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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7年04月20日 09:08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3月5日,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中央国家机关是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重要阵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权力责任集中、执政骨干集中、党员干部集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第一道关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仅要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走在前、作表率,以上率下;还要切实抓基层、打基础,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党的执政根基筑牢在基层党组织,把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到基层党组织。

当前,中央巡视对中央国家机关实现了全覆盖,巡视情况表明,中央国家机关普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明确指出,中央部门存在“灯下黑”“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习总书记强调:“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作为中央纪委的派出机构,要切实履行领导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工作的职责,推动机关纪检组织对标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下沉重心、聚焦主业,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核心是落实“两个责任”,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其中,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党组(党委)书记不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不下气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本事再大也没用。当前,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还存在喊口号多、抓落实少,压力衰减、“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不愿抓、不敢抓、不能抓等问题;大部分机关纪委机构缺失、职责不清,“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没有有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强化党的领导,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体现到党的建设各个领域,落实到党的各级基层组织。只有机关党组织在“治”上用力,“严”上铆劲,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机关纪检组织有效履职,实现对机关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监督的全覆盖,才能筑牢“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根基。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前提是健全机构设置,加强纪检组织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保障纪委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当前,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不相适应。在部门机构设置中,机关纪委没有独立“户头”、没有内设机构、没有明确编制,大部分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或常务副书记兼任,不能专司纪检。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后,机关纪委重点监督机关处级及处以下党员干部,占党员干部的80%以上,监督对象群体大、分布广、作用重要。确保机关纪检组织的科学设置和有效覆盖,是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的前提保障。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形势任务需要,深化中央国家机关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机关纪检组织建设。要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推动机关纪委独立设置内设机构,整合资源,充实执纪力量,配备与监督执纪工作量相适应的专职纪检干部,确保机关纪委书记专职专干、专司纪检工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落实“两个为主”,履行纪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职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的“两个为主”,是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是保证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有力、保证纪委监督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确保“两个责任”落实的关键。增强部门机关纪委监督执纪的独立性和实效性,改变机关纪委囿于执纪力量不足无法开展纪律审查的困境,必须抓好“两个为主”的落实。要强化对执纪力量的统筹使用,抓好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任,配齐配强干部,改变部门势单力孤、单打独斗、力量分散的局面,形成有规模、有手段、有力量的中央国家机关执纪队伍。要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部门机关纪委执纪工作领导协调和指导,对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统一提出分办意见,统一组织进行联合办案、交叉办案、跨部门办案,由“单兵作战”变成“集团作战”。中央国家机关的纪检工作,必须真正统起来,才能整合力量、攥紧拳头,才能增强权威、形成震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本路径是加强纪律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涯无净土,各地区各部门只有问题多与少的区别,没有没问题的。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是政治,也是警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能“缓一缓”“松口气”,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贯彻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的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增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把第一种形态抓好,从根子上讲就是要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主要靠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核心要求是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强调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纪律为戒尺,管住“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中间地带;要改变过去那种“非案不查”的做法,强调要综合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告诫。抓住后三种形态是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保障,只有保持纪律审查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谈话函询、批评教育才更有说服力。要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碰硬,牢牢把握政策,强调“三个时间节点”,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工作,确保所办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纪的检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陈超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7/0420/9444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