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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 重大会议专题 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聚焦

如何丰富执纪手段拓展纠“四风”成果

2018年01月11日 10:34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时针拨回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全面从严治党的序幕从此拉开。五年里,“四风”问题得以严厉整治,八项规定精神逐渐深入人心,带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

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一些隐形或变相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上面九级风浪,有些地方和部门却是纹丝不动,有些地方也还存在“灯下黑”“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等问题。三是制度体系尚不够完备。一些已有制度操作性不强,某些领域还存在制度空白。

笔者认为,出现和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作风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高,特别是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不足;标本兼治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充分;没有形成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十九大闭幕后的第一次政治局会议就研究了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审议了一项重要文件——《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我们必须坚持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

不履责就要严肃问责。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坚持精准发力,从具体事情抓起,以小见大、以小带大。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省、市两级党委、纪委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时刻把沉甸甸的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去。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

坚持有案必查,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把握政策重点,突出抓好“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因为他们对干部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效应,同时,他们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都会在群众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私人问题,不能搞特殊化。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党的意识淡薄,群众观念淡化,说一套做一套,把自己与群众隔离开来,形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歪风邪气,出现了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必须及时制止和纠正。

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一是持续保持高压遏制态势,严肃执纪问责,对巡视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办理、提级审理。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享乐奢靡问题,加大对隐形变异“四风”、基层不正之风、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三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犯错误的人就会越来越少。运用好第三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避免干部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是对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用好第四种形态,在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线索中,注重发现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违纪问题,坚决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日常监督中发现“四风”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围绕节日假期,持续释放严肃执纪信号,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破旧立新,破立并举,从制度上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

不断提高研究和突破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提高执纪执法专业化水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补齐短板。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细致研究和精准对标,对新情况、新动向要了然于胸,更要有新招数、新对策。要进行“制度体检”,对本单位本地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进行检查修订。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凝聚党心民心,昂扬浩然正气,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焕发出强大生机和活力。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8/0111/981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