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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 纪念专题 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专题 《共产党宣言》在中国的传播 1848-1917

19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无产阶级国际组织与政党的民主实践初探

2018年01月30日 17:05

 

【摘要】在研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时,应当特别注意研究19世纪无产阶级国际组织及政党的民主实践,原因在于:可以回击一些国内外学者提出的专制独裁是共产主义“原罪”的说法,可以为我们今后推进党内民主及社会民主建设起到借鉴作用。本文涉及到的19世纪无产阶级国际组织及政党主要包括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以及德国社会民主党。这些国际组织及政党对于推动各国工人阶级争取普选权的民主斗争、党内民主制度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19世纪;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德国社会民主党

国内外有一些学者谈到共产主义运动时一直讲一部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就是搞“专制独裁”的历史。这完全是颠倒历史黑白的说辞。其实,只要客观地看待历史,就会发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是一部争取民主、发展民主的历史。这一点我们从19世纪无产阶级国际组织和政党兴起与壮大中可以看得很清楚。这些国际组织和政党在推动无产阶级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方面、在推动社会民主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19世纪的民主问题,不能绕开这些国际组织和政党;研究当代民主问题,同样不能绕开这些国际组织与政党。

一、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民主实践

(一)改组正义者同盟

正义者同盟的前身是一小批德国政治流亡者在巴黎创立的流亡者同盟。这是一个小资产阶级民主共和主义者的密谋组织。后来,这一组织内部发生分裂,最激进的工人和手工业者在1836年重新组织起来,取名正义者同盟。它的宣言是“人人皆兄弟”的朴素共产主义。宣言写到:“我们希望世界上的一切人都是自由的,希望无论什么人生活得都一样:不比别人好,也不比别人坏,希望大家共同承受社会的重负、苦难、欢乐、喜悦……为此目的,我们建立了自己的同盟。”⑴领导人有舒斯特尔、海尔曼·艾韦贝克和海尔曼·梅列尔等。1839年,该组织参加了布朗基领导的四季社的起义,失败后,成员四处逃散,在西欧好几个城市里建立了自己的地方组织。1840年,他们在伦敦恢复了正义者同盟的活动,除德国人外,它还吸收了法国人、英国人、瑞士人、波兰人等加入同盟,从而使同盟具有了国际性。在很长时期内,正义者同盟坚持的思想是魏特林、卡贝、“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蒲鲁东等人的理论。到19世纪40年代中期,伦敦正义者同盟的领导人钟表工约瑟夫·莫尔、裁缝埃卡留斯、卡尔·沙佩尔和亨利希·鲍威尔等人认识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影响下,逐步认识到先前组织原则的狭隘性和指导思想的错误,决心对自己的组织做彻底的改革更新。为了改造正义者同盟,马克思、恩格斯经过努力,首先使同盟的领导人和骨干与魏特林决裂。接着,在1846年先后战胜了“真正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克利盖和格律恩。为了反对克利盖的陈旧观点,1846年夏天,马克思、恩格斯在布鲁塞尔成立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5月11日,通讯委员会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由马克思、恩格斯起草的《反克利盖通告》。《通告》揭露了克利盖说教的空洞性、超阶级博爱的有害性。

1847年初,在认真考虑之后,卡尔·沙佩尔签署了一份委托书,由约瑟夫·莫尔带到布鲁塞尔,与马克思协商改组组织的事。马克思很热情地会见了莫尔。这位钟表匠为人耿直爽朗,他告诉马克思,正义者同盟近期要在伦敦召开代表大会,并将正式接受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他极力邀请马克思和恩格斯加入同盟,以便使同盟摆脱先前的各种陈腐学说的影响,尽快成为一个全新的革命组织。1847年6月2日在伦敦召开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恩格斯作为巴黎支部代表出席大会。大会闭幕后由大会主席卡·沙佩尔、秘书威·沃尔弗以大会名义给同盟盟员发出的通告信综述了大会内容。其中说到:“大会没有任何争议就一致认为:必须重复召开在这里首次召开的代表大会,定期地召开这样的代表大会,并且在保留各支部批准权的条件下把同盟的全部立法权移交给代表大会。”⑵章程则规定“代表大会于每年8月举行。”6月刚举行第一次代表大会,8月又要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时间太紧迫。但是如果延至第二年8月举行二大,违背党章。为此,大会上有代表提出一个折中立案,即在6个月后召开二大,大会采纳了这个建议,定于1847年11月底12月初举行二大,主要议题是经征求各支部意见后最后正式通过党章,同时由大会议论通过关于党纲的原则性决议。

(二)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民主实践

在改造正义者同盟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非常注意运用无产阶级民主的精神与原则。马克思、恩格斯都相信,民主就是共产主义,恩格斯讲:“任何其他的民主都只能存在于那些跟实际毫无联系、认为原则不是靠人和环境发展起来而是靠它本身发展起来的、好空谈的梦幻家的头脑中。民主已经成了无产阶级的原则,群众的原则。”⑶共产主义者同盟在发展过程中制定和完善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民主制度。

1.代表大会年会制

共产主义者同盟一大通过的章程提出了代表大会于每年8月举行的年会制度。这在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第一次推行了无产阶级政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的原因在于:(1)正义者同盟实行代表大会年会制。共产主义者同盟继承了正义者同盟的这一优点。正义者同盟中央权力机关称为人民议事会,地方组织为支部和区部,各级组织领导人任期都是一年,按盟章规定每年5月开会进行改选。(2)英国全国宪章派协会实行代表大会年会制。1840年成立的英国“全国宪章派协会”,建有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组织,实行民主制的组织制度,从1840年到1848年先后召开了八次全国性的代表大会,集中各地工人代表的意见,商定协会的方针政策。(3)遵循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工人阶级民主的理论。年会制是充分体现工人阶级民主彻底性的一个好办法。

2.民主的权力架构

同盟章程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理论构建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民主和集中结合的组织制度。同盟章程第三条规定:“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第五条规定:“同盟的组织结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其中代表大会是同盟的立法机关又是最高权力机关。同盟程第三十条规定:“代表大会是全盟的立法机关。关于修改章程的一切提案均经总区部转交中央委员会,再由中央委员会提交代表大会。”第二十条规定:“总区部向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央委员会得出席代表大会,但无表决权。”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分别规定:“区部委员会是区内各支部的权力执行机关”,“总区部是本省各区部的权力执行机关”。同盟章程还对支部、区部、总区部按照章程独立负责进行活动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同盟章程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按民主原则建党的思想,根本目的是防止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实行独裁。1885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一文中说,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这个新章程曾交付——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各支部讨论,然后又由第二次代表大会再次审查并于1847年12月8日最后通过” ⑷。

3.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基本上没有使用过“民主集中制”这样一个概念,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他们没有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正如列宁曾经说过:“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的问题。”⑸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正义者同盟改建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过程中,初步确立了民主集中制思想。这里的民主制实际上包含着集中:支部充分讨论,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马克思、恩格斯反对没有集中的民主,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提议,共产主义同盟一大拟定的章程删去了第五章关于代表大会一切立法性决议须提交各支部讨论,以便决定是否可以接受条款,明确规定:“代表大会于每次会议后除发指示信件外,还可以全党发表宣言。”这就基本上消除了对代表大会活动的不必要限制,赋予它真正的最高权力。1847年6月通过的《共产主义同盟章程》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章程》规定:同盟的基层组织是支部,支部的组成至少3人,至多20人。这样的规定既有利于防止一个人说了算,也防止人太多,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区部下辖有2—10个支部,也就是6到200人的同盟成员。本国或本市的各区部隶属于一个总区部。区部委员会是区内各个支部的权力执行机关,总区部是本国或本市各个区部的权力执行机关。全盟代表大会是全盟的立法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中央委员会要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代表大会代表、中央委员会委员以及各区部、支部的领导人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如果领导人不适宜,可以随时撤换。支部、区部和中央委员会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区部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选举者也可以随时撤换他们。

在同盟存在的这五年中,在推动无产阶级民主革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盟实行的代表大会年会制、民主集中制的组织结构、三人以上组成支部等制度至今都有现实意义。

 

二、第一国际时期的民主实践

(一)第一国际成立的过程

1848年革命失败后,欧洲工人运动暂时处于低潮。1849年,马克思、恩格斯先后转移到英国,马克思侨居伦敦,恩格斯回到曼彻斯特。这个时期,一些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革命者悲观失望情绪,对革命前途丧失信心。但是,马克思、恩格斯认真总结了1848年革命的经验教训,坚信革命高潮必将来临。历史发展的进程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预见。1857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危机首先从美国开始,很快就波及所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

危机引起工人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新高涨。在英国,1859年伦敦建筑工人举行规模浩大的罢工,这次罢工坚持了一年以上,终于取得胜利。工人运动的高涨推动了工会运动的发展,英国原有的许多小工会开始合并为较大的工会。1860年成立的伦敦工联委员会,成为英国工会运动的领导中心。在法国,从60年代开始,工人运动又恢复起来。一些大城市先后建立了工人互助会或工人联合会。德国工人群众经过斗争,得到了成立工人组织的权利,1863年,在莱比锡召开了全国工人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德工人联合会”。1857年,在美国纽约成立了共产主义者俱乐部。1863年,美国建立了全国性的工人联合会。60年代,意大利、比利时、瑞士、西班牙等国的工人也陆续建立了自己的组织,并开展了斗争。成立工人阶级的国际性组织已经成为必然。早在1862年8月,在伦敦就举行了一个“国际团结大会”,在这个大会上,英国和法国的工人阶级发出了要求彼此加强联系的呼声。恩格斯讲:“当欧洲工人阶级又强大到足以对统治阶级政权发动另一次进攻的时候,产生了国际工人协会。”⑹

为了把必然变成现实,马克思、恩格斯进行了不懈的努力。马克思和恩格斯同1848年革命的活动家、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老盟员、法国布朗基派的领袖、英国宪章运动的左翼领导人等都保持着密切联系,对他们进行帮助,并通过他们去影响和推动工人运动的发展。1864年9月28日,为了讨论支持波兰人民的问题,英、法、德、意和波兰的工人代表在伦敦圣马丁堂举行大会。马克思以德国工人代表的身份应邀出席。会上,一致同意成立国际工人协会,当时简称国际(1889年第二国际成立后,才称为第一国际)。大会选出国际的领导机构——临时中央委员会(后改称总委员会),马克思作为德国代表被选入总委员会,担任德国通讯书记。第一国际成立后,首要的任务就是制定国际的纲领和章程。1864年10月5日,总委员会成立了一个由九人组成的起草委员会。成员中除马克思外,还有英国工联主义者、法国蒲鲁东主义者和意大利马志尼主义者的代表。在起草第一国际成立宣言和章程时,发生了根本的分歧,起草委员会对几个草案争论不休。最后,起草委员会决定交马克思修改。

(二)第一国际的民主实践

第一国际的民主实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自身的民主建设,一个是推动各国工人阶级进行不懈的民主斗争。

1.国际工人协会的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组织原则

马克思为国际工人协会起草了《临时章程》,1866年9月日内瓦代表大会通过了该章程,并称之为《国际工人协会章程》。1871年9月伦敦代表大会进行了修改,称作《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梅林讲:“国际工人协会的成立宣言和章程写得十分出色。后来最热心地破坏协会的巴枯宁也承认这一点。”⑺章程规定了协会的最高组织是总委员会,它由参加国际工人协会的各国工人组成。章程第三条规定:“每年召开由协会各支部选派代表组成的全协会工人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宣布工人阶级共同的愿望,采取使国际协会顺利进行活动的必要办法,并任命协会的总委员会。”⑻总委员会由每年召开一次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规定总委员会的会址以及召开下次代表大会的时间与地点,它可以改变大会召开的地点,但无权推迟集会的时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民主设计,保证了大会的连续性。章程第四条规定:“每次代表大会规定下次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代表按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集会,不再另行通知。总委员会有权在必要时改变集会地点,但无权推迟集会时间。代表大会每年确定总委员会驻在地,并选举总委员会委员。当选的总委员会有权增加新的委员。全协会代表大会在年会上听取总委员会关于一年来活动的公开报告。在紧急情况下,总委员会可以早于规定的一年期限召开全协会代表大会。”⑼总委员会由参加国际协会的各个国家的代表构成,体现了工人阶级民主的公平性。章程第五条规定:“总委员会由参加国际协会的各国工人组成。总委员会从其委员中选出为进行各种事务所必需的负责人员,如财务委员、总书记、各国通讯书记等。”⑽总委员会的有效活动是建立在各个国家工人阶级有自己的全国性组织的基础之上的,因此,章程第七条要求:“既然每个国家的工人运动的成功只能靠团结和联合的力量来保证,而国际总委员会活动的成效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是同少数全国性的工人协会中心还是同许多细小而分散的地方性团体联系,所以,国际协会的会员应竭力使他们本国的分散的工人团体联合成由全国性中央机关为代表的全国性组织。”⑾总委员会是沟通协会各国的全国性组织和地方性组织之间联系的国际机关,应使一国工人能经常了解其他各国工人阶级运动的情况;在一切适当场合,总委员会应主动向各国的全国性团体或地方性团体提出建议。为了加强联系,总委员会发表定期报告。章程还规定:每一个支部均有权任命一名与总委员会通讯的书记;每一个承认并维护国际工人协会原则的人,均可成为国际工人协会的会员,每一支部应对接受的会员的品质纯洁负责。

总的来说,国际工人协会的章程不仅是民主的,而且体现了集中的思想。例如,总委员会的权限是十分广泛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展,直到有权封闭地方支部甚至是总支部,聘请或者开除总委员会的委员等。这些思想后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产生了积极作用。

2.致力于推动各国工人阶级争取普选权的民主斗争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是一个伟大的杠杆,是一个可以通过为工人争取基本民主权利而推动无产阶级革命的杠杆。他们充分利用了这个杠杆为各国工人阶级争取自身的政治权利。19世纪60年代中期,英国掀起了大规模的选举改革运动。1865年1月,自由资产阶级的代表科布登通过总委员会的总书记、英国工联领袖克里默邀请总委员会派代表出席其会议,希冀在选举改革中相互配合。1月31日,总委员会就是否派代表出席会议进行了讨论。在讨论中,马克思指出了两点:其一,参加这次改革运动是必要的,有积极意义。马克思认为,按其性质来说,选举改革运动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运动,但是,选举改革运动的胜利将会进一步扫清封建残余障碍,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创造有利的条件。同时,无产阶级通过这场运动可以进一步加强团结,提高自己的阶级觉悟和政治意识。因此,无产阶级应当积极参加这次选举改革运动,并把它引向深入。其二,在选举改革中,无产阶级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阶级来行动,不能成为自由资产阶级的附庸。因此,无产阶级必须提出和坚持自己的独立政治要求,即给年满21岁和在一定选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所有男子以选举权的要求。这一普选权的要求,无产阶级应当独立地提出。1865年2月1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讲:总委员会“根据我的提议作出了如下决议:(1)派遣一个代表团作为普通的‘观察者’”;“(2)关于群众大会,如果第一,在他们的纲领中直接地、正式地提出男子选举权,第二,我们选派的代表加入常务委员会,从而可以监督这些家伙……”⑿在国际工人协会的努力下,英国群众运动蓬勃发展,到1867年8月,英国议会通过了选举改革方案。法案规定:重新调整选区,取消四十六个“衰败选区”的议会席位,分配给新兴城市,空出的52个议席分给曼彻斯特、伯明翰等大城市分别增加1个议席,伦敦增加4个议席,另有9个中等城市各获得1个议席;25个议席分给兰开夏、约克等郡;1个给予伦敦大学;2个给予苏格兰大学;其余5个给予苏格兰各郡。进一步降低了选举资格限制,扩大了选民范围。在城市中凡缴纳贫困救济金的房主和年缴纳十镑以上房租和居住期不少于一年的房客享有选举权;乡村居民凡每年有五镑以上收入的土地所有者和年付12镑地租的佃户均享有选举权。这次改革,使选举人数由135万增加到250万。这其中有一半是英国城市的工人阶级,从长远看,改革为工人政党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国际工人协会不仅支持了英国的选举改革运动,而且也支持了诸如德国、西班牙、法国等很多国家工人阶级争取普选权的斗争。1871年2月13日,恩格斯在致国际工人协会西班牙联合会委员会的信中谈到了争取普选权的政治斗争的意义。恩格斯讲:“有产阶级,即土地贵族和资产者,使劳动人民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这不仅靠他们的财富的力量,不仅靠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而且还靠国家的力量,靠军队、官僚和法庭。如果放弃在政治领域中同我们的敌人作斗争,那就是放弃了一种最有力的行动手段,特别是组织和宣传的手段。普选权赋予我们一种卓越的行动手段。在德国,组织成坚强政党的工人,派出六个代表参加所谓国民代表会;我们的朋友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居然能在那里反对侵略战争,这比起我们多年来通过报刊和集会所进行的宣传,起了有力得多的、有利于国际宣传的作用。现在,在法国也刚刚选出了工人的代表,他们将在国民议会中大声宣布我们的原则。在英国最近的选举中,也将发生同样的情形。”⒀正如恩格斯所预见的那样,1874年两个矿工工会的领导人亚历山大·麦克唐纳和托马斯·伯特当选为英国议会下议院的议员,这是工会运动者第一次进入英国议会。

为什么马克思、恩格斯会如此强调普选权对于无产阶级政治斗争的意义呢?恩格斯在1846年2月20日写给《北极星报》的关于德国状况的文章中早就作过回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限制使资产阶级成为社会的统治者。恩格斯讲:“资产阶级的力量全部取决于金钱,所以他们要取得政权就只有使金钱成为人在立法上的行为能力的唯一标准。他们一定得把历代的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之所以具有自由主义的外貌,原因就在于此。资产阶级消灭了国内各个现存等级之间一切旧的差别,取消了一切依靠专横而取得的特权和豁免权。他们不得不把选举原则当做统治的基础,也就是说在原则上承认平等;他们不得不解除君主制度下书报检查对报刊的束缚;他们为了摆脱在国内形成独立王国的特殊的法官阶层的束缚,不得不实行陪审制。就这一切而言,资产者真像是真正的民主主义者。但是资产阶级实行这一切改良,只是为了用金钱的特权代替已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这样,他们通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使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的财产。平等原则又由于被限制为仅仅在‘法律上的平等’而一笔勾消了,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即限制在目前主要的不平等的范围内的平等,简括地说,就是简直把不平等叫做平等。这样,出版自由就仅仅是资产阶级的特权,因为出版需要钱,需要购买出版物的人,而购买出版物的人也得要有钱。陪审制也是资产阶级的特权,因为他们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只选‘有身份的人’做陪审员。”⒁无产阶级民主的发展就是要打破资产阶级的这种金钱民主。

 

三、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民主理论与实践

(一)德国社会民主党的诞生

德国社会民主党的诞生是由全德工人联合会和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合并成立的。1863年5月23日德国11个城市的工人代表在莱比锡建立了全德工人联合会,拉萨尔直接参加了筹建工作并当选为第一任主席。联合会的纲领只是局限于争取普选权和合法的议会活动,反对阶级斗争,主张由国家帮助的合作社改善工人的生活。联合会的章程强调:从这样一个信念出发,即只有通过普遍、平等与直接的选举权才能使德国工人等级的社会利益得到充分代表,才能真正消除社会中的阶级矛盾,遵循这个目标,它要在和平与合法的道路上,特别要通过获取公众信任,为确立普遍、平等与直接的选举权而努力。章程规定了联合会的组织架构,规定:联合会的事务由执委会负责管理,它由1名主席和24名委员组成,其中设1名司库,1名支薪书记;委员会的选举要在全体大会上进行,主席由绝对多数选出,第一届任期五年,此后每届一年;执委会的委员要在全体大会上根据如下的详细规定每年选举一次:一年后这些委员中有一半要用抽签的办法卸职,其余一半则在第二年底卸职。主席在受到阻力不能履行职务时有权把他的全部职权转交给他从执委会委员中任命的一位副主席。

在稍后几年,1869年8月7—9日,在德国爱森纳赫,社会民主工人党正式成立。代表大会通过的《德国社会民主工人党纲领与章程》指出:今天的政治与社会状况是极度不公正的,所以应当竭尽全力同它进行斗争;争取工人阶级解放的斗争不是一场谋求阶级特权与优先权的斗争,而是为了实现平等的权利和平等的义务,为了废除一切阶级统治;工人在经济上对于资本家的依赖构成了任何形式的奴役的基础,所以社会民主党力求在废除现存生产方式(雇佣制度)的条件下通过合作社劳动使每个工人都能获得全部劳动收益;政治自由是各劳动阶级经济解放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因此社会问题是与政治问题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社会问题的解决受到政治问题的制约,而且只有在民主国家内才能实现。

由于革命运动的需要,拉萨尔派和爱森纳赫派于1875年2月14—15日在哥达就合并问题进行了讨论。讨论决定:由每年的党代表大会选举党的一切机关。作为党的机关行使职权的有:一个由五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一个由七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和18人委员会。18人委员会是对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之间的意见分歧作出裁决的机构。1875年5月22—27日,两派在哥达正式召开合并代表大会。德国社会民主党成立了。

(二)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民主要求

1.对社会民主的要求

强调要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实现普遍选举和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1869年的《德国社会民主工人党纲领与章程》提出以下最近的政治要求:(1)授予所有年满20岁的男子以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的选举权,使之参加议会、各邦议会、各省和市镇代表机构以及所有其他代表机构的选举,保证当选代表获得足够的津贴。(2)实行直接人民立法(也就是实行人民的提案权和否决权)。(3)废除所有等级、财产、出身和宗教的特权。(4)建立人民军队,取代常备军。(5)司法独立,实行陪审员制度和专业法庭,实行公开的口头审判程序和免费的司法服务。(6)废除所有报刊法、结社和联合法。实行标准工作日,限制女工、禁止童工。

1891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召开了爱尔福特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纲领。这个纲领对于社会民主提出的要求相比1869年的爱森纳赫纲领和哥达纲领都有明显的进步。《纲领》提出:(1)所有年满20岁的国家成员,不分性别,在所有选举和投票中都拥有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权和投票权,并进行秘密投票。实行比例选举制度,而在这以前,在每次人口统计之后,都要依据法律重新划分选区,规定两年的立法机构任期,在法定假日进行选举和投票。对于被选出的代表要提供津贴,除了被宣布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以外,要废除对于政治权利的任何限制。(2)人民依靠提案权和否决权实行直接立法。帝国、各邦、省、市镇实行人民自决和自治。行政机关由人民选举,它们要履行职责和承担责任。每年都要审批税收。(3)普及国防教育,以人民军队取代常备军,通过人民代表机构决定战争与和平,所有国际争端应通过仲裁法庭的途径进行调解。(4)废除所有限制或者压迫自由发表意见以及结社和集会权利的法律。(5)免费的司法和法律援助,由人民选举的法官进行审判。刑事案件允许上诉,对于无罪的被告人,被错误监禁和错判的人要进行赔偿,废除死刑。恩格斯分析了《爱尔福特纲领》的政治要求,提出了民主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作用的看法。恩格斯讲:“如果说有什么是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的要求在我看来应该而且能够写到纲领里去的。如果我们不能再进一步,暂时做到这一点也够了。”⒂

2.党内民主的要求

1869年的《德国社会民主工人党纲领与章程》提出以下党内民主要求:其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上讨论所有涉及党的问题,并作出决定,包括确定党领导机构所在地区、监察委员会所在驻地、下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地点。对于委员会或每位委员的补贴由代表大会决定。其二,经委员会或监察委员会以绝对多数作出决定,或者由全体党员的1/6提议,可举行非常代表大会。其三,党的委员会应在每次代表大会至少六周前在党的机关报上公布暂定议事日程。在公布后10天内,党内同志提交的提案,应至少在代表大会以前14天作为确定的议事日程加以公布。对于在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独立提案,只有在至少1/3的代表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大会讨论。其四,每位代表都有一票的投票权。在一个地方参加代表选举的党员至多只能派遣五名具有投票权的代表参加代表大会。不是正式代表的党员只有发言权。其五,至迟在代表大会三周以后,应把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以成本价格提供给所有党员。所有涉及修改党的章程、基本原则和政治立场、或者党费征收问题的代表大会决议必须在代表大会以后六周内提交全体党员进行意见征询,并通过投票以简单多数作出决定。投票结果在党的机关报上公布。其六,领导党日常工作的是一个五人委员会,设有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书记、一名应提供相应保证金的司库、一名理事。所有委员会成员必须居住在一个地方或其周围一英里以内的地点。他们必须由在党领导机构所在地居住的党员在特殊的选举进程中通过投票以绝对多数选出。党机关报的编辑部或发行部的成员均不得进入党的委员会。如委员会在一年期间出现空缺,党领导机构所在地的党员应根据同样的选举模式进行补充选举——第Ⅶ条中提到的情况除外。其七,委员会必须在代表大会以后14天内选举产生。如果代表大会没有其他规定,直到这次选举以前,现任委员会应继续主持党的日常工作。其八,委员会共同制定所有决议,只有在正式召开的会议上,至少有三名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委员会才能作出决议。只要代表大会没有作出相应决定,委员会就应自己制定一个议事章程。委员会应为自己的所有行动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其九,为了尽可能防止党的委员会专横独断,党要成立一个11人的监察委员会。所有党的委员会不予考虑的上诉都可提交给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同时负责监督党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十,监察委员会由居住在党代表大会确定的监察委员会所在地及其周围一英里地点的党员选举产生。应进行投票选举,而且投票最迟在代表大会以后14天内举行。其十一,监察委员会的责任是至少每个季度都应对党的委员会主持的日常工作、档案、账册、现款等进行一次检查和研究。如果有充分理由,而委员会又拒绝对于自己的过失进行补救,它有权免除个别委员以至整个委员会的职务,并且为临时继续进行日常工作采取必要步骤。如果要免除一半以上党的委员会成员职务,这类决定必须得到监察委员会2/3的多数同意,而且必须在四个星期之内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对此作出最后的决定。

应该说,爱森纳赫派这里提出的党内民主的内容是很丰富的:代表大会年会制,每年都要举行,而且还可以在特定条件下举行非常代表大会;公开化,代表大会议程在会议召开前六周在党的机关报上予以公开,同时在会议召开前14天内公布代表的提案,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在会议闭幕后三周内全部提交给所有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必须在代表大会以后六周内提交全体党员进行意见征询;权力制衡,代表大会成立一个五人执行委员会,还有一个11人的监察委员会,专门监督执行委员会的工作。

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民主实践赢得了广大工人群众的支持。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末,经过30多年不懈的民主斗争的努力,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德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广大工人群众对于党的拥护程度越来越高。1881年在议会选举中获得了311871张选票,占全部选票总数的6.1%;在1884年10月德国帝国议会的改选中,社会民主党赢得了24个席位,获得了549900张选票,占全部选票总数的9.7%。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奥古斯特·倍倍尔在1890年哈雷党的代表大会上总结讲:“在1871年的普选中,我们得到十万零二千张选票,1874年得到三十五万二千张,1877年,即直至1875年还处于分裂状态的党召开合并大会后两年,我们得到四十九万三千张选票。然后是1884年的选举。这次我们能够得到五十五万张选票……。到1887年,我们的选票增加到七十六万三千张,在今年(1890年2月20日)的最后一次普选中,我们的选票达到一百四十二万七千张。党从而成为德国最强大的党。”⒃梅林也指出:“反社会党法颁布时,党得了四十三万七千一百五十八张选票,有四十二种政治报纸,工会组织有五万会员和十四种机关报,而当反社会党法废纸时,党得了一百四十二万七千二百九十八张选票,有六十种报纸,工会组织有二十万会员和四十一种机关报。”⒄恩格斯在1895年撰写的《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中谈到了德国工人阶级利用普选权所赢得的胜利:“由于德国工人善于利用1866年实行的普选权,党的惊人的成长就以无可争辩的数字展现在全世界面前:社会民主党所得的选票1871年为10.2万张,1874年为35.2万张,1877年为49.3万张。接着就是当局以实行反社会党人法高度赞扬了这些成就;党暂时被打散了,所得选票在1881年降到了31.2万张。但是这种状况很快被克服了,当时正是在受非常法压迫、没有报刊、没有合法组织、没有结社集会权利的情况下,真正开始了迅速的增长:1884年为55万张,1887年为76.3万张,1890年为142.7万张。于是国家的手就软了。反社会党人法没有了,社会党人的选票增到了178.7万张,即超过总票数的1/4。”⒅恩格斯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贡献,他进一步指出:“德国工人仅仅以自己作为最强有力、最守纪律并且增长最快的社会主义政党的存在,就已经对工人阶级事业作出头一个重大贡献,除此以外,他们还对这个事业作出了第二个重大贡献。他们给了世界各国同志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使用普选权。”⒆利用普选权的结果就是资产阶级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但是由于这样有成效地利用普选权,无产阶级的一种崭新的斗争方式就开始发挥作用,并且迅速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人们发现,在资产阶级用来组织其统治的国家机构中,也有东西是工人阶级能利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作斗争的。工人参加各邦议会、市镇委员会以及工商业仲裁法庭的选举;只要在安排一个职位时有足够的工人票数参加表决,工人就同资产阶级争夺每一个这样的职位。结果弄得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⒇。民主是有利于无产阶级发展的制度,无产阶级从来都是民主的拥护者。

【注释】

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编写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从马克思主义诞生至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62页。

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附录第431页。

⑶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64页,第647—648页。

⑸⑹⑺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200页,第515—516页,第516页,第517页。

⑼《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57页。

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55页。

⑾⑿[德]弗·梅林《德国社会民主党史》第3卷三联书店1965年版第168页,第318页。

⒀⒁⒂⒃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610页,第610页,第610—611页,第611页,第639页。

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54页。

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15页。

⒇[联邦德国]苏珊·米勒、海因里希·波特霍夫《德国社会民主党简史》求实出版社1984年版第37—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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