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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京津冀交通协同发展两大亮点

2018年02月23日 14:45

交通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先行领域,其中公交一体化是关系民生、直接方便百姓出行的主要举措;而交通标准又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有统一的标准才能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近年来,三地交通部门在推进公交一体化和标准化建设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京津冀地区的交通网络格局已初步形成。

区域公交一体化再上新台阶

随着京冀两地的经济发展,北京市京冀公交线路自1996年开通以来,至今已达39条,线路长度2801.59公里,日均客运量39.1万人次。目前已基本覆盖河北省三河、香河、大厂、廊坊等14个毗邻区、县(市)。其中开往怀来县的898路、899路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优化调整的城际公交线路,日均客运量从34万人次已增加到39.1万人次,同比增长15%,为京津冀三地日常通勤作出重要贡献。为方便河北省燕郊、大厂等地居民通勤,自2015年起,又相继开通快速直达专线6条,累计发送11650车次,累计运送乘客407116人次。

为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战略,不断丰富合作形式、创新合作机制,努力构筑京津冀三地“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管理模式一致创新、三地百姓均能受益”的区域公交一体化发展格局。

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北京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编制了《关于推进京津冀区域公交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北京市公交运营企业积极开展出京公交线路需求调研。同时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还积极推进京津冀一卡通互联互通二期工程,2016年年底如期完成了市区公交剩余737条线路一卡通互联互通的全覆盖,并启动郊区一卡通互联互通前期工作。

2017年3月1日,交通运输部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交省际化运营的管理制度,对未来促进公交省际化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规定已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使公交省际化运营试点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北京市交通委又配合推进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研究省际公交线网优化。北京市交通委对河北省廊坊市、承德市双滦区、保定市白沟镇、天津市蓟县等地人民政府提出的北京公交开行需求,组织公交运营企业,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缓解交通拥堵出发,结合京冀两地交通发展实际,稳妥研提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实施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要求,2017年年底前将在市区公交、郊区客运及轨道交通全面实现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同时,交通委也抓紧《关于推进京津冀区域公交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报送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研究京津冀公交一体化财政补贴分担机制有关问题。三是制定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京津冀省际毗邻地区客运市场实际,北京市交通委制定了《京津冀省际毗邻地区主要通道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该方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为目的,积极推进京津冀省际毗邻地区主要通道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基本实现法规政策一体化、发展规划一体化、运营管理一体化、服务标准一体化,构建布局合理、畅通快捷、安全优质的京津冀省际毗邻地区主要通道客运网络,探索形成看得见、摸得着、易推广、可复制的省际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

除此之外,北京市交通委还多次与河北、天津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定了省际长途公交化改造的主要任务为:明确毗邻地区、主要通道和公交化改造线路;确定省际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条件;确立省际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标准;调整京津冀省际毗邻地区省际客运经营结构;优化公交化改造客运班线停靠站点设置;强化省际毗邻地区公交化改造客运班线的安全管理。

为保障试点班线的顺利开通,京津冀三省市交通运管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商改革工作推进事宜,共同拟制了《京津冀省际毗邻地区主要通道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确定了平谷—三河、平谷—蓟县(含南线、北线)3条线路作为试点先行改造线路,并报请交通运输部批准。在开通前,市交通委多次组织平谷区交通局、北京陆峰达客运有限公司,分别对3条试点班线的市场现状、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票制票价、起讫站、经停站、途经道路和运营情况进行翔实的实地跟踪调研,拟定了试点班线设施整备和启动运营基本规范,完成了场站基础设施、运营车辆的整备工作。为确保省际班线公交化改造试点顺利开展,市交通委还印发了《关于推进落实平谷区与津冀毗邻区域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革试点运行的意见》及试点工作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并将行政许可权下放至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按照试点工作规范要求,充分考虑服务保障需要,组织运营企业完成了班线运行设施和运行环境整备、落实了司乘人员复训复审、完善了企业管理和营运服务规章制度。通过整备,试点班线站车设施设备焕然一新、功能齐备,途经站点标识清晰、定位合理,方便沿途居民聚居区乘客优质便捷出行。

2015年12月5日3条试点班线正式投入运营,开启了道路客运省际公交化改造试点工作。2016年在完成3条试点班线检验评估工作基础上,北京市交通委与河北省运管部门按照现行制度规范和工作程序,又协调开通了平谷—遵化、平谷—兴隆、平谷—快活林3条公交化运营班线。

北京市6条试运营班线是京津冀省际毗邻地区主要通道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革的首批试点班线,也是截至目前唯一一批投入实质性运营的公交化改造成果,上述改革成果为跨省市毗邻区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革及运行管理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和规程,为京津冀交通运输一体化协同发展及整体改革工作提供引领和示范。

交通标准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15年11月1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标准化任务落实方案》。为进一步细化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标准化方面工作任务,结合北京市的工作实际,市交通委将以下三项任务作为工作重点:推进完善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标准制修订;推动区域计量机构建设,加强质量监督,提升区域标准化基础能力。

在交通区域性标准方面率先实现了突破。2015年6月1日,京津冀共同发布了全国首个京津冀区域交通标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路侧单元应用技术规范》,为落实交通运输部提出制定区域性标准首开先河,为形成“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标准要先行”的工作理念达成了共识,实现了该标准在京津冀三地的统一。

在交通标准化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2015年,市交通委牵头成立了由三省市交通部门和质监部门组成的京津冀一体化交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三省市交通主管主任(厅长)担任组长,标准化主管处室主要负责人、三省市质检部门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了与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顺畅的沟通渠道,完成了《京津冀一体化交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三地专家库建设及专家遴选办法》等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制定京津冀区域标准工作计划》,搭建了京津冀一体化交通标准化工作微信群,初步形成了横向协调、纵向畅通的交通标准一体化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交通委又提出要完成三地交通标准体系的梳理,提出了交通标准化工作项目。协同天津、河北交通部门,在对现有的交通标准体系进行各自梳理基础上,重点对京津冀三省市现行有效的179项(北京89项、河北29项、天津61项)交通地方标准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道路货运场站经营服务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省(市)级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等5项京津冀交通区域标准项目,力争在2017年完成编制。2016年北京市交通委又牵头完成了《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和《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两项京津冀交通区域协同标准的编制任务,并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目前,已发布的4项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中,交通行业占据3项。

北京市交通委在三省市交通标准制定过程中勇于担当,积极配合河北省交通厅完成了《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规范》《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技术规范》3项区域协同标准的制定,以及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大量走访调研工作。2016年年底,3项标准已经形成了初稿,得到了交通部及河北交通厅的好评,也让大家看到了一体化给工作本身带来的便捷。

近年来,三地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不断推广京津冀标准化合作“3+X”模式,通过统一标准的制定实施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年来,已发布的3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三地交通、标准化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就标准文本内容做了缜密的论证和研究。

第一,《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路侧单元应用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为落实交通运输部提出制定区域性标准首开先河,为形成“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标准要先行”的工作理念达成了共识。第二,《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地方标准,借鉴了国内外相关规范的成果,内容着眼于“交通一体化”公众出行的需求,充分考虑了现有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规则,有利于规范跨地区高速公路的公共标识、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方便行业管理和社会应用。标准实施后将对解决三地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一路多名”“编号不一”的现状,发挥高速公路的路网功能,提高高速公路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第三,《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结合京津冀三地特点和既有经验,对道路货运站(场)的作业、服务、管理、安全等内容提出了要求。标准实施后将对货运站(场)经营者和入驻业户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促进京津冀货运行业协同发展,规范和引导货运站(场)企业的转型升级。

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将重点围绕落实三地交通标准化的关键因素开展工作,加快体制机制建设、在重点领域先期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加快京津冀交通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把标准纳入到相关法规的修订中以增强标准的强制执行力。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8/0223/9869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