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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桦:老城区房屋利用保护是前提

2018年01月30日 15:47

市人大代表、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桦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核心区疏解整治促提升提出了相关建议。

李桦表示,北京新总规强调疏解整治促提升,腾退后的房屋用于引入与首都功能定位相适应、具有国际水平的文化、创意、金融、科技以及配套服务等着眼于首都长远发展的功能业态。按照北京新总规的要求,老城内不再拆除胡同四合院,通过腾退、恢复性修建,做到应保尽保,最大限度地留存历史信息。但是老城区受胡同肌理、城市风貌、建筑格局、空间尺度、文物保护等条件限制,消防、市政(水电气热等)等现行的规范要求与老城胡同道路现状条件矛盾突出,难以满足再利用时的各种需求。

李桦表示,老城区的腾退房屋空间有很多具有保护价值。在空间再利用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合理保护,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才能够留住古都文脉。同时,可以根据空间的历史沿革和当前的客观条件来规划用途,努力实现“以保定用、以用促保”,即根据保护标准来规划使用方式,以多元的使用方式来重新焕发腾退空间在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建筑美学和生态环境等多领域的价值。

北京总规为核心区的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但如何将总规落地,还需要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和支持政策。比如,针对老城区院落用途变更问题,建议尽快研究制定一个多部门联动,具有可操作性的协商机制,由政府牵头,专题研究疏解后的院落原为居改商的相关政策,以利于“疏整促”工作尽快落地。

对于保护利用历史建筑来修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议依规批准后,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以加快审批手续。对于保护和发展存在矛盾的,建议创新思路,用专业化手段解决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适合老城历史街区条件的技术规范研究,合理规划和利用有限空间,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编制一套适合老城特点的技术规范。

对于直管公房政府土地收益问题,建议尽快研究直管公房产权流转相关政策,视项目情况对政府土地收益出台缓、减、免交措施,或是按年租制来解决一次性投资过大问题。

“老城区腾退空间的再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民众合力推进。”李桦建议,政府应加强组织实施,做好普查登记、评估认定,为保护利用提供支撑,针对行政审批各个环节,要制定完善相关细则、规范、流程和标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管。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腾退空间的保护利用,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房屋所有权主体和运营主体可以以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拓宽资金来源。依托社会机构,组建腾退空间保护利用专家指导小组和居民议事机构,为调查研究、规划编制、规范制定等建言献策。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8/0130/9845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