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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法治中国建设遵循“两步走”发展战略

2017年11月13日 14:3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2050年左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总体战略安排。这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实现法治强国的战略引领。

应当确立建设法治中国“两步走”的发展战略,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征程

建设法治中国,实现法治强国,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两个阶段”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和题中应有之义。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和“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战略目标和治国理政的重大号召。建设法治中国,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内容,而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法治保障,是完善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生态文明、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维护人的权利自由与尊严幸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执政基础的根本法治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加强法治中国建设,实施法治强国战略。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两个一百年”国家发展总战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总目标,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和成功经验、依法治国事业有了明显进步的时代背景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应当确立建设法治中国“两步走”的发展战略,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征程。

我的体会是,建设法治中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应当首先实现“法治小康”。实现法治小康的基本目标可以罗列如下几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国家治理体系得以初步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主要指标基本达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国家各项工作实现法治化。在实现“法治小康”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实施建设法治中国“两步走”的发展战略。

建设法治中国第一步,基本建成法治中国

建设法治中国第一步,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基本建成法治中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第一步基本建成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大致有:未来十五年我们党和国家顶层设计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各项战略任务和重大改革举措顺利完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实践推进达成预定目标,一整套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在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用政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取得新成就,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基本建成法治中国。

基本建成法治中国的总体要求可以是:在价值层面追求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幸福博爱、和谐有序,充分实现人权与人的尊严;在制度层面追求的是人民主权、宪法法律至上、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努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在实践层面追求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依法办事,把权力关到法律制度的笼子里,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的获得感,努力实现良法善治。与此同时,法治中国建设又通过厉行法治等制度安排、规范手段、教育强制功能,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建设法治中国第二步,全面建成法治中国

建设法治中国第二步,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在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同时,全面建成法治中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第二步全面建成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大致有:国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效护法的各项制度得到全面贯彻,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监督护法的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共同推进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全面建成,国家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治党治国治军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有效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经济一体建设的各项指标全面达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深入落实,法治体系、法治权威、法治秩序全面发展,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建成法治中国。

我们坚信,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和绘就的宏伟蓝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时,一定能够全面建成法治中国。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7/1113/9733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