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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须知”其实是温馨提示

2017年10月18日 14:07

近日,网上热传一张出自于沈阳某职业学院的“大学生恋爱须知”图片,须知内容为:大学生恋爱避免同居;发生同居应该采取避孕和预防性病传播措施;意外怀孕应及时与家长、学校卫生所、辅导员、所在学院领导沟通,商议解决办法;意外怀孕生产,当事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承担父母赡养子女的义务。转发之下,引来众网友讨论。

大学生谈恋爱,早已不是校园里的禁忌。白纸黑字印着的“恋爱须知”,其实更像校方的一种温馨提示,或可视作是大学开展性教育的一种有益补充。看待这份颇显另类的“恋爱须知”还应多作善意阐释,而不必抠着字眼去揶揄学校“管得太宽”。

的确,大学里的学生手册印上“恋爱须知”,似乎带有规范乃至强制的意味。但实话实说,通篇看过这份“恋爱须知”,看不到命令式措辞,倒是联想到时下媒体报道的大学生生子抛弃的新闻,感觉学校确有必要对此给予必要的引导与警醒。

有句耳熟能详的说法是“大学是做学问的地方”,这自然没错,但还有一句老话是“纸上得来终觉浅”。换言之,“学问”不仅是“纸上得来”的知识,更包含着对纷繁世事的体验与亲历。

同样也是一所高校对大学生恋爱的新闻:前几年,浙江的一所大学在宣传栏上贴海报,鼓励学生“大学期间至少应该恋爱一次,无论成败”。在恋爱观引导之外,这何尝不能看作是对大学生将来走上社会面对竞争的一次尝试?

“鼓励恋爱”也好,“恋爱须知”也罢,没有孰优孰劣的区分,唯有异曲同工的用心。只不过,一个为了培养大学生淡看成败,一个则是预防热恋可能产生的“智商为零”。

大学生恋爱不是禁忌,并不等于适当的引导纯属多事。比起沈阳那所大学的“恋爱须知”,也有一些干预大学生恋爱的做法就显得过于粗暴。比如,有的学校把校园情侣的照片推上了“校园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有的高校成立所谓的“自律委员会”,专门去“纠正”校园情侣的“不文明”行为;有的甚至组织女大学生集体承诺并宣誓“婚前守贞”等等。如此种种对大学生的恋爱的指手画脚以及强行“规范”,才可称是自以为是,多管闲事。

不必讳言,在互联网和全球化时代,年轻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日趋多元化,青年学生的婚恋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因此,作为诲人不倦的高校,与其热衷于预设什么样的恋爱才是“正确的”,或是什么样的恋爱是“不文明”的,倒不如来个“恋爱须知”,帮助其努力避免不想产生的局面和结果。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7/1018/9696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