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指出,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等的506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详细] 时间:2016-06-30 21:30 查看:460次标签: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简政放权创新驱动激发市场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