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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全国人大六届一次会议召开

2018年03月15日 09:54

1983年6月6日至21日,全国人大六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彭真致开幕词,赵紫阳作《政府工作报告》、姚依林作《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王丙乾作《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杨尚昆、江华、黄火青分别向大会提交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报告。会议分别审查上述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后五年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制定和执行第七个五年计划,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实现中共十二大提出的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斗争中取得重大胜利。这次大会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有2884名,大半是新选出来的。大会选举李先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乌兰夫为副主席;选举彭真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陈丕显、韦国清、耿飙、胡厥文等20人为副委员长;决定任命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选举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郑天翔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杨易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决定了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8/0315/9903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