人社局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注重“四个强化”,积极主动作为,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一是明确责任重点。在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基础上,去年年初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及时印发工作要点,明确着重抓好5个方面18项工作任务。

二是细化责任分解。认真落实“四专三书一报告”制度,分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函告书,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和责任处室,及时督促、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形成了各负其责、分级管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格局。

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建立检查考核、情况分析制度,年中和年底分两次由局领导带队,组成10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开展廉政谈话等形式,对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及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强化党纪教育,促进自觉养成

一是持续深化党性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牵引,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局领导上党课、中心组学习研讨、专题辅导授课、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比赛和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持续开展“讲传统话党性”专题党课活动,所有局领导纷纷到所在支部和分管单位讲党课、过组织生活,影响并带动了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一年来,全局共组织党课62场次。

二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吸取全市人社系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邀请市纪委党风室领导讲解日常遇到的廉政问题;安排处级干部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接受保密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清风漫笔——习近平总书记党风廉政论述漫画展”;组织新任处级以上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接受警示教育。通过一系列活动,督促大家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三是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在局机关走廊设立“廉政长廊”,因地制宜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从去年9月份开始,为每个党员制作了“廉政钟声”文件夹,坚持每月精心推荐1篇正反典型文章,供大家自学。同时,针对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特点,及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并以“廉政钟声”的形式,给大家印发公开信,重申上级有关廉政规定,要求大家守住“廉关”过好节。

 

强化监管并重,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深化阳光政务建设。全局368项事项上网公开,126项事项网上实时运行并纳入电子监察平台,2016年网上办件总量达172.3万件。去年6月28日全省人社系统在宁波召开了阳光政务建设现场会。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三办”模式,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腿”的目标。实行“柜员制”经办,加强一线授权缩短办理时限,实现马上办;拓展网络、微信、手机APP等移动办理范围,实现网上办;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扩大自助服务一体机覆盖范围,实现就近办。

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管。围绕全局5大领域18项改革项目和年度10项重点工作任务,“一对一”安排监督,定期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所有目标任务都按时间节点有效推进。坚持把社保基金监管、职称评定、人事考录、信息一体化建设等列入“三重一大”保廉项目,全程实施保廉监督,确保了重点项目廉洁高效地完成。

三是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市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方案》。11月份组成2个巡察组,采取“听”“访”“查”“测”“析”等形式,对部分处室、事业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巡察,推动了各项工作的终端落实。

 

强化联动整改,优化作风行风

一是加大巡视整改力度。认真对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聚焦问题整改整治”活动,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狠抓整改落实,全局40个党组织建立问题整改清单280余条。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着力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年底前由局领导带队,到区县(市)人社局进行综合督查,进一步强化各级人社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是开展“一员双岗”活动。大力开展走亲连心、结对帮扶等活动,局领导和党员干部270余人次,走访了120余个基层单位和230余家企业,收集意见建议2万多条,协调解决民生保障热点问题4300余件。组织556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210人次,领取微心愿357个,捐赠物品达15万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强化作风效能督查。建立局作风效能督查组,结合创建文明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采取明查、暗访和抽查等形式,6次对系统干部职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四条禁令”、规范文明行为、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有力促进了行风和机关作风的转变。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7/0411/9428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