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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出台农民商业补充险

2018年04月08日 14:00

近日,昌平区出台了《昌平区农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障方案》,这是在现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大病保险普惠制度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给予就医精准帮扶而进行补充医疗保障的惠农政策。按照规划,昌平区将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补偿工作,首批享受该保障的参保人将于今年7月拿到保障款。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后的自负费用仍然很高,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因此,昌平区将该区农业户籍参加城乡居民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障范围,加大农民的医疗保障和救助力度,降低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最大限度遏制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方案规定,受保群体为昌平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业户籍参保人员,重点保障经区农委核实核准、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人员。

针对农民参保人员,一个保障年度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后,剩余医疗费用按照3000(含)元起付标准,3000元以上部分,分四个档次,分别按照50%-80%的比例进行报销补偿。针对区农委每年核准认定的低收入人员,其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过上述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按照90%予以补贴,个人负担10%。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8/0408/9944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