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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治党的实施路径

2018年01月04日 13:08

党的十九大关于制度治党的表述,由此前的把“制度建设”与其他建设并列,到“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制度化方向纵深发展,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一个突出亮点。制度治党贯彻实施必须体现在党建工作的全过程,路径切入尤为关键。

把纪律规矩立得更严

突出制度因素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并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社会的制度体系,建构社会生活新的运行机制,这是制度建设的显著特征。制度之于党和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党的制度建设首先离不开一系列的纪律规矩要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立规明矩,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就要打手板、敲警钟,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这些重要论述,既指明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体现了制度治党的根本要求。

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牢

制度之要,在精在细;制度之效,在落实与执行;制度之威,在实用与有效。制度的全部灵魂与精髓就在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刚性是制度的生命,如果留有“暗门”,频开“天窗”,再好的制度也名存实亡。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深层次内涵是促进党内民主,把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引入全新的阶段。这个阶段就是以制度的力量、民主的力量、党员的力量、社会的力量来推进党的建设,从而使党能更好地承担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使命。从邓小平提出加强执政党制度建设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新修订可以看出,党已经从理论体系创新向制度体系建设迈进,将来还要向工作体系细化,这符合现代政党自我完善的必然逻辑和成功规律。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不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严不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监督既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强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权力“笼子”加固并挂上了“锁”,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标志着一个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正在形成并进一步完善。

把“关键少数”管得更紧

制定一百条好的制度,不如将一条好的制度执行到位。“治”是制度治党的关键,正如同从法制到法治是一种飞跃,制度治党的正式提出,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心从建章立制转向依靠制度进行治理,这是我们党制度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治理,将成为党的制度建设的目标和核心,唯有抓好了这一目标和核心,将制度治党贯穿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党的制度建设才能真正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工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加明确了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更加体现出了内部监督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更加落实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略。而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应当在其中承担责任和接受监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对于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一贯高度重视,强调“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可见,把“关键少数”管得更紧是事关制度治党全局胜负的关键要素。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8/0104/9807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