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对现行体制机制弊端的革除,由于现行体制机制基本上均是由现行法律乃至宪法确立的,故在改革进程中若不能正确处理改革举措与法律立改废的关系……...[详细]
时间:2014-11-20 12:57
查看:421次标签:法治丁士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改革的法治思维则强调“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任何改革政策或举措均应有法律依据、任何改革行为都必须由法律授权,若无法律依据或未经法律授权即启动或推进改革,就应依法追究改革者的法律责任。只有按上述法治思维推进改革,改革才不会脱离法治轨道,改革...[详细]
时间:2014-11-1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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