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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新:情系矫正抓管控 润物无声促和谐

2017年11月29日 14:59

贾新,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兼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2009年转业至余杭区司法局,先后在基层司法所、局矫正科工作,一直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先后荣获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浙江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服务保障G20先进个人”、第四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物、杭州市委“最美平安卫士”、余杭区“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多年公务员考核优秀;其所在单位余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均走在省市前列。

制度领航强监管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罚执行方式,是确保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工作中他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担当重任,突出从严监管,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在全区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第一时间做好对全区“两正”人员进行了排查和稳控工作,组织相关镇(街)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宣告和教育,确保特殊人群的有效管控。将创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模式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全区6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到河道清理、环境整治、平安宣传等工作,在服务社会、回归社会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六位一体”监管体系。即建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责任民警、治保主任、志愿者、监护人、保证人等组成的矫正监管架构;二是深化完善再犯风险评估系统。加强与浙江警院协作,建立健全再犯罪风险测试、风险评估、风险防范的工作机制;三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每年组织缓刑类社区服刑人员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近年来,已组织11场次,接受教育1300余人次;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科目。潜心研究,对社区矫正执法科目逐项进行细化规范,加强对全区各司法所执法规范化指导,有效的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余杭区“社区矫正宣告的组织与实施”科目,得到杭州市司法局的肯定,并作为样板在全市推广。

创新开拓勇进取

始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在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中,带领科室人员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民办非企社会组织”——启航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中心,建立了一支76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积极协调爱心企业、志愿者帮助解决“两正”人员就业问题。

2011年启动全区“百企献千岗”活动,动员全区有爱心的企业为“两正”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并联合区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百家企业爱心帮教基地建设,开展“百企献千岗”活动的通知》。活动开展以来,全区554家“爱心企业”,共提供1312个就业岗位,目前解决就业263人。加强与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开展节前帮困扶助活动,帮助7名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低保;帮助1名身患癌症的矫正对象办理了医保的续保,对46名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和65名归正人员进行节前走访,为每人送去了500—2000元不等的“帮扶金”;对一名年过七旬的矫正人员进行了重点走访(无儿无女、无房、无收入),送去了4000元的帮扶金,体现矫正工作的人文关怀,拉近了管理人员与“两正”人员的情感距离,减少了对抗情绪,有效的杜绝和降低了重新犯罪。

他不断总结提升余杭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总结提炼了“五查无看工作法”“外出监管十个一”等经验作法,先后被省社区矫正简报录用并在全省交流发言推广。在工作中,尤其注重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始终把重点人员的帮扶就业作为工作的重心和出发点。

凝心聚力勤奉公

作为局机关科室带头人,他发扬踏实肯干、团结协作、勤勉奉公的敬业精神,带领科室成员树党员先进标杆,有效提高了科室成员的凝聚力和执行力,社区矫正科被评为区级“共产党员先锋岗”。

对外,他着力加强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的协作配合,在全省率先完善建立了政法部门社区矫正工作“一例会、三机制”,即每季度召开一次公、检、法、司四家工作例会,每月工作情况沟通交流、司法所每月2次与派出所核查核对、每年2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同时加强与区检察院、局法制科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不断促进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合力。近年来,全区累计衔接社区服刑人员5664人,累计解除4966,现监管对象698人,在矫正人数一直居于杭州市前列的情况下,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2% 以内的较低水平,余杭区无脱管、漏管及严重再犯罪案件发生,社区矫正工作呈现了重新犯罪率低、教育改造质量高的良好态势。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7/1129/9757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